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言情总裁>爱你,以友之名>凌沐云:谁说能凑合

今天是个好日子,至少对她和他而言是的。..酒店里张灯结彩,酒店外回音缭绕,处处都透露着喜气洋洋的氛围,我也想借着这份喜庆把自己灌醉,可是到现在,我的意识还是清醒的。

我忽然很想矫情的说一句,当初给我端来鸡汤面的女孩,今天嫁人了。

可惜,新郎不是我。

车子距离酒店越来越远,然而我的思绪,却越来越清晰。犹记当初,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时的场景,是那么的嗤之以鼻,可是没想到,现如今,心口唯一能容下的,就是这个名字。

到了这个年纪,见过的女孩子不说多如牛毛,也算是瞧个差不多了。有的女孩子一身都是名牌,偏偏不知道如何搭配。有的女孩子弹的一手悦耳的古筝,偏偏指甲是大红色。有的女孩张口闭口法拉利,拉菲,想着法子接近有钱人,结果只是吃个青春饭。

可终究,青春只是个消耗品。没有内涵,没有性格,没有良好的品行修养,终究是走不进我的心底。

照理说,她是没有任何优势的。于小贝,这个名字庭上俗气又多见,没有任何不同。还记得她初进公司时,我还问了她的英文名,结果才知道,她根本没有。

我不想用职场新人,至少在我看来,这个女孩子是没有这个资历的,或许是许久没有联系的姐姐的一通电话,或许是人事部经理的亲自提名,或许是从那次出差开始,这个名字,已经落在了我的心底。

那一天去她家,以舅舅这个身份过去,看到另外一个男人为了他跪倒在地,我忽然觉得,或许我的选择是对的。

人生嘛,其实有无数次的机遇,就靠自己如何把握,在职场上,我从未错过一次提升的机会,步步为营,但是在感情上,我却错过了许多。

我时常在想,什么是爱呢?在我看来,爱就是付出,爱就是尊重,爱一个人,就是在她需要时出现,在她嫌弃时,离开。

我把这个答案告诉夏天,她嗤之以鼻,说:“大叔,你就是因为这个,才错失良机的。照我说,爱就是厚脸皮,无限的厚脸皮。”

这话说的十分通俗,但是细想一下,我的失败,是不是因为脸皮不够厚呢?

明明已经察觉的好感,为什么不愿意持之以恒呢?

三年前的那件事,其实我一直都很后悔,我在想,那算不算是厚着脸皮乞求一份感情。说来惭愧,我也算是从杏受美式教育,可偏偏骨子里,却还是传统。传统的期待一份感情,能够像父辈一样,携手到老。

遇见她的那一年,我三十五岁,我身边的大多数中国男人,都已经有了家室,每天起早贪黑,就是为了妻儿努力,开始我不屑,可是真的走到了这一步,我便期待了。

而我期待时,偏偏有遇到了我觉得最为合适的她。

她是个典型的东方美人,有点小脾气,让我觉得日后的生活会十分惬意,容貌嘛,一百分也就是个八十分,不像公司里大多数女孩子,时尚,潮流,却越看越是顺眼。

到了我这个年纪,看中了,自然而然是奔着结婚而去的,然而,她的年纪,却时常让我犹豫,我在想,假使这份感情没有结果,要不要开始。

然而,感性终于还是战胜了理性。

我忽然想到我亲自培养的一名接班人,那是在我进盛大的第五年,酗子年轻充满活力,记忆里好,又踏实肯干,所有人都觉得,如果我升上去,他自然而然的就成为我的接班人,我一直在考验他,直到我的任命书下来,我亲自把他叫到办公室,询问他升职之事儿。

升职是其中一方面,虽说职位是定在上海,生活节奏快,压力也大,但却是是个锻炼的好机会。

这酗子我观察了大半年,绝对是一个好帮手。然而,我没想到的事,他居然拒绝了这个升职的机会。

理由是什么?我现在还记得。

他说:凌总,我女朋友在这座城市,她一个人在这里,我不放心。所以,我不能走。

我就问他,你和女朋友谈多久了。

他说,六年了。

我有些不可思议,酗子女朋友的条件其实很是一般,按照他目前的这种状态,不出五年,肯定也会是盛大的一把手。我跟他讲了很多道理,我说,他学历好,人品不错,五年之内顺利的话,买个房子没问题,销售部的业绩我是看过的,这句话自然不是忽悠。有车有房,前途无量,到时候,什么女人没有?

酗子义正言辞的告诉我,他的爱情,更重要。

六年过去了,我再回顾这段往事,忽然间,有了不同的感受。当时的嘲讽和不屑全都让我觉得愧疚,爱情是什么?爱情就是这样。

很多时候我也在反省,我在反省我过去的种种,可是到了这个年纪,我忽然觉得,即使我想要谈一场类似于这样的一份爱情,也来不及了。

我嘲弄自己,甚至在想,不行就找个门当户对的结婚算了。

而在经历一系列的事情之后,我才忽然明白,真正的爱情,是没有办法妥协的。

倘若今天她没有心甘情愿的披上婚纱,我一样愿意娶她。

三年前的事情,我一直对她心存愧疚,当我知道她一个人躺在手术室里时,这种愧疚好像毒蛇撕咬着心脏似的,异常的疼痛。我后悔,不敢见她,只能默默的拿着望远镜,看着她从公寓到公司,再折返。

美国的两个老友说我疯了,我想我是疯了,我也试着再去找一找这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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