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所组成的是国民议会,每年召开一次。而这个时候,算是第二次国民议会正式召开。而这一次的议会上,许多议员,都提交了他们的议案,不过很多议案都显得很是奇葩,或者说,大部份的议案都是在拍马屁。
只有极少数的议员,提出了自己用心的提案,比如河西地区的议员提出了希望能够在河西地区推广棉花的种植,因为这些家伙已经知道了棉花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但是,河西地区除了靠近黄河的区域,还有许多地方,可以说很多荒地不适合种植粮食,但是却适合种植绵花。
这个提案,经过了国民议会讨论之后,呈递到了内阁,由内阁的第一任负责人房玄龄呈到了我的手里边,之后,圣旨下发,同意河西以及西秦无法种植粮食,或者是因为极度缺水而难以种植粮食的田地,改为棉田。
不过,是否能够种植棉花,不是当地的百姓说了算,而当会由农业部的工作人员亲自前往勘察之后,确定哪些区域能种植棉花,哪些地方不行,哪些地方仍旧可以种植粮食之后,经由农业部上报内阁作出决定。当然,谁敢弄虚作假,对不起,本公子的情报系统可不是吃素的,最高法院的魏大院长更不是吃素的。
另外,本公子身为帝国皇帝,拿出来的提案,直接就获得了国民议会的全票通过。然后再交给内阁讨论实施。
如今的国民议会虽说仍旧还属于是应声虫,但是,至少这些家伙已经享受到了一种参政议政的自豪感和成就感。并且,成为议员之后,若是犯罪,必须由国民议会监督委员会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派出陪审人员,全程监督审判过程。
如果证据确凿,那么,犯罪嫌疑人将会先被剥夺了国民议员的身份,才能够成为罪犯。想一想,军人受审,不得加刑,国民议员不得加刑,还有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人不得加刑,长此以往,那么,刑罚所能够起到的效果将会越来越弱,而那些残酷的刑罚也将会变成无用武之力而陆续被淘汰掉,这才是我所希望的。
更重要的是,我要让国民议会成为常例,反正,宪法业已经规定,任何一位华夏帝国的皇帝,都不能违背大宪章,而大宪章内,有条几律法,是一经成立,就不允许更改的。
其中就有,宪章的权威性,在皇帝之上,而国民议会,是华夏帝国的人民参政议政之所。当国民议会超过五分之四的议员赞同通过的法案,皇帝是不能违背的。而任何一位皇帝,都没有权利取消和剥夺国民议会的责任和权利。
只不过现如今的国民议员,或许还没有意识到,他们拥有着多大的权利,不过,权利越大,责任也越大,这可是相辅相成的。国民议员,五年换届选举一次,而只允许连任一次,之后,不得再成为国民议会的议员,这自然是要保证不能让他们形成一种利益团体,或者说,不能让他们成为新的特权阶层。
另外,本公子已经在考虑,在国民议会之上,准备会在未来,成立参议院,当然,现如今全国还没有平定,根本没办法干,现如今我所占据的地盘,最多也就相当于后世三到四个省的地盘,除非将整个华夏大地都纳入了我的统治范围,否则,参议院只能是水中楼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