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饶秋雨一脸幸福的样子,夏锋很开心。
他明白,饶秋雨主动扣住他的手掌起初是因为和林小可的斗气,但后来当他用力地回应后,饶秋雨也没有反抗,再不动声色地瞥了瞥她的小脸,发现竟然是一脸幸福的样子,这时,他就知道,饶秋雨终于开始接受他了。
夏锋静静地感受着这一刻的美好,不愿任何人去打扰或破坏。
然而,真有人打扰他俩,那就是他左边的林小可。林小可察觉到夏锋的身体恢复平静了,便转头过来看看另一边的情况,发现夏锋的另一只手被另一个女人抓住了!她不满地轻轻摇了摇紧贴在自己酥/胸上的臂弯。
对于林小可对他的情意,夏锋心里很矛盾。
他知道,林小可对他的情意是真切的,但是,如果他接受了林小可的话,那么对饶秋雨来说是就种背叛,即使两人现在还没有实质性的动作,但这已经是一种精神上的出轨。
当然,他肯定不会放弃饶秋雨。两世的情缘,他舍不得放弃,也不容许自己辜负。
但是,林小可对他的情意,又的确让他有点心动。
俗话说,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对于林小可这种心地善良、性子温驯、容貌上佳、身材更好的软妹纸,真心实意地送上门,他很难不心动。
他觉得自己很混蛋,吃着碗里的瞧着锅里的,贪心得很。(嘿,男人都是这样的!)
从林小可的角度来看,她喜欢夏锋没有错,因为到目前为止,夏锋还没有公开和别的女生谈恋爱,除了她以外,也还没有别的女生对夏锋表达了爱意。
夏锋作为一个强者、一个团队的领导者,品行上佳,才貌俱备,智勇双全,这样的男人的确值得她喜欢,值得她去主动出击。
况且,她和他确实一起经历了不少事,一些很深刻很感动的事,两人的交集,从末世的第二天开始,就已经变得密不可分了。
别的小事不说,就在这短短的十几天内,夏锋就救了林小可两次。
第一次是在末世开始后的第二天,夏锋外出搜集食物的时候,意外收到了那时还不相识的林小可的求救纸团,纸团上善良的话语激起了他的善心,冒险把她从她的宿舍里救了出来,免遭被困饿死。
第二次是在遇到变异鼠群的那一天,林小可被盗窃团伙掳走了,夏锋在关键时刻把她救了出来,阻止了人渣对她的侵犯和蹂躏,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第一次获救后,林小可遵守自己的承诺,要给夏锋做“奴婢”,要尊称夏锋为“主人”。夏锋当然是“义正辞严”地拒绝了。
于是她改称他为“锋哥”,把转化为“哥妹”关系。别人都叫夏锋为“社长”,只有她叫他“锋哥”,彰显两人不同寻常的关系。
第二次获救后,饱受惊吓的林小可害怕再次失去夏锋,希望夏锋永远不要抛弃她。从林小可作为十三社一员的关系出发,夏锋当然答应了,却想不到在林小可的心里产生了进一步的误会,美丽的误会。
加上当时夏锋又意外地看了她的身子,让他们之间有了不为人知的小秘密。这个小秘密就像一条看不见的绳子,把他们紧密联系在一起。而十三社这个团队则为两人提供了“朝夕相处”的机会,为两人关系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种种交集,意外产生的火花,令夏锋和林小可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乃至夏锋对她也产生了一丝微妙的情感。他实在不忍心拒绝这个善良的女孩子,这个死心塌地追随他的女孩子。
……
说那么多,其实都是借口!
总之,夏锋就是很贪心、很矛盾、很混蛋!当然,他也很愧疚。
那应该怎么办?
凉拌!
夏锋现在看着饶秋雨和林小可一左一右,一热烈一含蓄,都“团结”在他身边,这样也挺好、挺“和谐”的啊!
就这样吧,想那么多干嘛!
……
货车载着十三社的众人在黑夜中前行,金毛则在前面开路。它这么大的体型和吨位,是绝对不能坐上这种小货车的。
虽然打着车头灯会引来巨人的注意,但是也不得不打着,因为夜实在太黑了,路上一点灯光都没有,不开车灯根本走不了,况且路上还有各种废弃的车辆,一不小心就会撞上,有些车辆甚至把路都给堵死了,还需要金毛去开路。
其实经历今晚的大战后,金毛已经很累了,但是刚才在收割了战利品之后,夏锋就当场赏给了它一颗3级变异猫的核珠,所以,现在金毛兴致勃勃、力气十足,屁颠屁颠地主动跑到货车前面开路去了。
3能级的变异巨犬、河马级体型的金毛,还是有足够的力量开路的。小车不在话下,可以直接掀翻,大型车辆如货车、公交车等,则稍微用力一点,也是可以推开的。
有了金毛给力的开路,货车终于顺利地抵达了中心湖岸边。
众人下车后,夏锋让彭建文把车开到树林边藏好,然后众人才踏上回湖心岛基地的小船。
至于金毛,则是自己游过去的。11月末了,相比于已经是冰天雪地的北方,南方的羊城则要显得温暖很多,现在的气温仍有十来度,不至于把泅水的金毛给冻死。
湿漉漉的金毛登岛后就不停地抖毛甩水,还打了个喷嚏。夏锋看到后,决定改天给金毛造一个足以承载它重量的大木筏。现在金毛是他的好伙伴,也是十三社的“护法神兽”,他自然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