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知道的人,还真会以为他们是一对情侣。
但a城的人没有谁不知道林夜云这号人物,在商场上叱诧风云多年,很多人都对她赞不绝口,当然也有小人得志,在背后对他议论纷纷。
而他的形象在全市早已经成为少女心中的传说,都渴望自己有一天也能够找到像他这般脱俗的男子。
当然如果能够得到林夜云本人的青睐对于多数女性来说是一件可望而不可即的美梦。
虽然林夜云是靠着和苏蓉结婚才有了今天的一切,但在媒体中,都宣传他是极品的好男人,家庭和睦,对老婆始终如一,从来没有做过任何出轨的行为。
而这样的男人对女人来说都是致命的一击。
得到这样的评价,林暮雪也只会在暗地里讽刺。
林暮雪一向做人比较低调,而这几年又在国外深造,因此国人对她并不太熟悉。
所以,很多人看着她,眼珠子都快掉了下来,有惊讶,有羡慕,也有嫉妒。
“林总,您好!不知林总看上了那款车型?”一位穿戴整齐,盘着发髻的工作人员毕恭毕敬的走上前,正想要向林夜云介绍最豪华,最气派的车时,但却被他打断。
林暮雪想要车,自然有了目标,她直径走向保时捷区域:“爸,我就要这辆车了。”
她喜欢这样的车,在宽阔的道路上,野蛮而彪悍的在道路上驰聘,激发出它狂野的一面,就像自己,心中那一股仇恨在自己的心中示意的生长,蔓延,不除掉仇人,誓不罢休。
“好,雪儿喜欢就好。”林夜云宠溺的说道。
在杨轩耳旁低语了两句,杨轩跟着工作人员离去,她又转眼望着她,一副无关紧要的说道:“为什么选红色?”
“你不觉得这个颜色像血一样妖艳吗?”林暮雪看似漫不经心,但心里却已经波涛汹涌,她含笑而认真的望着林夜云脸上的变化,虽然只有几秒种,但她还是捕捉到了他那细微的变化,她就是想要看到这样的他。
看到他因为想起十七年前年的画面而感觉恐惧。
转眼又轻启她那张饱满的嘴唇:“我就喜欢这个颜色,好看,大气。”
林夜云转过身,血……一片大量的血液蔓延着他的视野,保时捷仿佛顷刻间变成了一摊浓稠的血液在地面上慢慢流动。
他的脸色忽然煞白,扶住自己的额头。
林暮雪注意到他的变化,脸上勾起一抹妖孽般的笑容,拿出随身携带的手帕,在他的额头轻轻的擦拭着:“爸,你怎么了?脸色怎么那么难看?不舒服吗?”
他抓住林暮雪的手,仿佛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脸上随即带着心安的笑容:“有一点吧,哎!爸爸年纪大了。”
“那你早点回去休息,我让轩哥送你回家,我想一个人开开跑车,试试手。”她的嗓音全是关切,可内心深处却是讽刺,只有她自己才能感受到的讽刺。
“那好,那你要早点回家,今天你妈为你亲手做了一桌子的饭菜,那可是你最喜欢的。”
杨轩办完手续,匆匆忙忙走来,扶着林夜云向大门走去,林暮雪脸色恢复如霜,压低着嗓音:“你又做了什么?”
身侧的阴雪,怒视着她,小脸深白,嗓音诡异冰寒:“我只是让他堤防着你,你太坏了。”
“笨蛋,你以为你这么做,他就能感觉到什么?”
……
单手握着方向盘,另外一只手搭在车窗上,脚用力的踩着刹车,保时捷便急速的在道路上飞奔,狂野的,彪悍的。
她的发丝在空中随着风如波浪般起伏,又像是鬼魅的张牙舞爪。
此刻她的心情好到了极点,刚刚林夜云的反常已经证实了自己的判断,她猜的没错,17年了,他依旧还记得那场让人不寒而栗、心惊胆战的画面。
她就想要看到他这副束手无策的模样。
在别人的眼中,他有着金刚铁骨的身躯,任谁也打不倒,但她知道他的弱点,这个弱点随时都有可能击垮他,但她会慢慢来,让他渐渐尝到拥有后再失去的痛苦,那种痛对他而言,就是生不如死。
曾经他不择手段拥有的这一切,都会被她一一摧毁,来葬送她那颗曾经至死不渝的心。
此时的林暮雪,勾起嘴角,眼中却带着尖锐的杀气。
高速路上,林暮雪将车速开到了最大,超速,超车,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她那颗还跳动的心脏感受到一点点的刺激和振奋感。
红色的保时捷犹如一道血柱从路道上驰过,令所有的车主都是一阵心惊肉跳,随后摇下车窗愤愤骂着,但回应他们的只是道路两旁疾驰的风声。
林暮雪从未有过的兴奋,她打开顶棚,急速的风将她墨黑的秀发吹的四处飞扬,凌乱而惊艳,她扬起唇角,第一次感受到飙车时的快感。
然而,她所不知道的是,前方一辆黑色的宾利欧陆逆行而来,林暮雪虽然很早就考了驾照,但她的车技还没有好到可以随心所欲的地步,她没料到前方会有车逆行,刚是反应过来,已是来不及,两辆车的速度都加到了最大,尽管都在猛烈的掰动着方向盘,但车还是撞在了一起。
可是在那千钧一发之际,一道身影忽然从外面跳了进来,短短的一秒钟内,她的安全带被解了下来,并被一道力怀住了胳膊,强行拽了出去,跳上了高速路口外的草丛里,她被人抱在怀里,在地面滚了好几圈。
然后就是车与车之间猛烈的碰撞发出的尖利刺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