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福良走到他身边,对他小声道:“王上,你真要拿传国玉玺与他们作交换吗?那东西,并不在北遥啊,该如何是好?”

福良的话一下子提醒了北遥明。没有传国玉玺,他们是否肯交换?

“还有,王上,今天是不是还要把那金曜家的两小子拿出来遛一遛呢?”

“那是当然,一定要好好遛遛。”从狂喜中清醒过来,北遥明睁开清明的眼,声音朗朗道。

于是,他们口中的两个小子,金曜国十三皇子厉行远,十四皇子厉行烈,被人从地牢里放了出来。

这二人现在的样子要狼狈有多狼狈,那身上的衣服仿佛是一堆破布,没一处完整。脚下的鞋子消失无踪,一双赤脚到处是血口子,血已凝固,伤口结痂,看起来很恐怖,皮肤已失去本来颜色,现在看到的是灰尘与血凝固后呈现的黑灰色。那裤脚更是烂成一缕一缕的。布大扔血。

再看上身,和下身差不多,衣服已破得到处是洞,明明是很威武的军服,如今已看不出来,完全就和乞丐服差不多。

本是养尊处优的皇子身份,那张光鲜漂亮的脸也同样被脏乱给覆盖,头发蓬乱,根本就和路边的乞丐没什么两样。

他们的目光恨恨地看着一旁高大威猛的北遥明,而对方也在看着他们,目光中是睥睨一切的傲慢与霸气。

“厉行远,厉行烈。你们也会有今天,哈哈哈……哈哈哈……”北遥明仰天大笑,那笑声中的得意与张狂尽现。

“北遥明,你别太得意。总有一天,我金曜国一定会打得你落花流水,让你不得不俯首称臣的。”十三皇子顶着一头乱发,脸上脏污,但仍挺起胸膛大声道,那声音很激昂。并不服北遥明的张话。

下一秒,厉行远就被福良一个耳光扇到了地上,厉行烈一惊,马上蹲下去扶他,嘴里道:“十三哥,你怎么样?”

站在一旁的北遥明停止了笑声,目含清冷道:“不妨告诉你们,你们金曜国皇帝最宠爱的染妃也快来到孤的身边了,你们可还记得,就是那位凤颜郡主。

知道她为什么会来吗?孤要她做孤的王后,要她看看孤是怎么将金曜国打败,是怎么让她成为最尊贵的王后的,哈哈哈……”

又是一连串笑声从北遥明的口中溢出,那张年轻俊逸的脸上是少有的张扬与狂放。

他的笑声和他的话终于激怒了十四皇子厉行烈,他几乎不假思索地站起身,猛烈朝北遥明撞去,一副要和他同归于尽的架势,但他的进攻却丝毫没有沾到北遥明的身,还是被福良一击重拳给重重击倒在地。

狂笑的年轻帝王停止大笑,一张脸变得无比凶恶:“把他们两个给孤套上车,今天一定要让他们把这大草原好好转个遍。”

尽管两人拼命反抗,眼睛瞪得赤红,里面有盛不住的怒气,怎奈人少力单,还是被北遥明手下的侍卫把他们当牲口一样套上了僵绳,让他们站在了马车前,再使劲儿在他们身上抽打,让他们像马一样狂奔起来,带着马车上得意忘形的北遥明绕着茫茫大草原奔跑。

不仅如此,他们还要承受一路上无数北遥民众的口水,臭鸡蛋,烂菜叶等一系列屈辱的对待,而北遥明则被民众们顶礼膜拜,他们视他为神明,亲切称他为北遥狼,因为他是最勇猛的,最骁勇善战的,他们都热爱他。

等到把这两人像牲口一样遛够了,再命手下人把他们再丢回地牢里,等待第二天的继续受辱。

非旦如此,还要找人将他们看好,连舌根下都垫了东西,就是为了防止他们自杀,一定要让他们活着,才好继续羞辱他们的游戏。

有时候两个人实在不听话,不肯拉着马车走,北遥明就会命人将他们用绳子拴在马车后,命马儿狂奔,让他们跟着马儿奔跑,如果跑不动,就只能被拖在地上,像死狗一般被拖拽着走,身上就再无完好的地方。

两个皇子今生都未曾受到过如此待遇,只因为小时候的行为,今时今日却要遭遇这样的羞辱,两人真是追悔莫及,更渴望有人来拯救他们,或是让他们更快地死去,不要再过这样的人间炼狱的生活。

那一天风和日丽,天气清朗,北遥草原的上空飘浮着似棉絮一般洁白,温暖的云朵,草原上,北遥族的牧羊人,牧马人扯着高亢嘹亮的嗓子唱着本民族的民谣,歌声飘得很远很远。

北遥王的王帐内,北遥明已穿戴整齐,准备出发去百里之外的边境小镇,昌云镇,去迎接他心目中的女王到来。

坐上最豪华的马车,一路沿着宽敞的大道前行,那些北遥民众认得那绣有巨大狼头标志的皇家马车,便纷纷跪在路边,磕头行礼,三呼万岁和祝福的话。

昌云镇内,林小染也把自己打扮地很隆重,按照当地贵族的习俗,为自己梳了个很有民族特色的发式,将头发全部在头顶束好,然后编成无数小辫,一袭桃红色外氅,脚下是白色小羊皮靴,整个人看起来高贵华丽,很有些公主范儿。

打扮好了,她还不忘问身边的厉行云和栾小青道:“瞧瞧,我像不像北遥的公主?”

两名男子看着林小染太过得意的脸,互相对视一眼,都有些说不出的滋味,他们太清楚北遥明是什么样的人,为什么林小染却就是不肯相信呢?

她总以为自己不过是到北遥来玩的,那个北遥明一定不会把她怎么样,如果真的那么简单,他们也就不用整天一副愁容了。

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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