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是药物的作用,又许是这般的下雨天极其适合睡觉,不出两刻钟的功夫,我便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当中,听闻公孙狗贼文绉绉地念道:“可惜和风夜来雨,醉中虚度打窗声。
犹记得,这似乎是杜牧的诗句,原本欲睁眼问上一句,无奈死活睁不开眼,便作罢。
蓦然记起,跟在公子刑天身边的时候,有一次去无常宫领命,结果去了之后,发觉公子刑天并不在宫内。
闲得无聊,便在里头四处转悠,无意当中,见着桌上放着一本书,拿起一看,是本《辛稼轩诗词》。
我虽是土库人,但打小,便对中土文化有几分字,还教过我一些诗词歌赋。
许是如此,土库族人,虽则素来对我尊敬,但也仅仅只是尊敬,唯独阿古汗和塔娜与我算是较为亲近。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中土的那些诗人和词人,我虽不是个个熟识,但这位辛稼轩,还是听闻过的。
信手翻了几页,恰逢翻到《青玉案元夕》这首词时,公子刑天从外头走了进来。于是我随口问了一句:“众里寻他千百度?我的名字千寻,是否出自此处呢?”
这首词,其实我以前看到过,但并未记住,当时也未曾细细留意,待此刻看到,心中的意境,幡然有所不同。
公子刑天点了点头,道:“算是吧!”
什么叫算是吧?是即是,非即非,岂有如此模棱两可的答案呢?
原本欲追问,但见他脸色十分疲惫,猛然想到什么,问道:“秦广王又找上门来啦?”
最近一段时日,秦广王可谓是几乎三天两头就找到昆仑山之巅来,每次,都是与公子刑天在外头的雪山之巅大战数百回合,每次都是旗鼓相当、不分胜负。
事实上,严格来说,并非叫不分胜负,而叫两败俱伤,而叫谁也占不去谁的便宜。
平心而论,对于这种状态,老实说,我是不甚理解,极其不甚理解。
我是个功利主义者,准确来说,是结果主义者,凡事,首先最注重的,是结果,是目的是否能得以实现,而并非是过程。
过程重要么?有时也是重要的,但相较结果而言,还是结果更为重要一些。
此种个性,并非是天生,而是跟了公子刑天之后慢慢养成的,或者说,是遭逢到人生重大变故之后,性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
年幼的时候,尤其是十五岁之前的时候,一直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女,以为这世间所有的东西都是美好,都是光明。
那时的自己,单纯明净,容颜明媚,眼眸清澈,不敢自诩为不食人间烟火,但在外人眼里,诚然如斯。
阿爸阿妈和阿哥被库尔班那qín_shòu不如的畜生给害死之后,我曾以为,自己不会幸免于难。
殊不料,他并未要我的命,而是把我关在一座石洞内,让我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生不如死。
经历过那般暗无天日的生活之后,我的心态,虽有所改变,但并未发生重大转折。
重大转折,始于族人的背叛,始于库尔班当着族里青年男女的面,让圣兽藏獒,对我做出那般侮辱的事情来。
一个女子,最重要的东西,便是清白。
‘土库族,虽不像中土的女子那般保守,那般地位低下,但在贞洁这块,还是有着共同点。
再则,我虽一直长在土库,骑马射箭亦都擅长,然而,性情当中,还是带着几分中土女子的个性,或许,那便是所谓的遗传吧!
记不清楚当时是带着怎样的心理,只记得,当扑过去咬住库尔班脖颈的那一瞬间,体内所流淌的,不是人的血液,而是兽类的血液,而是嗜杀,而是仇恨,而是惊天动地的怨念。
那一刹那,活了将近十六年的认知,发生了彻底的动摇,以往的三观,不复存在,新的三观,赫然建立。
环境能把人逼成何样?环境能使得一个人变成另外一个人,环境能使得人变态,能使得人成魔成鬼。
这是我用亲生经历,证明出的一条真理。
昔日,见到鱼龙舞的时候,以为老妖精的心上人是肖克拉的时候,见过肖克拉画像的时候,曾经,心中生出了怎般的翻江倒海,何曾想到,自己的情敌,自己羡慕嫉妒恨的对象,竟然会是自己?何曾想到,那般天仙似的人物,会是自己?何曾想到,那个在外人眼里,已然死去十多年的人,会是自己?
与其说造化弄人,倒不如套用荣华的话语,这世间上,有太多的事情,超出了我们的预计,更不在我们的掌控之内。
意识一时有些走偏,待回神过来,赶忙看向公子刑天。
公子刑天不作答,而是看了我一眼,浅声问道:“如此时辰,你不在屋中睡觉,起这般早做甚?”
“昨日的任务,已完成,特向您禀告一声。”嘴里答着,我将书放回了原处。
公子刑天神情一怔,似乎思索了片刻,“就这事?”
“嗯!”我答复道,想了想,问道:“受伤了么?”
“受了一点轻功。”公子刑天答道:“并无大碍,不必担心。我要去里屋用功疗伤,你回去补觉去吧,晌午过后再来。”
瞅着他离去的身影,心里,顿时五味杂陈,最后,并未走,而是站在门外守候。
昨夜,快马加鞭回来之时,已过午夜,算着时辰,他应还未入睡,便来到无常宫,想告知他一声。
来到他的卧房门口,正欲进门,耳旁忽听一道女子的声音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