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拜读医下
彭飞这么激动只能说是真的很在意我这个大哥。/说实话,我和叶苏之间的事儿和他并没有半毛钱关系,我和叶苏谈恋爱,管他毛事。
关乔羽也说着让彭飞别太嚣张了,毕竟叶苏还是我女朋友。没分呐。彭飞还委屈上来了,说我这不是为了木头哥好吗,你们凭什么联合起来说我。
关乔羽说你懂个毛线,闭嘴,我的话你也不听了吗。彭飞哭丧着脸,撅着嘴看着我说,木头哥,二爷骂我……
关我屁事……躺着也中枪啊。
叶苏冷着脸看我,抹了抹眼泪,说:“你既然知道了,为什么还要这样。”
“……咱们又没分手,凭啥不能这样。”
“顾暮,你傻么,我在耍你,你没看出来吗。”叶苏指着自己全身上下的服饰说道。“我这一身衣服,全是你买的,记得吗。”
“记得。”
那一身衣服全是品牌货,花了我不少钱。之前她脚上穿的靴子也是我买的,几千块钱呢,现在想想还真觉得有些可惜。以前叶苏喜欢什么我知道了肯定想方设法给她搞下来,很多衣服的价格随随便便就是四位数了,能抵得上我一个月的生活费。
“有一条手链,被韩青拽走了,你记得吗。”
“记得。”跪求百独
“这些东西都是你买的,你还没懂我的意思吗。”
我还是目光灼灼地盯着她。
我总觉得现在的情节有点典型的琼瑶剧的感觉,接下来应该是女主把事情的真相全部揭露后男主怒不可遏,然后各种吵架各种矛盾,最后分手闹翻。至少我看过的偶像剧里面的结局大概就是这样。拜金女通常还没什么好下场。只有那种傻白甜的人才配拥有爱情。
但是无论叶苏怎么说。我都不动声色。我又不傻,当然是知道叶苏和我处对象的目的了,但我能有什么办法,遇到了就是遇到了,爱上了就是爱上了,哪怕她再烂,哪怕世俗再将她贬低,我依然会不离不弃。
只要她是我女朋友,我哪里会嫌弃她什么。
我记得几年前窝在家里太无聊,看了一部很经典的电影叫《阿甘正传》。里面的女主我记得就是个生活糜烂的交际花,按照世俗的眼光来说这种女人只能称之为婊子,不配得到爱情,不配拥有感情。但阿甘对她十年如一日地好,每一次的离家出走都会换来阿甘心甘情愿的等待。诚然,我们都羡慕那女主的爱情。但现实生活中又有几个人能做到阿甘的忠诚和死心塌地?又有几个人会打从心底地对这种交际花没有鄙夷之情?
很多事情是不公平的,但世人已经习惯了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世俗的眼光,又是谁规定的?
现在,我就是心甘情愿对其付出的阿甘,女主便是叶苏。可以说我傻,也可以说我痴,可以骂叶苏是婊子,也可以说叶苏贱,但我还是愿意和叶苏继续下去。
叶苏说了半天也不见有效果,便和我扯着陈宾的事。她承认了当初陈宾要打我的时候她是知道的,也是故意和陈宾走的。她不是处,但第一次也不是陈宾的,而是以前被qiáng_jiān了……
卧槽,被qiáng_jiān了?
这件事情叶苏可从来没跟我说过。
不仅是我傻了,其他人都傻了。孙祺圣瞅着叶苏,说那你怎么不告诉顾暮。叶苏说这种事情哪个女孩子会承认,若不是现在迫不得已,我会说吗。
接着,叶苏又说实验室大火的事情。她说陈宾每次进来找我们要物资,一方面是为了吃的,最主要的目的还是进来洒酒精的。她离陈宾每次都是最近的,所以很容易闻到酒精味,但她并没有说出来,再加上也一直跟我在一起。后来陈宾在外面扔了个打火机进去,还是zippo的,但并没有点燃酒精。叶苏见状才过去拿着打火机点,韩青也是这时候才发现了她的小动作准备跑走的。后来她能逃出来,是我和孙祺圣上了二楼后,陈宾从另一个通道口下去救了叶苏跑进了教学楼。叶苏想起我抽屉里一般会藏一把砍刀,于是陈宾把砍刀取了出来。
也就是说在超市的时候,我看见陈宾手里的那一把砍刀是我的。怪不得我看着眼熟,还以为只是错觉。
颖儿在旁边听着还骂起我来,说我犯贱对这种女的专情,活该被耍。叶苏一听也不服了,双颊绯红地跟颖儿对骂着。这教堂里本来还有六个人,此时就听着我们这一群人在这里唇枪舌战的,完全以一种傻眼的状态看着我们,鸦雀无声的。
也有可能是我手上还端着一把冲锋枪的缘故。否则一窝蜂人冲过来来个车轮战我们也扛不住,毕竟这是人家的地盘,能说什么。
女人给我敷完药后便又坐了回去,冷眼看着我们一群人的撕逼大战。叶苏到了后来干脆不吭声了,颖儿还骂咧着说她是个万人骑,公交车,气得叶苏身体发抖,眼泪像是水龙头一样往下流,止都止不住。
孙祺圣抽了根烟,也不劝了,或者说他懒得劝了,任由两个女人在那里吵得翻天覆地。他招了招手,把我们这一群围观群众引到一边,包括之前的持枪男子和对水仙不礼貌的矮胖男人。但那几个坐在椅子上的人依然坐着,孙祺圣没叫他们。
“大哥,”孙祺圣对之前那持枪男子说道,“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
“洛……洛宾……”
冲锋枪还在我手里端着,洛宾就算没人控制他,他也不敢胡作非为。洛宾咽了口唾沫,战战兢兢地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