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青春校园>逃庶>第一百一十四章 抛秧

诚然,现在的农业,也并没有一些书上描写得那么夸张,是直接在地上挖坑,然后把种子埋进去就算了。这个时代,已经有了竹子编的人字耙和无齿耙——正是《齐民要术》上说的那两玩意。不过算算《齐民要术》大概的年代,虽然不知道这个时间还有没有这本书(因为消息闭塞),到了这个时代,几百年都有了,这些农民还用这农具……

终于,陈婧那一直隐藏着的完美主义,或者说强迫症,就在这样的刺激下暴露了。

由于这段时间一直不辞辛苦地在试验田那里跟着林墨搞规划,她自然就见到了邻近的土地上,那些农户的劳动方式。用着钝的不能再钝的耙子、锄头,全家老小齐上阵却只能每天做那么一点点农活,让她不禁感叹自己手里那把特制的减轻了分量的锄头和买来的那两头珍贵的牛真是宝贝——虽然加起来不到二两银子。

而更多的,是因为交不起赋税,不得不将自己的田产卖给了富户,然后充当佃农的贫农们——在这个太祖皇帝开朝十三年的时候,便下令户部核实天下田土,制定田籍,以明赋税。于是,江、浙等地豪民富户便与朝廷展开了人口与土地的争夺战。为了逃避赋役,他们想了一个极其“聪明”的办法——将自己的田产隐瞒起来,诡寄于亲邻、佃仆之家,谓之“铁脚诡寄”。久之,相沿成风,乡里欺州县,州县欺骗府。奸弊百出,称为“通天诡寄”。

结果是,很多平民百姓的名头上,莫名其妙地多了几亩地,也多出了几亩地的赋税;可是他自己实实在在就那几分地。一年的产出,都不够交那些号称已经比前朝赋税轻了几倍的税。要是有个天灾人祸,就只能破产了。无奈之下,只能选择卖了自己的地,再给地主打工的方式,继续谋一碗饭吃。

事实上这已经是非常好的出路了。如果地主家不至于黑心肠的话。还是能当一辈子的佃农,勉勉强强活下去的。

当然了,皇帝是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子民和天下被这样严重折腾,果断下令整改,而且这些年一直在整改。但是无论如何。农民在任何朝代,都是社会金字塔下最底层的泥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层一层的剥削下来,最后的重担,总是落在这一批人身上。

陈婧并不想充当什么悲天悯人的救世主——她是有点虚荣心,偶尔也有些白莲花的圣母情节,但是她并没有那个能力。可是让她看着附近的人这么惨,她还真是有点难以接受。

而林墨。似乎也有些于心不忍。

林墨的原主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出身,但是在京城之中,有祖产。有几亩薄田,加之年纪小,父母仅有这么一根金贵的苗子,自然是不忍叫他做农的。自小就让他读书识字,学习管账等,为的就是在城里立足。所以这也是他第一次见到“古代的农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辛苦的农民——穿越过来之前,他和陈婧其实也都是农村出来的孩子。只是,陈婧来自南方的山区。家乡作物以甘蔗为主,几乎没有碰过水稻;他这个种水稻的孩子,也没有经历过没有现代农业生产工具的务农生活。

于是,两个人终于还是忍不住出手了——其实也是这样一个原因,你和你邻居一起吃饭,你好意思自己大鱼大肉,然后看着邻居吃糠咽菜嘛?

广东已经算是不折不扣的南方地区了,因此这一边很幸运地可以种两季水稻。虽然今年春节过后,西伯利亚寒流如期而至,带来了一段时间的寒冷。但是寒流走后,就该是要开始一年农事的时候了。

刘亮明是个土生土长的广州农民。自然,他是住在郊区的贫农。和其他大多数农民一样,过着一穷二白的生活。只是,眼看着身边的苦哈哈小伙伴们和自己一起经历过兵荒马乱的岁月,死的死,跑的跑,能在这家乡留下来并且像他一样活了这么大年纪的,也就那么两三个,所以他对于自己现在的处境,也颇为满意了。家里的田地虽然也就两亩半,但是自己还是养活了自己那根独苗,如今儿子长大了,也娶了媳妇抱了孙子,孙子也能跟着下地干活,可算是圆满了。春分一过,照例是全家老小地下地去,准备着到秧田里去起垄、育苗了。然而,今年的农事,似乎有一点不同。

他家地旁边的那块,原本是村头王二狗的地,这王二狗是他发小老王的二儿子。他们一家倒是多灾多难的。老王正是为数不多的,一直在村里和他熬了过去的那批人之一,本朝平定后,大家松了一口气下来,开始老老实实地务农了。原本这老王生了三个儿子,倒是得意得天天跟他炫耀。岂料这天灾人祸一个接着一个的,大儿子病死了,二儿子上山砍柴从山坡上滚了下来瘸了,三儿子倒是没出事,可是为了养活这么一大家子,为了给二儿子治腿,给两个儿子娶媳妇,愣是只能把这田地卖给了新来的一家大户。虽然刘明亮并不清楚那买田的是什么人,但是按照老王的说法,似乎挺善心的,给了一大笔钱,还收留了他们做佃户,待遇也不错。那应该是有钱又好心的大户吧。

不过……这户地主,是什么情况?

老王家的田地,其实比刘明亮的田地要多了一亩,总共三亩半,其中并不都是水田。种熟了的水田也就两亩半,边上一亩都是留下来的旱田。今天是今年刘明亮第一次带着家里人下地的一天,他们刚到田边上,就看见了旱地上那透明的、半圆形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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