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言情总裁>总裁谋妻>第二百一十四章 十三年后

周末几乎是人山人海的大街上,超市里,姜南晨一直将欢笙护在怀里,当然过程中他都是一脸难看的颜色。

明明可以交给别人做的事情,非要自己去浪费时间。

明明可以坐车直奔目的地就好,非要步行一家四口浪费力气走在人海里当其中的一个。

人少也就算了,重要的是,人还那么多,那么挤。她身体健康也就算了,可,事实根本不是这样啊。

他波澜不惊的感情,总是被这个女人给扰乱成一团浆糊。

也老是在这个女人面前……吃瘪。

欢笙当然看不到她男人的心情有多坏,但是根据对他的了解她可以想像得到,这男人一直都是一只没有情怀的冷血动物,现在勉强的让他陪伴有情怀的她和她的儿女,认真做着他认为“完全无聊”的事,他应该很不爽吧?!

笑,欢笙轻轻说:“你有没有需要买的东西?”

姜南晨冷声回:“没有。”

突然,一个人横冲直撞的过来,姜南晨剑眉微蹙,将欢笙一把搂紧,同时避开了那个满身酒气逛超市的男人。

射出去的黑眸,冰冷到让人觉得:他想冻死那个男人!

姜子琛和姜慕依不由得一同笑了起来,后者看看姜南晨,又看看缩在某人怀里有些茫然的欢笙,说:“爹地,你别太紧张了,妈妈,你没事吧?”

欢笙摇了摇头,安抚般握住了姜南晨很给人安全感的大掌,她说:“我没事。刚刚怎么了?”

姜子琛看到姜南晨轻轻地深吸一口气,收回了对那已经跑出去很远的醉酒又莽撞的男人的视线,垂下睨着欢笙:“刚刚,没感觉你身前有一阵风划过,含着酒气的风?”

欢笙呆滞道:“感觉到了啊,所以?”

蠢……货……

姜南晨闭了闭眼,不想再和她说话,稍微有点脑子的女人。都会前后贯穿连接一下而猜测出刚刚发生了什么事吧。

缺根筋的单细胞生物,之最,怎么偏偏来到了他的身边?!

“好了,没什么。继续走吧。”平平淡淡的嗓音让欢笙觉得,这男人身体里没感情的冷酷细胞又复活了。

她哦了一声,卖萌似得蹭了蹭他的胸口,被他带着往前走。

姜子琛和姜慕依也各自挑选起自己需要的东西。

走着走着,欢笙忽然提议道:“顺便买一套亲子装好不好?”

“好。”姜慕依开朗的应道。

姜子琛说:“我无所谓。”

“同上。”姜南晨接。

欢笙说:“……女儿。我们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们和他们,绝对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们很可爱,他们很不可爱,对吧?”

相比起欢笙,姜慕依要淡定很多:“爸爸的不可爱我都已经习惯了啊,接下来就是习惯弟弟的不可爱,

弟弟是爸爸的儿子,他要是可爱了。我才会觉得奇怪呢!”

欢笙叹气:“别说的好像你不是爸爸的女儿似得。”

姜慕依嘟嘴:“男人和女人怎么一样。”

“……男人?女人?”

欢笙惊叹:她的女儿已经那么早熟了么?!

其实是从小,在同龄人里,她比谁都先一步。在别人才懂得喜欢是什么的时候,她已经暗恋上了一个名字里有“慕”的男生了……

而她的脑细胞一直以来都是由姜南晨掌控,调教,没有姜南晨聪明,但又能差到哪里去。小小年纪,但也不想装无辜与懵懂。

在那个小学初中高中大学集齐一体的学校里,她是有名的冷校花。

姜南晨淡淡看了自己的公主一眼,那没有危险信号的一眼却让姜慕依一下子站直了身体。紧张道:“爹地,你说。”

那是一道轻描淡写的纠正:“男生,女生,从你的嘴里叫出来。会比,男人,女人,好听一些。”

于是……姜慕依转了转眼球,笑着看向自己的妈咪:“你刚刚肯定听错了,我说的是男生和女生。男生和女生怎么一样?男生自然遗传爸爸的不可爱,他不可爱也没关系啊,一样的~哈哈我的可爱自然也是源自妈咪的,就算天生不可爱,我也要学会可爱这一点啊……”

额,说的这都是些什么啊。

姜子琛分外鄙夷的看了一眼佯装知错的姜慕依,嘴角淡淡一勾,环视的目光定格在了近处的毛巾,随即迈步上前,酷酷地拿了一个自己喜欢的蓝色,放进了已经承载了很多东西的购物车里……

而对姜慕依的一番话,欢笙只择选了一句“我的可爱自然也是源于妈咪的”,当即被取.悦的彻彻底底:“谁说我女儿天生不可爱,我女儿根本就是天底下最可爱的女孩——!!!”

姜南晨捏眉。

……

回去的路上。

因为怕欢笙走路累,所以姜南晨将她放在了背上,背着她一路往前走。

姜子琛和姜慕依跟在旁边,两个人各自吸着手里的果冻饮料,专注而乐不思蜀。

欢笙轻轻地在姜南晨的耳边,说:“不去医院了吧。你在这里有自己住的地方吗?”

“不去医院,你觉得我会放心?”姜南晨淡淡反问,““万一”的后果和打击,由你承担还是我?”

欢笙抽了抽鼻子:“反正,根本,治不好,我觉得不会有万一……”

“你觉得?你的“觉得”什么时候真的准过?!”姜南晨说,“如果,你要冒着我会离开的风险不去医院,那就随便你。”

“我想住在一个“家”里。”欢笙心酸的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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