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穿越重生>重生之超能人生>第二三六章

第二三六章剧本出炉

把‘虎豹雷音’传给彭帆后,林铭宇便告辞离开了武馆。

当然,在离开之前,他也不免再一次和彭帆商议了一下保全公司的事项,其中特意叮嘱了下彭帆,要他招收一些退伍兵进武馆里,若是其中能有特种兵或者那些专门负责保卫工作的兵种,那就更好了。

·····

从武馆出来,林铭宇没花多长时间就到了家。

进门一看,金莎这个丫头还没有回来。也是,最近一段时间世纪娱乐那边正在筹划给她和刀郎两人出唱片的事情。想来这丫头最近也是天天忙着练习唱功,为唱片做准备吧。

想到这里,林铭宇就不禁笑着摇了摇头,嘴角也浮起了丝丝怜意。心里更是打算过几天帮她‘写’两首好歌,让她这第一张专辑的成绩更好一点。

而且说起专辑这事,林铭宇也想到了自己,当初在四川台的那个专访里,自己可是说了要在今年发第二张唱片的,可是这都五月份了,唱片连影子都还没有;说不得,就得赶一下弄出一张唱片来了。

其实以他如今的地位和身份,倒也不用再亲自去弄唱片这样的事,毕竟当初仅仅是为了打响世纪音乐网的名气才‘写’的那十首歌,接下来和滚石合作的那张唱片也仅仅是为了转钱罢了。

再看现在,世纪音乐网早已发展出了势头,下面的签约歌手里也陆续涌现出了好几个不错的苗子,随时都可以拉到世纪娱乐这边来。甚至实际娱乐这边也有了金莎和刀郎这一男一女两个歌手,虽然两人中一个完全是新人,另一个的曲风也属于西域风格,都有着一些缺点,但不可否认的是,两人的歌曲一样也有着相当程度的支持者。

这点从金莎那张单曲的销量能够达到··万张就可以看出一点来,而刀郎那边,若是没有一定数量的支持者,他也不能混到现在。

不过既然当初承诺了出去,林铭宇如今也不打算反悔!就算他偶凭着记忆写不出多少首好歌来,但是有着系统的他,确实可以对换啊,大不了就是到时花点积分罢了!反正现在系统的任务又在陆续发放出来了,他也不怕积分会不够用。

想着,林铭宇百年打算在将现在的传奇宣传的事情弄得差不多后,就着手弄这张唱片的事情。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还是传宣传奇的事情,而其首要的就是那不宣传短剧的剧本问题。毕竟若是没有这个剧本,后面的那些东西都是空的。

直接迈步走进书房,林铭宇随手就打开了电脑,打算开始写这个剧本。

在他想来,这样的主要是以宣传《传奇》这个游戏的短剧,首先就应该是凸显出这个游戏的特点。而《传奇》的特点是什么呢?简单、易上手?

不可否认这确实是传奇的特点,可是这并不是林铭宇想要的。看玩笑呢,你在广告里弄上简单这样的意思,岂不是凭的降低了你这游戏的档次,人家脑黄金都还要整出个收礼就收脑黄金呢!

既然简单、易上手这样的特点在广告上行不通,林铭宇自然要从其他地方打主意。

而传奇还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呢。

琢磨了一下,林铭宇得出的答案第一个就是‘pk’!

没错,正是pk!其实说白了传奇就是一个pk的游戏,无论是升级、还是打宝,到最后都是为pk服务的!甚至游戏中最激动人心的攻城战,也都是pk的元素,只不过是把单人、数人的规模扩大到了几百、几千罢了。

而第二呢?林铭宇想到的却是‘情谊’!

没从,正是在游戏中结下的那种朋友、兄弟情谊。那种一起追着砍人、一起被人追着砍之间所结下的情谊。

想通了这样的关键点,这个剧本也就好写多了。

首先,因为要宣传的游戏都还没有面市,那么自然就不能以玩家的视角来写。所以林铭宇这就选择了以npc的视角。

随后,在引入了一番《传奇》的游戏背景、职业还有他前世今生所积累的一些广告片的优点之后,这个剧本终于出炉了。

因为传奇有三个职业的原因,林铭宇便将这个剧本的名字取为了《三英雄传说》。

故事首先是从比奇小镇的一个叫做阿呆的少年身上开始的。

阿呆是一个在比奇小镇长大的孤儿,他有一个和他一同长大的青梅竹马的女孩名叫阿花。

而阿花在有一天出去采药的时候,却被一只从祖玛寺庙跑出来的怪兽所掳走。

消息传到比奇小镇后,阿呆便不顾镇上居民的劝阻,一心要踏上了拯救阿花的征程。而小镇的居民最终也是善良的,起初反对也不过是见怪兽凶猛,怕阿呆出事罢了。而如今在阿呆一心要去的情况下,居民们也献上了他们力所能及的帮助。

首先,屠夫大叔给了阿呆一些新鲜的鹿肉,并且还交给了阿呆他赖以生存的绝技——割肉术!铁匠大叔,也给了阿呆一把他最新研制成功的木剑,木剑乃是千年乌木所制,名字叫做乌木剑,剑身虽为木质却也锋利无比,能够轻易破开外面怪兽的防御。

裁缝大婶和药师大叔也分别送给了他一套衣服和两瓶药,甚至书店的老大爷也神神秘秘的给了他一本据说是上古传下来的剑法——基矗术!

拿着礼物,在众人关切的眼神下,阿呆就毅然的出发了!

他的第一站是一个叫做银杏山谷的地方,早在比奇小镇的时候,他就听说过这个地方,知道哪里有着一些怪


状态提示:第二三六章--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