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青春校园>神话传说>【伊斯兰教主要教派逊尼派/逊奈与大众派】
们的突厥新穆斯林,开始萌生出一种认同宗教信仰和民族属性的宗教意识。他们自称为“遵守逊奈者”、“逊奈与大众派”、“圣训和逊奈派”、“逊奈和正道派”、“真理和逊尼派”,以示区别。逊尼派宗教思想的系统化、规范化,以各分支学科的形成为主要标志。

至10世纪末,各分支学科均已形成,其—后亦有发展。古兰学以研究、注释经典为主旨,自第一部标准手抄本《古兰经》(即奥斯曼定本)面世,注释家蜂起,注释方法日多,见仁见智,互为补充,而以伊本·泰伯里多卷本《古兰经注》最具代表性。圣训学以搜集、考证、编纂圣训为主旨,为立法、行教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种圣训文献中,尤以《布哈里圣训实录》、《穆斯林圣训实录》等“六大圣训集”备受逊尼派穆斯林的推崇。教法学以研究、了解作为“主命”体现的lún_lǐ道德和行为规则为主旨,经过“意见派”与“圣训派”的法理之争,至著名教法学家沙斐仪提出系统的法源理论体系而集大成,形成大同小异的四大教法学派,为不同学派的逊尼派穆斯林所遵从。

【历史作用】

教义学以艾什尔里学派的兴起而得到发展。该派在批判穆尔太齐赖学派否认定命和强调“意志自由”之说的同时,吸取了它的辩证哲学思想,借以论证正统信仰,弥补了圣训派重传统而轻理性的缺陷。艾什尔里学派因过于教条、枯燥,长期未被圣训派接受,直到经过权威大师安萨里(1058~1111)修定后,才被逊尼与大众派认定为正统信仰。安萨里一方面以宗教经验为“辩证学派”的基础,从而拯救了处于危机中的艾什尔里学派;另一方面又把长期遭到官方压制的苏菲神秘主义纳入信仰体系,缓解了民间信仰与官方信仰的冲突。

【教义思想体系】

【概述】

逊尼派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系统的教义思想体系,曾对该派内部的团结、统一起过积极作用。主要包括:政治学说、基本教义、教法思想。

(1)政治学说。

主要是由阿拔斯王朝以来的历代教法学家和伊斯兰学者根据早年“正统哈里发时期”(632~661)的历史经验,结合现实情况提出的一套较系统的理论学说。内容涉及伊斯兰教与政治制度、国家体制、社会制度、民众生活方式的关系等方面。认为伊斯兰教确认的唯一合法的政治制度是政教合一的哈里发制度,国家的绝对主权仅属于安拉,以神圣的沙里亚(即伊斯兰教法)为最高原则,哈里发国家是为了弘扬伊斯兰精神、维护穆斯林大众的根本利益联合而成的一种信仰者的共同体(即乌玛),尊重民意、为民作主、保卫边防、维护穆斯林民众的物质福利为国家的基本宗旨;国家首脑哈里发通过民主推举或协商产生,为绝对主权者安拉的使者在世间的代理人,唯有德高望重、主持正义、虔诚、博学多才的穆斯林才有资格当选,其职责是弘扬伊斯兰教、保卫国家的安全和穆斯林民众的合法权益。民众有义务遵从哈里发,不得举兵反叛。

政治主张:坚持哈里发必须经过协商选举产生。但需具备五个方面的条件:(1)古来什族;(2)成年男子;(3)身心健康;(4)公正,有勇气、魄力及有保卫领土所需要的其他性格特点;(5)为穆斯林所爱戴,并举行了臣服仪式。哈里发在管理国家方面有如下的权力保卫伊斯兰信仰和领土(特别是麦加和麦地那两大圣地);必要时宣布圣战;任命国家官员;征收赋税,管理公共基金;讨伐叛逆;执行法律等。

(2)基本教义。

称为“六大信仰”,即:信仰安拉是唯一的真宰(信安拉),信仰先知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信使者),信天使,信《古兰经》是安拉启示的经典(信经典),信世间一切事物均由安拉前定(信前定),信“死后复活”、“末日审判”(信末日或信后世)。此外尚有必须履行的信仰制度,称为“五功”(念、礼、课、斋、朝)。

(3)教法思想。

包括法源理论体系和教法学说两部分。逊尼派穆斯林以《古兰经》、圣训、公议、类比为四大法源或法理依据。其中《古兰经》和圣训为主要法源,公议和类比为次要法源;一件行为是否合法、得体,首先看该行为是否符合经、训的有关规定。如经、训中无先例可循,则可由专司解释律法的教法学家或穆夫提,根据类似的经、训原文或原判例,类推出结论,经大多数教法学家的公议认可后,成为必须遵循的律例。此外,创制(伊智提哈德)、优选(伊斯提哈桑)、公益(伊斯提斯拉赫)等辅助法源,也为个别教法学派所承认,以增强教法的活力。教法学说方面,逊尼派穆斯林以早期四大教长的著作、后世学者们的诠释和权威教法学家发布的正式法律见解(法特瓦)为依据,四大教法学派的学说同为正统,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法学思想较为灵活、变通、宽容,尤为重视遵循本学派的传统,反对“标新立异”(比达阿)。近代以来,随着现代法制改革潮流的兴起,曾出现过吸收外来法的倾向,并就伊斯兰教法的法源理论、法律实体和司法制度予以修订,但仍以传统伊斯兰教法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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