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孙嫂而言,王诺兰这好说话的夫人,就是她这辈子交上的最大好运,自然也就对她格外的听命,格外的细心,生怕她有点儿什么闪失,自己就又要回去过以前那种累死累活,还有可能养不起家的苦日子。
“孙嫂说的是,刚才,的确是我大意疏忽,走路没看好脚下了。”
魁梧男子只是长得高大,并不就是脑子里的神经也大条,听孙嫂这么一说,忙尴尬的笑了笑,出声儿附和了她一句“以后不,绝对没有以后的了!”
在主子身边儿伺候的奴才,通常就是主子的口舌,有些主子不能说,不方便说的话,就得她们来用“自己的想法”告知给那些需要提点的人,什么事儿能做,什么事儿不能做,对什么人,该有什么样的态度,对什么事儿,该心存感激。
当然,这会儿孙嫂说的这话,并不是受王诺兰授意,而是她自己的由衷感叹,而她之所以会这么说,当然,也是对这魁梧男子,对他们家夫人的“态度恶劣”侧面的表示了一下自己的不满。
混迹军中的人,当然不可能是傻的,不然,怕是不用等到打仗,也足足够被自己的“同僚”们排挤欺负死了,这魁梧男子,能得着萧一奇信任,当然也不可能是个傻的。
孙嫂带了魁梧男子去吃饭,王诺兰自己在屋子里,关好了门窗之后,就小心翼翼的打开了那个做工只能用粗糙来形容的“搭子”把里面的东西,一股脑儿的倒了出来。
一打银票,都是一千两一张的票面,一封挺厚的信,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少说,也得有二十张纸,一只香樟木的盒子,盒子里面,是一支雕工精美的金簪,三只白玉小瓶,里面是空的,不知是要做什么用处。
打开那封厚沉甸甸的信,王诺兰便看到了萧一奇给她写的信,字很好看,龙飞凤舞的,有些像行楷,却又不是,笔力强劲霸道,却又不惹人讨厌,跟她练了二十多年的字说是不相上下,也不为过。
这家伙,今年还不到二十岁呢!
这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练,才能写出这么一手好字?
啧,还不只是字练的好呢,他的武技好像,也是不错的
都道是,武技三分靠天份,笔力八分靠勤勉,他这到底得是有多勤快,才能这般的嗯,就算是文武双全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