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什么,她用不着那么讨好我的,她越是这样,我越是生气,气得我把头扭到另一边,如果我手上还有力气的话,我一定打翻她手里的碗。
我娘见状想要接过她手里的碗,可她偏不,执意她自己来喂我,还说:“我要亲自喂他,只有我亲眼看他吃下,我才能放心”
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啊,她越是这样我越是不吃,而且把头埋得更低了,她见我始终不吃,又执拗不过我,她再次急得哇哇大哭,那哭声别提多么伤心了,不知道还以为她卖身与我了呢。
我听着她没完没了的哭声心中实在不忍,我真想转过身来哄哄她,可就是没个台阶下……想来,平心而论,人家朱莺莺有什么错,我现在,包括之前所做得的一切,说得那些伤人的话,都不过是仗着人家看上了我喜欢我,我二蛋除了在她朱莺莺这,别的还有什么地方能找出我嘚瑟的资本,至于他爹那边,做得那些坏事,我刚才骂了朱莺莺一通,气也就消得差不多了。
“二蛋,你不是铁石心肠的人,怎么能莺莺姑娘这般哭泣呢,你是个男孩子要有个男孩子样”
“娘,我”我惶然回头,朱莺莺正好一勺米汤喂到了我嘴里,也带着她嘴里的香气,我全身一阵酥麻,全然不懂拒绝,一勺,一勺,一口,一口,直到,我喝完了那碗米汤,朱莺莺终于转哭为笑,展开笑颜,她像是完成了一件无比重要的大事一样的高兴,她笑了,我爹我娘也跟着笑了。
一连好几天,朱莺莺一直呆在病房里陪护着我,偶尔,累了,困了,她就趴在我的病床上睡一会,我只要稍一动弹,有异样,她就知道,她就着急,她和我也一样服下剧毒农药有幸捡回一条命,她的身体也才有恢复刚好,却在这里不辞辛苦的伺候我,名不正言不顺的,我俩什么都不是,没结过娃娃亲,没谈过恋爱,更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却能这般温情的照顾我。
每顿饭,每次餐,都是她喂我,我稍有不从,她便大声哭泣,后来我都形成习惯了,不管什么时候,我有多么的焦躁,只要她一哭,我立马变成小绵羊一般顺从,是的,就算是铁石心肠,也早已被她融化了,何况我邵二蛋还是个多情种。
那些在医院的日子,她一直陪着我,她笑,我就跟着笑,她哭,我就跟着哭,不知不觉间,我喜欢上了这个聪颖贤惠,说哭就哭,说笑就笑,却,爱憎分明的漂亮女孩了。
自从与她在医院里相处的这些日子,我总结出一句,谁如果能拒绝她的温柔,谁就坠入无边的地狱。
就是这个女孩,她感冒天下大不韪,冒着她父亲与她断绝父女关系的危险在这里与我苦苦相守,我可以骂她执着,却不能骂她傻,正是她对我细微入至的关怀,我得以保全性命。
由于我中毒太深,中间做了几次血液清洗,防止血液中毒药残留导致复发定会危及生命,那样的话就是再好的大夫也回天乏术,我命休矣……所以,我住院的时间相对长了许多,朱莺莺就这么一直守护着我,中间的时候她也回了一次家,回来的时候打扮的花枝招展,带着山里姑娘特有的灵气,气质清新脱俗且灵动,加上她优美纤瘦的身材,阿娜多姿,恰到好处,怎么说呢,你说她纤瘦吧,她的娇艳的脸蛋还有几分婴儿肥,你说她胖吧,却无从说起,我承认我喜欢这种矛盾体,如果,前面不是有个气质不凡无可替代的初恋王清玉罩住她的光华,我是无论如何也招架不住的她由内而外的倾心的诱惑的。
她,朱莺莺,回来了,不仅恢复少女本该拥有的娇媚姿态,而且,她还带来了几本会计方面的书籍,也许也正是那个时候的努力,才为后来她进入镇政府工作做好铺垫,她是黑风口有心的凤凰鸟,所以,她能飞过层层大山,飞向她成功的彼岸。
那些天,她不光要照顾我,一有空闲她便埋头苦学,偶尔,我也逗她,女孩子家那么努力干什么?男人不喜欢太努力的女孩子的,笨。
她听了不仅不恼,反而放下书本,若有所思的说:“我这么努力的做,就是将来有一天让你觉得配不上我”。
我听了一时语塞,自惭形秽,不知该说什么好,多好的女孩,聪明,好学,上进,爱憎分明,我二蛋,如果把握不好还真是追悔终生呢。
“莺莺”
“嗯”她重新打开书本认真的学习起来,我看着她欲言又止,却还是说出口:
“莺莺,你,你是个好女孩,是我混蛋”
“你知道的太晚了,以后有得是你后悔的时间”
“莺莺,我不是不喜欢你,有个故事你愿意听吗?”
“如果,你很无聊,我不介意你讲一讲的”她并不抬头,漠不关心的样子。
“从前有个女孩她叫王清玉,她和我邵二蛋不算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我们只是初中同学,初中三年后,我们恋爱了,两厢情愿,你侬我侬,她把她一个女生所有的东西,包括她的身子……但是,她的父母不同意,因为她一个城里女孩,门不当户不对,他们强行把我俩分开……我现在之所以不敢与你在一起,不是你不够优秀,也不是你不够漂亮,是因为我一直在等着她,我坚信她终有一天她会回来,而当她回来的那天我不想我手里牵着别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