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不是心有所想,目受其惑的关系,这一眼看去,王诺兰竟是觉得,豆丁那双亮得像星星般得眼睛,跟她记忆里的那个孩子,相似的如出一辙。
豆丁只是只小狗崽子,对“吃”“喝”“睡”“玩”这样简单的词语,还勉强能理解过来,面对王诺兰的这声拧眉低唤,又哪里能明白?
不解的歪头,打量王诺兰这主人一番,豆丁试探性的松开嘴里咬着的,肥兔子的耳朵,跟刚才般的蹲坐下来,想要藉此,来换她的开心和欢喜。
看着豆丁的表现,王诺兰苦笑着摇了摇头,伸手,揉了揉它的脑袋,暗叹一句,果然是她想的太多,神经质的看什么都像是跟以前有关联的了,就俯身下来,拎着肥兔子的耳朵,唤上豆丁,往树林外边走去。
树林外的营地里,孙大和一众采药人已经都吃好了早饭,连采药和做标记的工具,都已经准备妥当,见王诺兰一手拎着一只肥兔子,一手拎着斗篷的从树林里出来,忙快步迎了上来。
“豆丁咬死一只野兔,我见那母兔子死了,小兔子没了依靠,就把它们都捡了回来,打算养在院子里面,等长大些,再送来野外放掉。”
王诺兰并不是个喜欢用假慈悲,来为自己换美名的人,她从豆丁的嘴里救下这些小兔子,也不是因为“不忍”,她只是觉得,那母兔子那么拼命的想要保护自己的孩子,颇有些值得尊重,当然……更重要的是,这些小兔子,都才只有巴掌大,去了毛和骨头,剩下的那点儿肉,给豆丁塞牙缝儿都不够,与其赶尽杀绝,倒不如带回家去养大些了,再丢回山里来,给豆丁再打猎着玩儿,来得合适。
竭泽而渔,终将无鱼,何苦来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