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只要相救,就是与林笑敌对。这又是冉兴国非常不情愿的。
真是来得太不巧了!
早来一步,把张琪华的麻烦担在自己身上,让林笑与自己理论,多好。林笑要打,打就是了。有首歌不是这样唱的吗: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
晚来一步,就算林笑把张琪华杀了又有什么呢。林笑既然杀人。就一定有理由;换个角度说就是,张琪华被林笑杀死,就一定有取死的理由。自己只需要让那个理由更加站得住脚就是了。
但自己偏偏赶在林笑即将动手的时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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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瞬。冉兴国心里急速权衡利弊。
自己这边,涉及到威信、威严和尊严。
皇朝风云,从几个人的小队,发展到接近两百人的小队,中间经过了许多风雨。迄今屹立不倒。并成为汾川基地的头一块老字号,非常不容易。在汾种基地,略微夸张地说,皇朝风云,可以在局部象征着一种信仰。
自己是队长,一言一行都与皇朝风云这块牌子相牵连。给皇朝风云这块牌子抹黑,那是绝对不行的。
现在,既然张琪华求到自己,自己就必须出手阻止林笑。然后加以审问。括号,对林笑算是询问。括号完。判断是非曲直,再予以量刑。如果张琪华果真有取死之道,叫打手把她毙了就是,根本就不用脏了林笑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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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笑那边……冉兴国考虑这部分内容,是为了验证一下自己的行为会不会给林笑带去妨碍。万一让林笑生气了,不理自己了,就麻烦了。
林笑是炫舞神话的领队,张琪华是皇朝风云的领队。冉兴国明白,皇朝风云这边,兵弱将也弱。肯定会遭到林笑那边炫舞分队的笑话。
很有可能,这就是起因。
也就是说,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然后张琪华处理得不好,下面的人也不得力。就被炫舞神话分队的人取笑了。这边的人,很可能仗着人多,就与对方对骂。然后事态升级,就到了张琪华和林笑这儿了。
这类事,绝大多数都属于话赶话,把小事逼成大事的。通常。大家应该求同存异,一笑泯恩仇。
也就是说,自己出手阻止,其实也是防止事态进一步升级的得力举措。只要林笑是理智的,那么她就不会生气。
当然,她当时也有可能生气。但相信她事后明白道理之后,不会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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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冉兴国还想到一事。
林笑刚来的时候,对炫舞神话和皇朝风云印象一样。据说,问路的时候,两个小队都问了。只不过正好问到炫舞神话的门口,然后就被炫舞神话的人招进了队伍。
也就是说,林知对炫舞神话的感情并不深,还没来得及建立归宿感。下面的人吵闹,林笑不一定有出头的觉悟,肯定是皇朝风云这边的人连着林笑一块儿骂了。说不定其中就有张琪华。
这么一想,冉兴国发现,自己这边与林笑那边泾渭分明、存在着明显的差别。
总的说来,自己这边乃是因公。虽然不想做,但不得不做。虽然不想麻烦,但不得不麻烦。林笑那边则是因私,由于林笑与炫舞神话的关系并不紧密,所以林笑所有的反应,应该主要是因为别人针对了自己而不是针对了炫舞神话。
既然是这样,那当然应该大公而无私。
相信林笑会理解的。自己喜欢的人,肯定天姿聪颖。
如果林笑一时半会儿的不能理解,岂不正好给了自己与林笑说话的机会了么?
——
于是,冉兴国突然拔起身形,一个加速,抢到场中,挡在了张琪华的前面。
“林姑娘,有话好说,先别急着动手。是非曲直,我自有公断。”冉兴国是这样说的。
在冉兴国的心里,就是这样认为的。林笑那边是私,根本谈不上审判;自己这边才是公,而且还是老字号的公。张琪华又是皇朝风云的人。由自己这边来审判与张琪华有关的纠纷,再合适不过了。
好嘛。站在上帝的角度,可以知道,林笑才刚刚审判了,冉兴国又要再审判一次,难道后者是更高一级法院?
如果林笑真是单身一人进汾川,倒还真的只有私。但可惜不是,可惜火云五人都是林笑的队员。林笑的公,冉兴国并不知道,所以就产生了较大的偏差。
即便如此,冉兴国仍然带有一定的“老大”惯性。潜意识里认为,出了任何事,都由自己这个“老大”决断。
有一种古老的说法,如果出现在这儿,将会更加缓和一些。
这种古老的说法,前面“有话好说,先别急着动手”都一样,“是非曲真”也相同,差别在最后一小句,说的不是“我自有公断”,而是“我自会给你个交待”。
“我自有公断”通常由什么人说?包公、狄仁杰、宋兹那样的人。“我自会给你个交待”呢?则是家长、族长、长辈。
譬如我的儿子杀了你的儿子,好嘛,你先别动手,我自会给你个交待。什么交待呢?抵命,是不可能的。当然,会换一种说法。说是,杀了他,也太便宜他了。让他到思过崖上面壁五十年,生不如死,那才解恨。
真上思过崖?通常都是真的。只不过五十年是假的。那不是有立功减刑一说的嘛,一减,就下来了。
这就是“我自会给你个交待”的最终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