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林寒盯着于兰的照片,凑近寻南墨说:“这个女人,我见过,那天妈妈住院时,我透过窗户看到她抱着一个孩子匆匆忙忙的样子,她身后还跟着一个男人,那人手里拿着孩子的厚衣服。”
林寒说话时,一个民警递给常队一件衣服,是从赵冬余的休息室内翻找出来的,看着有些年头了。
“队长,这件衣服会不会是那个丢失了的孩子的。”民警揣测。
林寒碰了碰寻南墨,“就是那件衣服,是于兰孩子的。只是,怎么会在赵冬余这里?”
“因为,这是他弟弟的衣服。”寻南墨的身子向林寒倾斜了些,“你去碰一下衣服,就可以看到当时的情况了。”
林寒明白点头,走去接过常队手里的衣服,“我看看。”
刚刚触碰衣服,她的脑海里就浮现了衣服被买下时的样子。
那是一个下午,于兰的丈夫扶着她和孩子去逛商场,给孩子买了很多东西。于兰从未见他这样大方过,心里浮出暖意。她亲自为孩子挑选了这件藏蓝色的冬装,口中念叨着:“乐乐,爸爸给你买了新衣服,冬天我们就不怕冷了。”
好景不长,他们刚刚回到家里,丈夫放下东西后,趁着乐乐熟睡,提出了离婚的要求,“我在超市工作时遇到了一个女人,我和她有了孩子。”
于兰几乎崩溃,特别是得知那个孩子早于乐乐出生时,更觉得是晴天霹雳。她疯狂地推走丈夫,将房门紧锁。
几近绝望的她,突然冒出了恶毒的想法,为了让丈夫后悔他的所作所为,女人决定带着乐乐一起死。
夜深人静,四周亮起灯影。月光投射出的亮色透过窗户扑入乐乐的婴儿床。窗台上的数字表显示的日期是8月13日。
小东西咬着奶嘴盯着月光。
四周的漆黑,一个孩子不会注意到这一切并不正常。披头散发的于兰拿着那件冬衣走来,停在没有哭泣的乖巧孩子面前,将冬衣放到了他的脸上。
两分钟后,于兰后悔了,可是,一切已经来不及,孩子的呼吸不能被探查,她疯了似的拍打邻居的房门,可是,没人为她开门。
绝望边缘,丈夫因为担心她的情绪赶回来看她,见到她抱着乐乐疯狂地跑在小区的水泥地上。又见乐乐没了呼吸,他立刻带着母子二人赶去医院。
时间耽搁太久,乐乐没有救活。医院判为窒息死亡,并报了警。
当时,丈夫拿着那件冬衣,说孩子是他杀死的。于兰始终沉默,没有替丈夫说话,也没有哭,只是坐在闻讯室发呆。
最后,这个案子判定行凶人为于兰的丈夫,这个男人被判了死刑,彻底离开了于兰。
于兰站在乐乐的骨灰盒前,一遍遍地重复,“是那个男人害死了你,我已经替你报仇了。乐乐放心,妈妈不会让你孤单的,我会为你挑选小伙伴去陪你玩耍,就当作是妈妈送你的玩具。乐乐,不要忘了妈妈。”
心里扭曲的女人,选择了去医院工作,在这个没能救下她孩子的地方,给孩子挑选着‘死亡礼物’。
四年后,一个18岁的男孩走到电梯管理员于兰面前,将一个女人的照片放到了她手里。这个女人于兰并不认识,可是,女人身边的男人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再看面前瘦高的男孩,分明有丈夫年轻时的样子。于兰疯狂地摔了照片,将男孩从电梯里推走。
这是她与赵冬余第一次见面。也是唯一近距离接触的见面。
赵冬余的母亲离世,他从母亲口中得知了关于于兰和他曾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事情。
在他见过凄惨度日的于兰后,他决定像照顾母亲一样照顾这个孤苦的女人,所以,他辍学,来到九院找了份看管监控的工作。
那是三年前,于兰因为得知他目击了自己的杀人过程,又替自己掩饰过去后,决定逃离这个医院,所以于兰才会有一年离开了医院。
赵冬余在于兰家附近租了房子,干些杂活来支撑于兰和自己的生活。或许是太需要一个孩子,于兰慢慢放下了对他的芥蒂,虽然不与他亲近,却也不再排斥他。
两人一年后又来到了医院,一起策划了杀害儿童的案子。赵冬余将于兰作案时被摄像机拍下的画面全部销毁,将她保护的很好。
从幻境中走出,林寒对常队道:“这个赵冬余是于兰丈夫的私生子,谋杀案是两人一起犯下的。”
常队立刻让人去抓捕于兰,并将赵冬余带入了警局。
之后,经过警察的日夜审讯,于兰承认了这十年来的所有罪行,包括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孩子,乐乐。
而她否认赵冬余曾帮助她。即使警察让她和赵冬余见了面,即使赵冬余承认两人共同作案。于兰都没有将罪责推给这个只有二十三岁的小伙子。
或许是对自己孩子的愧疚太深,他将赵冬余当做了已经长大的乐乐。她想要弥补犯下的错误,想要有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她认为,现在正是好机会。
法网恢恢,疏而无漏。
即使是心存善意的保护,依然无法与滔天罪行相抵消。
那些无辜的孩子,于兰并没有给予他们善意,而是将他们当做‘礼物’送走。这样一个心理变态,法律不会因为她想保护一个年轻人的前程而给予她任何宽恕。
于兰的罪行被南京日报报道。她破旧的出租屋前贴满了对她罪行表达愤怒的‘标语’,扔满了碎纸屑和烂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