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很深,风很凉,月光稀薄。
楼顶,伏哲背靠着墙壁,望着天空稀松的星光,然后突然转过头来望着张坤:“你说你见过卓诗,那么你肯定知道卓诗长什么样子。还是说,你看到的,也是卓诗带着口罩的模样?”
张坤微微一愣,想了想,然后点点头:“没有,我和卓诗姐姐在一起的时候,她并没有带口罩。”
“哦?”伏哲一下来了兴趣,双眼炯炯有神的望着张坤:“那你给我说说,卓诗到底什么样子。”
张坤迟疑了一会,然后慢慢抬头,望向半空,或者说,半空的卓诗。
“卓诗姐姐啊,她皮肤很好,圆圆的脸蛋,下巴有点尖,瓜子脸,鼻子很小,但是很挺,看上去很娇俏,眉毛宛如柳叶,眼睛很大,对了,卓诗姐姐是单双眼皮,左眼单眼皮,右眼双眼皮,嘴唇很薄,淡粉色的,就是那什么常说的,樱桃小嘴。”
“耳垂圆圆厚厚的,脸上经常挂着笑,还有……。”
张坤一边说还一边笔画着,照着面前的卓诗模样,尽可能详细的描述着。
听着张坤的话,伏哲脸上终于露出了笑脸,哈哈大笑:“虽然知道你是骗我的,不过听你这样一说,我倒真能勾画出一个卓诗可能的模样。”
大笑着,伏哲拿起酒瓶对着自己就是灌了一口。喝完,伏哲顿了顿,然后将酒瓶伸到张坤面前:“再来一口?”
看着面前的酒瓶,张坤想了想,还是接了过来,小心的将酒瓶放在嘴边,少少的喝了一点,酒还是那个酒,不过这一次倒是没有呛到自己。
这次伏哲倒是没有说什么“舔一口”之类的,轻笑的接过张坤送回的酒瓶,然后继续靠在墙壁上,仰头望着天空。
“和卓诗在一起四年,前两年不算,后两年的话,可以说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两年。”
“虽然那时候我们收入不稳定,住在不到十平方的棚户里,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但,我却每天感受从未有过的快乐。”
“我们一起做饭,一起逛街散步,天气好的时候,还会走很远的路去郊外踏青。我在天桥卖唱,收入很不稳定,所以卓诗也会很努力的做一些小工。”
“生活虽然贫穷,但是我们却很满足。”
“犹记得一次,港岛一个很大很大的大明星来燕京开演唱会,我喜欢音乐,而他也是我最喜欢的歌手,最重要的是,他也是一位吉他主唱,可以说,他是我为之奋斗努力追赶的目标,即使这个目标也许永远都不可能追赶的上。”
“当时得知那位歌手来燕京开演唱会,你不知道我有多高兴。可是,演唱会的门票好贵,真的好贵,即使是那些小康家庭,想要买一张演唱会的门票恐怕都会肉疼一阵子,更何况我了。”
“所以,即使明知道我最喜欢的歌手,和我离得这么近,我却没有想去见一面的想法,这就是生活。”
“不过不知道怎么,卓诗突然知道了我的想法,然后她开始鼓励我,说这么难得遇上了自己喜欢的歌手,明星,追逐目标,有一个近距离接触学习的机会,怎么能够放弃,必须去。”
“一开始我真的很犹豫,毕竟那时候,我们的生活还完全说不上稳定,即使偶有余粮,但却也没多到,可以用来如此消费的地步。”
“不过最终,我在卓诗的鼓励下,劝说下,或者还有和崇敬人物近距离接触学习的诱惑下,我脑子一热,还是答应了卓诗,不过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如果我要去的话,卓诗也要一起去。不能仅仅我一个人去‘享受’这份难得的美好。”
“然后,我们用仅有的两个月的生活费,买了两张最便宜,也是距离最远的票。即使之后,我和卓诗又要陷入朝不保夕的日子。”
“在演唱会场,我第一次体会到了人山人海的感觉,虽然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人是什么样子的,人山人海的什么样子的,但是,仅仅只是从四面八方不断传来的欢叫声,我却能够多少感受的到,仅仅只是站在那里,就让人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
“演唱会开始了,我亲耳听到了他的吉他音和歌声,真的很棒很棒,让人羡慕,还有那站在台上,享受万人欢呼的场面。”
“而也就是在那一天,我第一次听到了卓诗心里的一个小愿望。”
“卓诗说话的声音很低,很低很低,而且再加上台上演唱的声音,和周围人群的欢呼,理论上说,以卓诗的说话的声音,即使是离她最近的我也应该听不见的。”
“不过上天是公平的,他夺走了我的视力,但是却也给了我远超常人的听力,所以,我听见了。”
“卓诗用很小的声音说着,也许是怕我听见吧。她说‘如果一个女孩子,能够在这样的舞台上,被她所爱的人求婚,一定会很幸福吧’。”
“是了,卓诗不顾一切的和我在一起,忍受着我各种坏脾气,和我一起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甚至就连我们在一起,也仅仅只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一般。”
“没有一个盛大的婚礼,没有亲朋好友的祝福也就算了,可是,我却连一个浪漫的求婚都没有给她。”
“那一刻,我真的感到很后悔。可是,我又能做什么,我仅仅只是一个一无所有,一事无成,甚至连生活都不能顾全的瞎子,我给不了她任何保证。”
“然后,然后她就走了,离开了我。”
“在卓诗离开我的第一年,我颓废了很久,然后某一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