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都市现代>美食大亨>第三章 怎么这么好吃

于路打发走姓黄的,揉揉肚子,从男人手里接过于冰:“谢谢。”男人一言不发,转身走了。

于冰抱紧阿伯的脖子,埋在颈间,一句话都不说,眼睫毛上挂上了泪珠子,小小身子瑟瑟发抖。

于路拍着孩子的背,心里十分歉疚,让孩子经历这种事,没准要留一辈子的阴影:“别怕,阿伯没事,阿冰不怕。”

于冰哼哼一声,用力吸着鼻子,不让自己哭出来,最后还是止不住抽噎起来,于路拍着他的背:“乖孩子,不哭,阿伯和阿冰都没事,阿冰今天最勇敢了,知道来帮阿伯了。”

于冰终于忍不住,哇一声哭了,乌里乌涂说着什么,于路没听清,只是不断拍着他,安慰他。好不容易把人安抚住了,说:“乖孩子,我知道阿冰能保护阿伯的,要等阿冰长大一点才行。走,阿伯给你煎秋刀鱼去,多吃点饭快快长大。”被姓黄的这么一闹,今天又不能在家吃饭了,只能煎好鱼带到摊位上去吃。

于路进了厨房,看见那个男人正拿着锅铲煞有介事地在做菜,他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这人真够自来熟的,不过他有些感激他这么自来熟,替他节约了不少时间。

于路走过去,本想自己来,但是那男人做得挺像模像样的,于冰抱着自己脖子又不肯松手,便在一旁看着:“你还会做菜?”

男人说:“你这锅不好,要铁锅。”

嘿,还挑起锅的不是来了。这锅是以前买电磁炉的时候送的平底锅,锅不大,正好适合做一两个人的菜,于路用得挺顺手的,没觉得不好。

男人又说:“有芥末和柠檬汁吗?”

于路说:“哪有那个,只有葱姜蒜。”

男人不再说什么,看鱼煎得差不多了,将鱼盛出来,然后烧锅,加油,待油滚烫,放进姜丝,倒进生抽,然后淋在秋刀鱼上,又烧开水,隔火蒸了三分钟,出锅后撒上葱丝,这才算完事。跟于路平时的做法不太相同,于路平时就是干煎一下就好了。屋子里散发出一股奇异的浓香,勾得人直流口水。

于冰闻到这股香味,也不哭了,扭过头来找吃的,于路看了下时间,还有二十分钟到十一点,便对于冰说:“阿冰下来吃饭吧。”将侄儿放下来,给他盛饭。

安顿好侄儿,发现男人又在刷另一口很久不用的锅,便问:“你做什么?”

“炒青菜。”

“炒青菜换锅干什么?”于路不解地看着他。

“会串味。”

“我来。”于路走过去,将煎鱼的平底锅刷了刷,直接开火炒起青菜来。男人在一旁看着他,没有做声。

于冰吃着饭,显然已经忘记刚才的事了,一个劲地跟于路说:“阿伯,今天鱼好好吃。”满脸幸福的表情。

于路将信将疑地夹了一块,咬了一口,一股子鲜香味从舌尖蔓延开来,味蕾似乎从未尝过这么鲜美的味道,唾液也止不住地分泌出来了,而且鱼肉里的味道都足了,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原来这个家伙这么会做菜,真是出人意料。

男人不用人招呼,很自觉地自己拿碗盛饭,坐在一旁埋头吃饭。

于路问他:“这菜是怎么做的?”

男人不明就里,抬头看着他,于路说:“你怎么会做得这么好吃?”

男人说:“就那么做。”

于路看着对方,这人真是奇怪,会说话、会干活,却忘了自己姓甚名谁,家在哪里,真是怪哉。

于路吃了一口自己炒的油麦菜,觉得脆爽可口,又夹了一些给于冰:“吃点蔬菜。”

于冰抗议:“不吃!”大部分小孩子都爱吃肉不吃菜,于冰也不例外。

于路说:“不吃蔬菜就长不高,以后怎么保护阿伯?”

于冰听他这么说,这才不抗议了,乖乖地吃起蔬菜来。

那盘子蔬菜除了于路夹给于冰的两筷子,那个男人伸筷子夹了一根,圆了。于路心里没好气的笑了一下,之前还饿得差不多要跟狗抢食吃了,现在他大爷的居然开始挑食了,不过他什么都没说,今天还多亏了那家伙。

吃完饭,于路将需要的东西都收到三轮车上,不用的拿下去,他对那个男人说:“嗳,你跟我们一起去吧,等我忙完了就送你去派出所。”

男人点点头,继续抱着于冰坐在驾驶座上,于路闻着这人身上总算是没味儿了,也就不用像刚才那样扭着身子了,开着车哧溜冲了出去。

于路生活在东南沿海的一个叫珠屿的小岛上,岛上只有一个一千多人口的村落,自然环境很优美,岛屿西部有一片古老的树林,有很多海鸟在这里栖息。岛另一面的大陆海岸,是一片十分美丽的银色沙滩,那边的旅游业从十几年前就发展得如火如荼,但是这边岛上依旧是与世隔绝的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渔耕生活,因为交通不便利,没有桥,只能靠渡轮连接岛和陆地。直到近些年,当地旅游局才重视起珠屿的旅游开发来,岛上人的生活方式才开始有了改变,游客渐多,商业气息也越来越浓。

于路是个土生土长的岛民,这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对岸的县城,岛上没有学校,他曾经每天都要坐渡轮去对面上学,一直上到高中。少年的时候,于路也梦想过有一天,能去外面海阔天空的世界里遨游,创办一份事业。但是他爸的猝然离世震碎了这个梦想。

于路他爸于利生是个想法很活泛的人,跟岛上其他本本分分的渔民不一样,他很早就弃了渔船,跑到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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