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科幻未来>悦来客栈>第五百零四章 疯子

何更新笑道:“当然这生意也不好做,因为马奴这个人对马简直有种病态的喜爱,马贩子送来的马只要稍有不对,就算是皮毛不光滑,马奴也会暴怒,暴怒的结果……”

楚无忌忍不住道:“死?”

何更新点点头:“是的,谁要是在马奴面前对马不敬,或者马收拾的不干净整齐,马奴都会出手,而且是至死方休。”

楚无忌笑道:“这人看来有病。”

何更新叹道:“有病的人才是最可怕的,这城里以前有个名叫马逢伯的人,是个相马能手,马奴得知后,打上门去,愣是当着所有人的面给那人改了名字。”

“改成啥了?”

“马孙!”

“噗…”楚无忌失笑,马逢伯,多好的名字,马碰到伯乐,好事啊,改成马孙…不但是个病人还是个奇葩。

“我倒想会会这个马奴。”楚无忌微微一笑,起身道:“我希望你的眼光没有错,但愿这个‘山子’的确不简单。”

何更新一脸严肃道:“我保证!”

楚无忌哈哈笑道:“厨下多备些好菜,我有用!”

何更新不解的看着楚无忌,这思维跳跃的我跟不上呀。

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楚无忌已经走了出去,隐约听到他喃喃道:“二货带着猪圈跑了,得赶紧回来啊!”

……

马奴浑身沾满了马毛,红的白色,黑色黄的,长的短的,粗的细的,他的鼻孔中都糊满了马的绒毛,整个人身上都有一股马尿的味道。

他刚从马场回来,他的马场里至少也有数万匹膘肥健硕的马。

马场里种满了上等的紫苜蓿,每年夏天,每天都有数百人忙忙碌碌的种植打理这些苜蓿。

马奴站在苜蓿田边上。看着开满紫色花朵的苜蓿,印着蓝蓝的天空,他的心情也像甩着尾巴吃苜蓿的马一样欢快。

他喜欢养马,喜欢伺候马。马是他生命的全部,他可以没有女人,没有家人,却不能没有马。

打理苜蓿的下人每天都要沐浴三遍,而且出恭之后还要必须洗一遍。她们必须穿清一色的淡绿色衣裳,幸好她们都是女人,而且还都是未出阁的*****。

马奴走过去,所有的女孩子都恭敬的叫他‘爷’。

除了这个字,女孩子们连一个字都不会多说,因为他们知道这位‘爷’的脾气。

这位爷的脾气究竟怎样呢?

远处有人奔来,这人的衣服整齐而干净,虽然头顶红日高悬,他也跑得气喘吁吁,但依旧保证自己身上不会出一滴汗。

脚边的苜蓿简直比粮食还要珍贵。这人小心翼翼,别说踩到一株,就连碰一下都不敢。

他也知道这位爷的脾气。

他的马要吃干净的苜蓿,干净的不能沾染任何人的肮脏。

“爷,马,爷,马…马,宝马,宝马…”

这人高呼,却没想到。风将他的话吞掉了一点点,只有一点点,就是最开始的一个字‘爷’。

然后将他后面的字的速度稍稍加快了一些。

于是呼,他的话传入马奴的耳朵。就变成这样了:马爷,马…马,宝马,宝马!

这句话听起来并没有错,但苜蓿地中的所有女孩子脸色一下子变成了惨白。

马奴脸上的笑容立刻消失了,他距离那人还有数十丈远。但他的手一抬,遥遥一拍,只听‘啪’的一声,那人痛呼一声,脸上已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拍中。

他的人却没有倒,而是一下子变成头下脚上,然后马奴又一挥手,又听得‘啪’的一声,那人原本头下脚上,这一下又变成了脚下头上。

他还是站在原地,嘴里牙齿扑簌簌就往外喷,他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忽然会挨打,虽然又惊又怒,但还是飞快的捧起衣襟,将飞出嘴巴的牙齿和血水全部兜住。

他自己当然不知道,但那些女孩子却知道他为什么挨打了。

很简单,风吞掉了第一个‘爷’字,他后面的字变成了‘马爷’。

‘山子’中的人都知道这一点,你可以叫马奴为‘奴爷’,‘爷’,就算叫大爷也没错,但你千万不能叫马爷,更不能叫老马,否则这位爷就会认为你在侮辱马,因为他自己都觉得比马的身份低,所以他叫马奴,你居然敢叫他‘马爷’?那岂不是说这位爷比马的身份还要高贵?

“马孙,狗胆,你居然敢叫马爷?”马奴冷着脸,杀气腾腾。

“嘎……”这人居然就是那位马逢伯,被马奴强硬改名的相马师。

一听这话,马孙彻底傻眼了,我没有啊!

好在马奴似乎更关注马,立刻问道:“在哪?”

马孙急道:“又债山哈…”

没牙齿的人怎么能说出一句囫囵话?马孙一把捏住嘴,死命抵着舌头,又道:“就在山下,而且那人…那人的名字…”

马奴没有再听,他的人微微一晃,已经消失了。

直到此刻,那些女孩子才一脸幸灾乐祸的看着马孙。

“我…他…爷怎么打我?”马孙问。

“哼,你自己说了什么?”

马孙道:“我…我一过来就喊:‘爷,马,爷,马,马,宝马啊!’”

一名女子咯咯笑道:“可我们没听到你的第一个字。”

一阵风吹来,马孙觉得牙根是那么的酸爽,他立刻就明白了,跳起来冲着迎面而来的风怒骂:“狗风,烂风,混蛋风,去你的。”

“哈哈哈…”众女人哈哈大笑,花枝乱颤,比那紫苜蓿的花还要漂亮。

“三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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