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疯了一样,你也知道你的长庚剑是分神法器,如果不能彻底制住你,很难说,会不会像那天你重创秦无咎一样,发生什么意外。”

“那你还——”凤渏墨有些意外。

“是因为他的眼神,他那天出手的时候,他的眼神很奇怪,我看得出来,那是一种跟你一样的疯狂。”采萱说着说着,脸色渐渐凝重:“我跟他从小就在一起,自认为了解他的所有性格,可是那天我看到他的样子,觉得好陌生。我从没有想过他会有这么疯狂的时候,你的疯狂可以理解,无论是谁遭受这样的打击,都会免不了跟你一样的情绪,可是他却没有理由。”

凤渏墨听得暗暗心惊,她那天失去理智,根本没有看清薛昊的样子,但她的直觉告诉她,采萱师姐说的是真的,至少对她来说是真的。

“所以我忽然发现,一直以来,自己以为对他已经知根知底,其实我一点都不了解他。我很害怕,我害怕有一天,他会突然变成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把我们之间所有美好的回忆都撕碎。与其那样,倒不如现在就分开。”

“所以你选择避而不见?”

“对啊,现在这样也挺好,大家还是同门,平时也可以做朋友。慢慢地,以后感觉都变淡了,也就不会伤心。等到很多年以后,回忆起现在,剩下的都只有美好。”

“那是不是表示我现在有机会了?”凤渏墨忽然变得嬉皮笑脸了,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能作出这样的表情,也许自己心里的某样东西,真的在渐渐消失。

“别说笑了。”采萱很认真地看着她,“我知道你不可能喜欢师兄,你的心里,一直把他当成好哥哥,所以才会不在乎他给你的伤害。不过你放心,以后师姐一定会你找一个你喜欢的男人。”

“免了,你还是饶了我吧。”凤渏墨一声大笑,朝着山脚一瘸一拐地走去,江采萱急忙跟上,两个人的身影化作地平线上的两个小点,渐渐消失。

陵天国中平二十六年,八月初四,宜开市。

天水城的大街小巷,此时正是喧闹无比。虽然已经是炎炎盛夏,但是百姓赶集的热情却丝毫没有减退。整个街市上到处是叫卖的商贩,充满繁华热闹的市井气息。

凤渏墨牵着一匹骆驼,走在人山人海的大街上,为了避免引人注意,她特意换了一身灰色的袍服。她身体已经基本康复,能够正常行走,只是失去了一身武功道法,彻底成为一个普通人。

她筋脉和窍穴的创伤严重,再也无法修炼,即使现在外伤已经痊愈,但是道基被毁,原先窍穴里储存的元气都成了无根之水,根本不能调动。

两个月前,趁着长真和冲虚又一次出山办事,她留了一封书信,偷偷下了昆仑山。在山下的市集买了一匹骆驼,一路颠簸着越过沙漠,进了玉门关,一直走到了天水城。

她也没想好该去哪里了,只是走一步算一步,就当出门散心了。每天在昆仑山面对那些同门异样的目光,这种滋味可不好受,何况还会拖累师姐。

她就这样走走停停,心里想着些天马行空的事情,正自得其乐的时候,忽然瞧见前面有个熟悉的人影。一个带着斗笠的男人脚步蹒跚地走在前面的街道上,不时四处打量。她隐约觉得这个人似曾相识,却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心中忽然升起一股警惕的感觉,她心叫一声不好,正要走开。那斗笠人已经一个箭步窜过来,一把将她夹在腋下,健步如飞地奔向城门口。

凤渏墨只觉得耳边风声呼呼作响,那人一声长笑:“好丫头,几年不见,差点没认出来。”一听这个声音,凤渏墨如遭雷噬,此人居然是铜鼓仙。

铜鼓仙脚下生风,片刻之间已经远离天水城,躲进了郊外的深山。他寻了个山洞,将凤渏墨放到地上,顺手摘下自己的斗笠,露出一张蜡黄的脸来,居然是一副受了重伤的模样。

凤渏墨心知这次无法幸免,索性也就听之任之了。铜鼓仙抓过凤渏墨的手腕摸了下,吃惊道:“凤丫头,你的道行真没了?我还以为看错了,那这次你是逃不出我手心了。”

凤渏墨苦笑道:“本来就没打算逃,看来我跟前辈还真是有缘,到哪都能碰上,看前辈似乎受了伤,不知道谁能把前辈伤成这样。”

铜鼓仙一声冷哼:“是老夫自己大意了,给一个老狐狸暗算了一把,不过他也好不到哪去。”他走进山洞深处,在里面生了一堆火,把凤渏墨拎起来丢在火堆旁。

“前辈打算怎么弄死我,扒皮还是抽筋?”左右是逃不掉,凤渏墨干脆来个开门见山。铜鼓仙阴测测地一笑:“想死不用急,老夫现在还不打算弄死你,留着有用。”

凤渏墨见状也不再多问,坐在原地闭目养神。铜鼓仙祭出水元珠,整个人仰躺在水元珠的光芒下,吸取元气修复受伤的肉身。整个山洞顿时安静下来,只有火苗跳动的声音,不时呼呼作响。

铜鼓仙的伤势颇重,连元神也很虚弱,若换做凤渏墨没有失去修为之前,凭借长庚剑的手段,已经可以当场斩杀,但是现在的她自然是束手无策,连逃跑也不能。

“凤丫头,你还挺镇定。”铜鼓仙睁开眼睛,脸上的气色已经大为好转。凤渏墨嘿然一笑:“反正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要杀要剐就悉随尊便。不过我倒是很好奇,是谁将前辈伤成这样的。”

铜鼓仙收了水元珠,沉声道:“是天水唐家的唐复礼,老夫


状态提示:第298章 又入狼窝--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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