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我得好好地想一想,应该在啥时候去见未来的唐太宗,虽然李世民如今还只是一个刚满十五岁的小家伙,但是,再过上三年,他爹就会扯大旗造反。
身为穿越历史时空的穿越者,最适合在历史长河里边干的一件事就是投机。熟悉了历史,俺就是一条活泼的,在历史长河里边甩尾畅游的鱼,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可以阻拦穿越者的,呃,除非时空管理局的那些家伙跳出来干涉。
“……哥!你又走神了。”就在这时候,一声带着些怨意的低呼声把我给震醒了过来,这丫头,唔……看样子,写的太顺手了,居然又写出了简体字。
赶紧在那个“国”的框子里边又赶紧添了两笔,然后……妹子无垢很是无语地看了一眼完全就是一个框框里边涂抹了一团黑墨的玩意儿。
“嗯嗯,写的累了,先休息休息,为兄我今日实在是练字练的有些有酸了。”干笑了两声,把那笔给搁在了笔架上,活动了下手腕。今天怎么也写了不下五百字了。
比起俺当年给那位乡党委书记两个小时弄出三千字发言稿的速度相比起来,拿毛笔写字的速度,完全可以用龟速来形容。
嗯,俺小时候好歹也练过,在喜欢历史和尊重化传统,信奉“棍棒出孝子,著头出忤逆”的老爹的高压教育之下,俺打小师承于颜真卿颜大大,每天两个小时的书法练习时间风雨无阻,怎么也算是寒窗练字十数载,自信自己的书法就算达不到古代的书法家们的那种能够留芳百世,名垂千古的水平,可好歹也因此而成为小学、初中、高中以及县市级别书法大赛的常客和冠军。
在镇里当秘书的那几年,也义务给不少的人写春联,红白喜事所需要的那些,而之后,就算是我不主动,也会有人找上门来请我给他们写,就连镇长镇书记都专门交待让俺给他们写对子。可以说,我所供职的乡镇一带,精书法作大部份出自我的笔下,这一点,最是让俺感觉到骄傲和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