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凶手是色盲,则他的种种行为便有了合理的解释。
那茜灵砂质稀易干,甫落地时,凶手尚可挖砖以绝痕迹,可是墙上的茜灵砂却已干涸,粘在了墨绿色的砖墙上,身为色盲的凶手自是无法分辨,只得挪动家具遮掩。
同理,凶手以红替绿给窗台重新上了漆,盖因浅绿色在色盲眼中是呈灰青色的,而墨绿与红色却同为深褐色,凶手于暗夜中无法分清红绿,便随意选了一个重新刷了漆。
由此可推及两事。
其一,凶手对自己色盲一事并不自知或知之不多;其二,凶手的母亲与外公一定是色盲。
前世因查案所需,傅珺曾系统了解过色盲的相关知识,色盲是一种遗传学疾病,表现为同一谱系中成员的交叉遗传,也就是说,祖父遗传给母亲,母亲再遗传给儿子,儿子再遗传给孙女,依此类推。且男性得病的机率高于女性。
傅珺越想越觉\/兴\/奋。
这个发现太重要了,若以此为依据,便能大幅缩小调查范围,进而锁定凶手。
这般想着,她已张口道:“这个凶手……”
然而,方说了这几字,她忽然心念电转,蓦地便止住了话头。
她该如何向唐俊解释色盲?
色盲这种病症,大汉朝并无记载。
此时傅珺若指认凶手是色盲患者,则她必须先解释此病症的缘由,再说出自己知其缘由的原因。
她一个养在深闺的贵女,如何能凭空得知色盲之事?再者说,这说话的场合亦不妥,谁能保证此地隔墙无耳?
如此重要的线索,让他们的调查头一次领先于凶手,若是不慎流出消息,往后的调查难度将会更大,此事还需谨慎为之,不可贸然言明。
此外,她有还个隐约的担心,此前的田庄三尸案及茜灵砂一事,让她总觉得联调司很可能并非铁板一块,凶手既然能截杀联调司官员,便未必不知联调司三尸案的调查进程。
如此一想,傅珺立刻便熄了据实以告的念头。
她略停了停,再开口时,说出来的话便拐了个方向:“……凶手若是没有武功,是不是亦能做下此案?”她转向孟渊问道。
这个问题也是她很想知道的。
孟渊凝眉思忖片刻,道:“可。只要有藏剑山庄的mí_yào,一切皆非难事。”停了一刻,他又补充了一句:“不过那凶手须得力大。”
傅珺点了点头,随后便说出了久在心中的另一个想法:“我觉得,凶手很可能来过贺固的家。”
“何出此言?”唐俊追问道。
傅珺便道:“这其实也是我的推测,且分成三点来说明。第一,关于凶手。此人精明狡诈,作案手法隐蔽,无一错杀,这表明他事前做足了准备,亦即是说,他事先必会踩点、务色人选,且选择合适的时间与地点,才能做到犯案时万无一失。第二,关于死者。三尸案的死者绝大多数为平民,居住之处亦为人员混杂的坊市,这一点从大功坊之案、怀庆两案及湖南案中可窥一二。这些地方就算有生人出现,也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凶手便是利用这一点,混迹于闲杂人等之中,隐去了自己的形迹。”
说到这里,傅珺停顿了片刻,方道:“现在便要说第三点了,亦即本案与田庄之案。这两起案件,死者与凶手平常的作案对象大为不同。田庄一案暂且不提,只说本案。长乐坊可非大功坊可比,若有生人在此处窥探,必会引起周遭的注意。然,联调司却并未在这上头获知任何线索,由此亦可知,这凶手事先并不曾踩点。”
唐俊闻言点了点头。他已经有点知道傅珺往下要说什么了,此时便续道:“诚如珺表妹所言。既是凶手不曾事先踩点,则他又是从何处得知贺固的夫人有孕在身一事呢?其次,凶手进出自如,门户亦无撬动痕迹,可知凶手对此院布局了然于胸,由这两点可知,凶手很可能与贺固相熟,亦来过此处,因此他出现在长乐坊这一带,便不会有人相疑。”
“正是。”傅珺浅浅一笑,又转向孟渊道:“再回说田庄一案。那联调司官员身携秘信,却人死信失,夫妇皆亡。我总觉得,田庄案与贺固案之间,似有一条隐线。凶手作案的理由亦非简单杀人,而是另有目的。我们姑且猜测,凶手杀联调司官员,为的便是其手中秘信;那么,凶手杀贺固,会不会亦是因为其手上有什么东西,故而杀之?”
傅珺话音一落,孟渊便沉声道:“贺固的底细已经查清了,就是个普通官员,他身上唯一要紧者,便是他的职位。”
孟渊与何靖边熟识,且五军营与联调司亦有着紧密合作的关系,他手上的消息比唐俊可要详尽得多。
“贺固管着几大粮库,会不会是有人想打粮库的主意?”傅珺提出了另一个假设,语气并不确定。
孟渊摇了摇头,并未说话。
这种可能性联调司也考虑过,可是,那几个库房他们皆仔细查了,却并无异状,而贺固的接任者他们联调司更会认真挑选,绝不可能让可疑之人混进来。
傅珺想了想,还是觉得贺氏夫妇之死必然事出有因,否则凶手不必冒险出手,于是她便道:“贺固身居要职,若是身死必会引起各方注意,凶手甘冒奇险杀之,一定有非杀不可的理由。若贺固本身行端立正,那会不会是因为他在死前说了什么或做了什么,危及到了凶手,凶手这才杀了他?”
这话一出,孟渊长眉一轩,唐俊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