“跑了,跑了就跑了把。”
看着满地散落的尸体,年轻的骑士在马鬃上蹭了蹭刀刃上的血迹,这刚从一个装死的盐枭身上抽出来
“那群人也该消停一阵了。”
一个手下巴结的说道
“要不要通知水营的人。追一下”
另说话的部下,却被他没理由的狠狠一脚,踹翻在地。
“追什么追啊,要追也是追钱的去路,那些破烂兵器追回来做什么。”
“镇副有令。”
随后,一个骑着瘦小的骡子,浑身肉滚滚的青衣官员,才满头汗水和尘土慢腾腾的追上来,两撇小胡子胡乱粘在脸上,手中还挥舞这一卷公文,用一种气急败坏的声调道
“这是登州平海军的防区,勒令速速回防。”
“晚了。”
他用一种冷冷的声音,看了一眼某个角落才道。
“收队。”
看也不看那个看着满地狼藉,脸色青紫的官员,纵马带着部下绝尘而去,毫不客气的留给那人一屁股尘土。
他叫李邺,河北道邺城人。
很小的时候目睹家人被边境的马胡强盗杀死,后来被叔父家收养,作为继嗣的养子,过的还不错,生活安定了几年,却遇上安禄山起兵反乱,那些胡兵,每每破城一地,必先抓青壮驱役至死,再把老弱集中起来,用株打射猎为乐,留妇女于军营**,待下次休整完拔营再杀掉。
他被叔父压在身体底下侥幸逃过一死,藏在乱葬坑发臭的尸堆里躲了三天三夜,才敢爬出来。面对的是一片废墟的家园,家里其它的女性成员却没有这种幸运,最后是在老宅附近的沟渠里,找到她们残缺的尸块。然后一边哭到没有眼泪,一遍用血淋淋见骨的手,一点点的把那些碎块埋起来,期间一次次昏倒,又挣扎的醒来,靠抓前来抢食的乌鸦和野狗维持生命。
因此他的骨子里也被烙上了极端仇胡的印迹,主动加入官军的理由,也仅仅是有杀胡儿的机会,因为根本不在乎性命,杀敌勇猛,虽然身上弄的伤痕累累,但也积功的比别人快,很块就成为军队中校友名气的头目,人称拼命小李。
后来这个名声甚至传到了上司哪里,因为他除了吃饭睡觉,打战,对别的事情基本不感兴趣,在军中也不拉帮结派,争隙斗殴,还被河北采访使下某位讨击中郎将看重,拔为亲兵队正,还打算把侄女说给他。
当年随河北联军攻进邺城,这个叛军经营多年老巢的时候,别人的部下都忙着抢夺战利品和漂亮女人,他却讨了个行刑的苦差事,在门楼上亲手把俘虏的胡官番将的脑袋砍下来,丢在门楼前堆成京观,砍了三天三夜,杀人杀的血流成河,以至于血水直接从垛口的缝隙里渗出来,把一大片城墙都染成红色。
因此,当史思明的外援,突击城外的官军的时候,他侥幸没被堵在城内逃出生天,他所属将主所在的建制覆灭后,这一小队散兵游勇,先是被郭臬的安西北庭军收编,随后又被补充到河东节度使下的某位兵马使的队伍中。
虽然他貌似军阶被提升到了校尉,但却很悲哀的发现,自己阴差阳错的来到了更多的胡人当中,大到节度使使副元帅李光弼、头号大将白孝德,小到队正、火头、卒长,几乎都是胡人血统。
好在身在河东军中,也不乏胡人可杀,先杀附逆的六城胡、柳城胡、鲜卑种,扶余种、高丽种、九蕃胡这些杂胡,再杀为安禄山经营筹措军资的众多栗末胡,然后是清算突厥、契丹、奚、回纥、仆固、同罗、室韦、鲜卑、渤海、黑水这些大种胡,在他手不知道杀了多少部落种,也不知道堆了多少次人头京观。
只记得满地流淌的血,无数狰狞而死不瞑目的面孔。
史军残部流窜渤海后,他几次三番违反军令,越界追杀,没有战事的时候,甚至私自跑到叛军的据点中去杀人,而被同僚告发受刑而死不悔改,而引起了上官的注意。在军事对峙中,别人是劫粮劫财劫货,以战养战,他带回来的只有人头。虽然人头也能积功换取赏钱,但是每次他一到手,就分文不留的分给部下。
逐渐的,他这种不厌血腥的行为,也为更多的人所知,连李元帅也特地召见了一次,知道了他的过去后,对于他直言不讳想杀更多胡人的心愿,倒也只是一笑置之,但从此后,大家也不免开始用一种奇异的眼光看他,拼命小李,也变成了血手小李。
再加上,他的性格也不怎么么讨好人,既然安东没有大战事,为了减少消耗和补给的压力,一些损伤较大的编制,被调往内地就食兼休整,象他不安分的人干脆被打发到海边来,看守河东军在莱州粮院的经营,算是短期修养。
但是他显然也是个闲不住的人,干脆带兵出来巡海,这批盐枭,不过是他闲的无聊的倒霉牺牲品。
“太放肆了。”
气的那名传令的官员,浑身发抖说不出话来。
“某好歹是一县从九品的正堂。”
“贺尔曼大人。”
留下来打扫战场的队头是本地人,看队伍走远了,才敢凑上来说。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家将头,最恨胡人,从来不留活口的。”
“这里哪有什么胡人啊。”
被称为贺尔曼的胖官员不由气结,连脸上的赘肉都纠结起来。
“无非是些海舶来的高丽新罗种的后裔,胡闹啊。”
“果子狸。”
“水猴子。”
“大头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