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凤尾山的风土志记载,凤尾山是片面积很广的山体,形状类似凤凰的尾巴,因为一年四季都刮着禁魔风暴,是一片不毛之地,周围遍布沼泽和荒原谁敢抢朕的女相。但是不毛之地也有智慧生物生存。这片区域人口稀少,最为主要的两类智慧生物——人类和矮人,基本能够和平共处。

人类生存在地上的木头房内,开辟牧场,矮人生存在地下的石头城内,开凿矿石,双方互通贸易,并无多少阶级冲突。

布尔迪兰和斑就落脚在了一间矮人夫妻在地上开的旅店。

旅店开在一棵中空的巨大树干内,外部枝条缠绕形成装饰,内部桌椅都是木桩,可以说将就地取材发挥到了极致。

两人将行李放到楼上客房内,下楼吃饭。

通常的旅馆都提供简易的免费早餐和付费的午餐晚餐。

矮人老板娘是个胖墩墩的体型,穿着土色的衣服,几乎要跟旅店内的木桩桌椅混为一体,她脸庞十分圆润,还没笑起来双颊就绽放两个酒窝。由于店内客人稀少,她一面上菜,一面跟斑和布尔迪兰搭话。

“哎哟,好俊的两个小伙子,是冒险者吗?这边山里的魔物可不能经常碰到。”

斑看了矮人妇女一眼,并不作答,布尔迪兰只好开口,“来做毕业试炼。”

矮人老板娘立即作出又是惊讶又是钦佩的表情,她笑嘻嘻地将头往前探了探,可是因为胖得没有了腰,整个身体都向前倾斜了,“是辉光国立学校的学生吧?!”

布尔迪兰有些戒备地眯起眼睛,“怎么?”

“嗨,”老板娘将当地特色的树果餐点放在两人面前,解释道:“也只有辉光国立学校的学生敢来这边做毕业试炼,上一次遇到学生客人都是五年前啦,是一批辉光国立学校骑士院的学生,杀掉一只洞穴巨魔,将角和牙带了回来,这村子里的人都看到了。”

斑抽出地图看了看,问道:“这里距离凤尾山脚还有多远?”

老板娘想了想,“也就一天路程吧,中间要过一片沼泽。不会有比这儿离凤尾山更近的村子啦,好多冒险者都在这边补给。”

斑转头对布尔迪兰说:“乌鸦提供的地图没错,这里应该就是集合的村子,但不知他们是不是已经到了,明天去村子问问吧。”

布尔迪兰忽然灵机一动,转头问老板娘,“你们这儿前一阵是不是住过一个死亡祭祀,还有一个唱歌特别大嗓门的吟游诗人。”

老板娘一听,立马“啪”地拍了一下柜台,心有戚戚焉地说:“哎哟!就是那个唱山歌的嘛!你们是他朋友?那个死亡祭祀之前住在村对面的橡树旅馆,本来要一个人去凤尾山,村里人都劝他别去,他不听,那个吟游诗人说要跟他组队,他也不干,后来吟游诗人就跟在他后面唱歌,把他给唱跑了。”

斑和布尔迪兰:“……”

老板娘又说:“他们又回来啦,还住在橡树旅馆呢,还好这回那个吟游诗人不唱歌了,他一唱起来全村的动物都跟他大合唱,村外的狼都跟着嚎,晚上都睡不着觉!”

布尔迪兰擦汗,“……谢谢您提供的情报。”

丢下两枚银币的餐费加小费,两人感觉十分丢人,一起灰溜溜跑出旅馆,去找李和文斯顿。

他们两人果然已经到了,跟布尔迪兰他们一样在吃晚饭。一起来的还有梅丽、乌鸦和晨星,只有林德大概还在赶来的路上。

这村庄并不很大,旅店都是民居餐馆改装而成,橡树旅馆比斑和布尔迪兰住的矮人旅馆要宽敞不少,不然也住不下他们这么一群人。

李没有带妮蒂娅,毕竟凤尾山实在太危险,他一如既往快乐而热烈地欢迎了两人,并且对布尔迪兰的俊美十分惊叹。他表情夸张地赞美了一阵,感觉不能抒发自己的情绪,表示要为法师写歌一首亲自弹唱,被斑和布尔迪兰两人一致谢绝了。

文斯顿倒是坐在一边一声不吭,他脸上很少出现什么表情,不过不是面瘫,而是无时无刻地散发着阴冷而绝望的气息,仿佛自己并不是个活着的生物。李说他身体的确非常之差,他吃饭很少,而且经常呕吐,吐出来的都是绿色的苦胆汁子。

七个人聚在一起,又将他们要走的路线确定一遍,然后决定除了梅丽留下来等待林德这个老搭档,其余的人都先行出发前往凤尾山中寻找魔物,毕竟他们的真实目的不是在凤尾山中击杀魔物,而是击杀了魔物之后,装作要进行中途补给而前往暂住的魔法研究所。

由于要进行短暂的分别,众人在吃晚饭的同时叫了麦酒来喝,布尔迪兰也不忘给咕咕鸦要了新鲜的肉。

酒酣耳热之际,嘴上没有把门的一群八卦男人纷纷祝梅丽幸福,让她趁着这次冒险把林德搞定,梅丽招架不住这群人的调侃,将矛头转向布尔迪兰。

“小鬼,长大了怎么还是这么矮。”她嘲笑布尔迪兰,“当心找不到老婆。”

乌鸦和晨星却很高兴,喝大了的两人让布尔迪兰别理梅丽那个大龄女青年,并且热情邀请他加入他俩,组成“泡妞三人组”。还说反正还有一年布尔迪兰就成年了,有了他的加入,他们绝对无往不利,把妹手到擒来。

“那不可能。”

布尔迪兰看了一眼斑,内心十分坦然地摆摆手,他端起麦酒,很是好奇地喝了一口,“我已经有……”

“什么?”乌鸦十分惊讶,“已经有女朋友了?”

他不敢相信自己这么完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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