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工作人员都是本部门的专家,最善于根据可资利用的设施条件,对受领的任务作出恰当的估计,因而也是负责执行有关任务的最佳人选,为此应当赋予他们以有关的权力。他们在参谋长(他是承上启下的中间人)的统一监督下和他们在政府中任职的有关主管的统一管理下,按照法定的职权以及有关规章条例确定的范围,应享有最大的行动自由。
说到战术单位内部集中控制的性质,军事指挥官当然必须是至高无上的,行政管理机构应居于从属地位。指挥官有权决定其管辖范围之内的工作争端问题,行使纪律,甚至可指出个别参谋人员对为执行命令而建议的方法不合他的意图,而决定改用另一种方法。但指挥官通常不过问参谋人员具体执行任务的情况,因为指挥官要集中精力抓大事。例如,他不能分心去签批请领单、发票、帐单等等。
因为如果他把自己的工作时间没完没了地花在上述具体事项的批准或否定上(因为要合情合理地批准或否定,必须进行有根有据的计算),就会丢掉大事。他如光是画圈而不进行计算,势必听从有关参谋人员的一面之词;这样的批准就毫无意义,只能延误工作和浪费人力。只要参谋人员的工作得力,就应放手让他们负责。如果他们的工作不得力,则应换下来,送回学校再训练或者除名。
政府方面对这些参谋军官必须实施集中控制,办法是在为作战服务的参谋人员和执掌政权的政府之间设一些中介性的官员,负责安排预算供立法审议,分配拨款,收集情报信息,并向各部门传递情报材料等等。这就是既须有一套集中的后勤战略,同时还须有一套分散的后勤战术。
为了统一考虑动用整个作战力量的计划,全国只应设立一个战略委员会。对各个军种而言,战术和后勤,一般各有其不同的专业职能。
然而,不少后勤工作并不是陆军一家或者海军一家所独有的,而是陆、海军两个军种共同需要的。凡是可以统一完成的工作,为了节省费用和提高效率,均应组织全国性的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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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性的工业生产以及战争的经验告诉我们,独家生产组织同多厂生产组织相比,能更经济地制造一定数量的标准产品;因为机器设备、制造方法的标准化可以节约开支,而且还会节省管理费用。这个道理也应当用之于军需生产,也就是为全国作战部队生产军需品的各个工厂也应实行合并。
(一)军械:除了要进一步降低成本外,应在各军种所能允许的范围内,实行全国各军种所用军械物资的标准化。理由如下:
1.为了改进生产,陆、海两军专家联合设计的产品,应由两个军种共同享有。从实战经验看,常常发生的情况是:某一军种的作战活动多于另一军种,结果前者就会独享因军械进步而获得的经验,新发明正是由此而来。兵工厂是有形的情报交换所,各种改进的建议要经过它才能实现。
如果军械制造按军种分工,作战使用较多的那个军种所拥有的工厂,就将比另一军种的工厂进步快。如果军械的制造实行统一管理与领导,军械凡有改进,自然从头开始就将同时考虑应用于两个军种(陆军与海军)的问题。
2.武器通用了,弹药也能通用化。做到这一点好处很大。因为在某一战区作战时,某一军种的部队可能在某地耗尽了弹药,而另一军种的部队却得到了弹药补给,但当时的作战形势又可能非要使用缺乏弹药的那个军种部队不可。在西(班牙)-美(国)战争中和美军在对菲(律宾)作战中,就由于陆军和海军所用的轻武器不同,而发生过上述问题,为了吸取教训,美国陆、海两军后来才采用了通用的步枪。
3.武器的通用化还能使岸上要点守备的部队暂时使用海军枪炮有了更大的回旋余地。
(二)军服与衣着:两个军种的衣着用品许多是相同的(诸如靴鞋、衬衣裤、袜子等等)。再说,如果两个军种的服装在确定时都有科学根据,那就更没有理由要它们穿得不一样了,军种的区别采用不同的标志就能解决。供应两个军种穿着的服装都要能防寒御暑;要考虑余下的两个重要之点就是工作性质和外观。
陆军士兵和海军水手一样,主要是操纵机器;这两个军种的工作,都需独特的海军制服和陆军制服。服装外观问题对陆军来说可能比海军略为重要一点;但战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即敌方小艇靠我很近时,对人看得清楚,反而不利。现在流行的海军服,是喇叭裤、平顶帽、开胸上衣,都不是科学的服式,与现代服装很不协调。水兵的穿着惹人注目,颇为难堪,在岸上公共场所,活动时受人歧视。他们的服装同陆军士兵兄弟们相比,处于不利的地位。所以,陆军与海军的军服和衣着应当统一,而且要由一个机构统一制作。统一供应官兵穿着。
(三)医院和卫生机构:其职能对两个军种说来完全相同,都是提倡卫生、预防疾病和治疗伤病员。这些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