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寒料峭,朔风袭人。t/龙在天一行四人,出了已经不属于他们的“皇宫”,顶着凛冽寒风,来到西大街恒源当铺,找到当铺老板宋文治,提出要赎“金缕玉衣”。可宋文治一口否认收当“金缕玉衣”,说只收过一件“玉褂子”和“玉裤子”;但已过了赎期(正好是第十一天);而且他已经把“玉褂子”、“玉裤子”作流当品卖给他人了!
龙在天心知宋文治在耍赖,便一再打招呼,以好言相求,并愿意以五百块大洋赎当。可宋文治却不改口、不松口,声称已经将“玉褂子”、“玉裤子”卖给他人。
龙在天再三哀求无效,在清溪镇又没有可帮忙的挚友,只得带领龙正仪、季高扬、小陶怏怏离开清溪镇回到江州城。
回到江州城的龙爷,绞尽脑汁请了好多朋友到清溪镇与宋文治斡旋,让宋文治出个价,把“金缕玉衣”还给龙在天,可一个个皆无功而返。
走投无路的龙在天最后只得决定让秘密公开化——去找龙凤仪,请她的公公何炳贤帮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龙爷龙在天来到龙凤仪家,原原本本的向龙凤仪说明了有关“金缕玉衣”的所有情况——至此,身为长女的龙凤仪,才知道原来龙家睡柜里还藏有这么贵重的传家宝,父亲上次来也没有明说——龙凤仪心里多少有点不大痛快。
尽管龙凤仪心里有点不痛快,但她还是“顾全大局”,和父亲一起来到何府,向何炳贤说明了有关情况,并表明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金缕玉衣”的意思。
何炳贤已离职好几年了,但他是江州法学界泰斗(在清代,何炳贤任光绪、宣统两朝臬台;民国建立后,一直任江州法院院长),而且现任法院院长朱若愚是他的学生,所以还是说到话的。因此何炳贤没有推托,他让龙在天还请“海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江海天全权代理此案;他会密切注视,从中帮忙。
龙在天谢过亲家何炳贤,便和龙凤仪退出何府,又径直来到“海天律师事务所”,请江海天律师全权代理“金缕玉衣案”;江海天欣然受理。
前文已经说过,江海天是江州最有名气的“刀笔律师”,他经手办过很多铁案,几乎是有讼必赢。这次他接手“金缕玉衣案”,当然也是势在必得了。
经过调查取证,江海天把“金缕玉衣案”的全部情况了解得一清二楚,他便以全权代理人的身份,代表原告龙正仪向江州法院提起诉讼,江州法院立即受理立案。
一个多月后,江州法院开庭审理“金缕玉衣案”,由于江海天律师的诉状有理有据,文笔犀利,所言凿凿;又有老院长何炳贤全程跟踪关注;加之宋文治陈述无力,辩论无据,理屈词穷。最后审判长宣判:
“金缕玉衣”实属龙正仪所有,当铺老板宋文治以二百三十块大洋收当“金缕玉衣”,价物不符;以十天当期为限,亦不符合当业规则;因此应将“金缕玉衣”还归原主龙正仪。出于照顾和利息补偿,在宋文治把“金缕玉衣”呈交法庭后,龙正仪返还三百块大洋给宋文治。
什么?在宋文治把“金缕玉衣”呈交法庭后,龙正仪返还三百块大洋给宋文治?龙正仪花了三百块大洋为什么还得不到“金缕玉衣”?为什么还要将“金缕玉衣”呈交法庭?江州法院这是怎么判的呀!
原来,“金缕玉衣案”已经惊动了江州城的各界人士,好多人都鹰瞵鹗望,虎视眈眈,觊觎这稀世之宝。好多人都想乘这次机会将“金缕玉衣”据为己有。这些人当中,最最迫不及待的是何文轩、万福祥、赵淑娴和“天道堂”堂主雪中豹。
何文轩早在龙在天报案,说赵桐杀人时,他就想知道睡柜里藏的是什么稀世之宝,进而攫而取之;后来赵桐伏法,此事一时搁浅。前些日子,龙在天去找龙凤仪请他父亲何炳贤帮忙,要与宋文治打官司,追回“金缕玉衣”。当时何文轩并不在家,没有受干扰的龙凤仪找没有受干扰的何炳贤,何炳贤也就一口答应帮忙;并积极出主意,让龙在天请“海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江海天全权代理此案;他会从中运作。
当何文轩听龙凤仪说起她爸爸龙在天,请他爸爸何炳贤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金缕玉衣案”时,何文轩才知道当年赵桐几入龙府,还杀了三个人,没有找到的这个东西,就是无价之宝“金缕玉衣”。他就怂恿龙凤仪以正室长女身份要求继承传家宝“金缕玉衣”,最起码要分一杯羹。
正好龙凤仪对父亲从来没有跟她说起过“金缕玉衣”的事儿,心有芥蒂;也为“金缕玉衣”的高昂价值所**;同时她还认为:她龙凤仪乃是龙在天的长女,而且是正室夫人所生;龙天恩虽然是长子,但是未成婚的丫鬟所生;那龙正仪虽是母亲赵淑娴所生,但又不成器,把“金缕玉衣”这样的无价之宝给他继承,定会断送易人。因此龙凤仪认为只有她才是最应该、最适合继承“金缕玉衣”的人。
何文轩说动龙凤仪以后,便一起去找何炳贤商量,要爸爸想办法侵吞“金缕玉衣”。何炳贤一开始已经答应帮龙在天的忙,现在不好出尔反尔;三人便商量了一条“缓兵之计”——让当铺老板宋文治把“金缕玉衣”交出来以后,暂时先放在法院里,以后再慢慢图之——经过父子俩走动,法院这才作出让宋文治“把‘金缕玉衣’交给法庭”的判决。
现在“金缕玉衣案”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