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剃刀山的地精有工程师吗?”
“地精工程师?这种东西在万年前就灭绝了。如果真有,地精早就在荒原上建立一个地精王国了。剃刀山只是一个部落而已。”长老手指敲打着木杯,回答道。
“我手下有一名地精,自称是地精工程师,他会使用弹弓,会给戈隆制作装甲。一个野外遇到的地精尚且如此,一个部落中,总有一两个能人吧。”
“那个骑在小格隆背上的绿皮?有趣的小家伙。每个种族里总有一两个特殊的,你不也是?我还没见过这么胖的比蒙。”长老笑了起来。
霍嘉丝把泡开的水倒到杯子里,听到这句调侃,不禁笑了起来,险些把开水倒到长老的脑袋上。
欧阳想了想,也是这个道理。菲兹是看见弗莱格用泥巴打大雁,才想到制作装甲挂件的。野外稀稀拉拉打秋风的地精,一路南北之行见多了,地精这个种族根本就没有什么凝聚力。就连大一点的地精强盗团伙,都是几个甚至十数个团体临时拼凑而成的,一次抢夺后,就一哄而散。如果遭遇失败的打击,散得更快,更彻底。
一个能在荒原上凝聚起来的地精部落,的确让人感兴趣,“这个地精部落有那么多食物,就不怕被荒原上其他的强盗打劫吗?”
长老伸手指沾着桌面的水,开始勾画起来,“刚开始的几年还有强盗去抢劫的,甚至有过荒原上几个较大的强盗部落联合起来进攻剃刀山,不过都是失败而归。那还是开始几年,在这个地精部落建立起军队之前,也不知道这些只会乱哄哄打架的地精是怎么突然开了窍,懂得军事的。另外,剃刀山上的地精还懂得古老的巨兽驯养技术,他们驯养着一批叫做大地懒的巨兽。还有一点,我看到你手下也有一名戈隆,而剃刀山供养着的戈隆,却是你的两倍!剃刀山是荒原上唯一一个能够长期供养戈隆的部落。怎么样?胖小子,这回放在心上了吧。”
欧阳一听,明白这个老家伙把他之前的态度看在眼里,才这样说的。他还真对这些地精感到吃惊:“他们真的这么厉害?”
长老呷了一口茶,上了年纪的他说这么一番话也费劲,继续道:“不然你以为,我给你举个例子吧,在七十多年前,有一支三千多人的山地矮人部落来到了戈多荒原,就居住在这片红土高坡上,这里的山洞还是他们留下的。也不知道这些矮人脑袋里那根筋搭错了线,他们居然去攻打剃刀山。结果,不出三个月,这支矮人部落就被剃刀山联合几个较大的强盗部落给赶出了荒原。你觉得你那几千手下的战斗力与三千装备精良的矮人相比如何?”
欧阳嚼着口中的沙枣,含糊道:“三千矮人么?他们全名皆兵,我手下出了几百獒人能打以外,还真比不上,不过我手下还有一头魔兽呢。”
“那支矮人部落也有魔兽,他们从山林里带来了四头六阶的地行龙,一种有着稀薄巨龙血脉的魔兽,防御能力在六阶魔兽中是出类拔萃的,还不是被荒原上的强盗打得落荒而逃,连这四头地行龙都顾不上,现在还有两头在剃刀山上养着呢。”
欧阳把沙枣咽下,摸了摸鼻子,道:“这么说来这个剃刀山部落还真的是挺棘手的,好吧,我会小心这块带着骨头的肥肉的。那么还有呢?”
长老指了指桌上三个点,继续道:“第二个就是刀塔石林里的刀塔食人魔部落,这支部落里的人口不多,但也有一千人,然而这一千食人魔的战斗力却不容小窥,因为领导这个食人魔部落的首领是一名戈隆。刀塔部落里有一半是戈隆与食人魔的混血儿,他们很好地继承了戈隆的凶暴和食人魔的惊人耐力,那四头地行龙中的一头就是被几十位这样的混血儿生生撕碎的。”
“还有呢?”
长老看到这个年轻的领主并没有表态,但也看出了他收敛了心思,在认真地听自己说,显然内心已经重视了起来,这让给后辈指点迷津的长老有些得意。
于是他继续道:“第三就是白头鸦野蛮人部落。从红土高坡下游一百里有个白头鸦壶口,泷江河为了避开荒原最高的大黄山,来了个往北的急转,并形成一个瀑布,野蛮人占据了那里。这支野蛮人是雷霆山脉的维京狂战士与森林里的图斯塔人的混血后裔,身强力壮,部分人还继承的狂化的血脉,比你手下的那些獒人战士也不差。第四就是……”
长老三个点更南方划出一道线,加重语气道:“这里是戈多荒原上唯一一片树林,叫做雾峰谷,那里的强盗却是最值得你们注意的。”
看着长老一副你们猜猜的表情,疑惑写在了每个人脸上。
酷爱陆地上任何一种饮品的蜜莉恩正把手指搭在木杯边缘,一股清澈的水流慢慢融入滚烫的茶水中。“凝水术”,也只有天生与水元素沟通的人鱼公主才有这么精妙的控水能力。急不可待的蜜莉恩顾不得品尝面前最先冷下来的茶,开口道:“难道那里是一群比蒙强盗?还是莱恩族狮人?”
人鱼公主的猜测实在是不怀好意,霍嘉丝不满地白了她一眼,反驳道:“比蒙勇士怎么可能当强盗?难道是一群戈隆?”
以现在香多拉的战斗力,能构成威胁的,在荒原上,除了一群戈隆之外,霍嘉丝还真想不出还有什么种族了。
蜜莉恩对霍嘉丝的白眼龇了龇牙,美滋滋地喝了口茶水,道:“外面还有七十名囚犯呢。说不定是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