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从有了“作为一个侍笔丫鬟,自己跟一头猪相差不大”的准确认知之后,萧春夏就开始坐立难安了。
她的主人就是传说中的大少爷娄师德。为什么说传说中呢?除了这位大少爷在娄府中的地位不是别人能比的之外,还因为,目前,这位主人公出差不在家。据说是新换了上司,去省会城市交接汇报工作了。
她来了几日,就各院丫鬟们提到这位大少爷时那花痴的眼神们来看,这位大少爷应该长得还不赖。
从海姑整天说的那些“你的命真好,我们大少爷是天底下顶顶好的主子”、“大少爷跟后边儿那两个可不相同,嫡出长子却一点儿都不骄纵”、“大少爷的诗学才情,谁能比得了”……来看,这位大少爷应该算得上是个知书达理、善解人意的好主子。
不过,他越是知书达理,萧春夏就越怕好吗?毕竟,她啥也不会呀!他要是和她一样是个秤砣,她倒不害怕了。他不会,她也不会,两个人正好可以合作学习、互相帮助,一起装逼一起飞呀!很可能讲几个故事就把他搞定了呀!
可他会,他偏偏什么都会!还是个进士!进士到底是个什么虽然她到现在也没弄太懂,但不用太懂她也知道,这就是又一个学霸呀!
苍天啊!她萧春夏这一辈子注定要活在学霸的阴影里、淹死在学霸堆儿里直到老死吗?为什么有一波又一波的学霸向她袭来?!
有一天,她趁着四下无人看了看大少爷的那些书籍——其实四下里总是无人的,这书房里就她自己。她负责书房的打扫和大少爷平时用书房时从旁伺候,除了她的直属上司海姑,一般的人平时不太会来——结果,如她所料,她和书上的那些繁体字相看两相厌,它们不认识她,她更不认识它们。
她的那几个小兄弟她是指望不上了,他们从小就没受过教育,还没她强呢。在这个泱泱的大唐,除了那几个文盲小兄弟,她认识的人,嗯,只有李高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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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阳正在集市上帮卖唱的程老爷子、老太太收钱(自从那次青*楼事件发生之后,她就尽量避免跟程施婉去青*楼了),就看见人群外一个人影兔子一样上蹿下跳。跳到最高处时,嘴里还喊着“李高阳!”“李高阳!”
人群听到她口中的名字纷纷色变,李高阳怕再不出去,这个愣头青儿给自己惹出什么事儿来,硬着头皮分开人群走了出去。
她一把拽过萧春夏往外走,一边儿走一边儿说:“你小声点儿,我改名字了,叫李暖。”
“好端端的,改什么名字?”萧春夏一边手忙脚乱,一边儿问。今天的风有点儿大,萧春夏临出门的时候随手拿了条布带子当围巾,走着走着,那条“围巾”不断地掉下来,她就不停地把它重新绕回到脖子上去,反反复复,绕得很恼怒。
“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我的名字犯了忌讳。”李高阳不愿多说,站在旁边看着她,又顺着她的动作看向她的围巾,待看清那条围巾之后,她如获至宝地说:“呀,这是谁临的《兰亭序》,笔触平和健美,写的真是好!”
萧春夏很少看见李高阳有什么思维的波动,她这一激动,萧春夏还有点儿反应不过来。
看见她苍老师一样假正经的脸上,不可多得的笑意,夏春夏差点儿就想说:“啥好玩意儿啊,自己家产的,明儿我给你拿几条来围,我那儿好几条呢。”
不过,后知后觉的她总算还是反应了过来,这颜色灰不灰白不白的布条子,虽然是从自己住的地方拿来的,但归根结底不是自己的,而是那个只闻其人不见其人的主人的。
她赶紧把那东西从脖子上取了下来,小心翼翼地拿在手上,仔细看了又看,哦,原来上面还真是有毛笔字儿,也不知道自己脖子蹭黑了没有。她小心翼翼地问李高阳:“这……是个啥?”
直觉告诉她,古今中外的学霸必然都是相通的。既然这个学霸喜欢,那兴许她屋子里那个学霸也一样会把这东西当个宝贝。她又再一次意识到,或许架子上挂着的那几条不是没啥用的布条子,而是人家精心晾在那儿的。
“这?绢布啊。在这上面写字是很需要工夫的,需要用分签蘸墨,写的很慢。你拿的这一幅字怎么着也得写一个月吧……”李高阳打量字迹的眼光中带着激赏。
“行,咱们俩长话短说吧,你得帮帮我。”萧春夏一听她这么说,赶紧打断了她的话头儿——不打断不行啊,书房里还有几幅这样的、耗时长达一个月左右的字在地上扔着呢。她出来的时候急,拽掉了两个还没来得及捡呢。
“药肯定没有!”李高阳说得斩钉截铁。她那表情刚正不阿地就像面对敌人刺刀的刘胡兰、小兵张嘎、阿基米德。
“不是药不是药,放心!我也没那么多机会接触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什么的。”萧春夏翻着白眼儿。
“那你有什么事儿?”李高阳直截了当地问。
萧春夏看着李高阳那一身洗的发白的青衣服——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她上次见她,上上次见她,这家伙穿的都是这件。再看看自己质地良好的一身蓝色短褂小衫,她觉得过去的这么多年里,她从来没有一刻有过如此大的成就感。这是一种超越的快*感,说不大清楚却感受得到。
是的,萧春夏不得不承认,在李高阳这个美女学霸面前,她是有点儿自卑的。她们同学了多少年,她就自卑了多少年。她以往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