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穿越重生>重生之噬妻入骨>第三十章 盛老爷子 你有对象了?

段媗清了清嗓子,问他:“刚睡醒吗?刚刚打了你电话好久。”

说到打电话,盛崇顿时就委屈了。不过,在段媗面前,他向来都是只有七分的委屈,也要装成十分,求安抚。

“你今天下午挂我的电话,而且,连信息都不给我回。”盛崇指控道。

段媗略有些尴尬,盛崇给她电话的时候,他正在开会,之后就把这件事给忘到脑后了。

“我当时在开会么,现在不是给你回电话了。”段媗敷衍道,然后迅速转开话题:“你吃晚饭了吗?该不会从下午一直睡到现在吧?”

段媗问起来,盛崇才察觉到自己有点儿饿。他抓了抓头发,从床上坐起来,将被子掀开到一边儿:“你不说我还不觉得,现在真的有点儿饿了。”

“那你赶快换衫出门吃饭,现在都快九点了,再晚吃了就要睡,会不消化。”

盛崇踩着拖鞋,顶着一头乱糟糟还翘了一束呆毛的头发走到厨房里,翻开了冰箱。不得不说韦昕彤确实很了解他,冰箱里东西一应俱全,矿泉水咖啡果汁和速冻水饺,他在英国留学的时候倒是操练出了一手还能拿出来见人的厨艺,炒个蛋炒饭西红柿炒蛋什么的,还是没问题的。之前和段媗在一起的时候,段媗要是晚上饿了,又要赶稿子(盛崇:这八成是借口……),就会缠着他下楼随便弄点什么,两个人一起吃夜宵。

至于现在,他一个人也懒得做。由于如今已经从轻快的小盛,变成了懒惰的盛少,所以他连门都懒得出的时候,干脆就在家里给自己下速冻水饺。

“懒得换衣服,不想出门了。”盛崇将手机开了外音放到一边,然后往锅里倒了点儿水,一边跟段媗聊天,一边懒洋洋的等着煮水饺。

“你那边怎么那么大的杂音?”段媗皱着眉头问。

盛崇连忙拿了手机从厨房里头出来:“现在好点儿了吗?刚刚在厨房里。”

段媗犹豫了一下,问道:“你的车钥匙全放在茶几上,我看到了。”

盛崇嘴角不自觉的带了一丝笑:“那你就收着。”

段媗咽了下口水:“不用叫人给你开过去吗?”

盛崇倒在沙发上:“我又不是不回去了,再说,我不在那里,总得给你留点儿什么,好让你睹物思人。”

“如果在古代,我肯定要给你留下我战马,现在,就只能留给你我的车了。”盛崇的声音低沉又悦耳,带着浓浓的宠溺,那种甜腻的情绪,几乎要从电话这头穿越电磁波去到另一个时空。

两人又聊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大部分的时间是盛崇在吐槽。他这个习惯,倒是一直都没变,喜欢跟段媗吐槽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谁说男人就不八卦呢?他们只是八卦得不如女人那样明显。

等到十多分钟之后,厨房里已经是水汽滚滚,盛崇一转头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顿时哀嚎一声:“我的水啊!”

这如果放在古代,大概就是所谓的美人误国了。

盛崇吃完速冻水饺,在除了他自己连个影子都没有的屋子里头睡了一晚,第二天上午醒来的时候,下意识的往床另外一边摸,结果触手一片冰凉,顿时感到有些低落。

起床洗澡换衫,洗脸剃须喷香水,一身雅痞风范的休闲西装,抓得十分有型的头发,盛崇一出门,依旧是那个光鲜亮丽的盛三少。

开车从堵得水泄不通的市中心出来,去盛家的老宅子。一路上开车经过如同城市血管般的大大小小的公路,盛崇发现,这几年里,虽然他也经常回来,但是叶城依旧在不经意间,依旧有了变化。

谁也无法否认,叶城是个繁华的大都市,与经济处于衰退期的港城和台北相比,叶城的蒸蒸日上,就像是慢慢老去的壮年大叔与逐渐成熟的年轻男人一样,对比鲜明。然而,再繁荣的经济也掩盖不了这座城市中,那股几乎能用鼻子闻出来的冷漠的味道。特别是在市中心的写字楼里,哪怕是在阳光最为灿烂的天气里,那里也感觉不到阳光的暖意,数字在每个人头上跳跃,代表着他们每一分每一秒的价值。

虽然无数的文学家艺术家哲学家都曾经说过,时间是无价的,然而在资本面前,除了死亡,一切都可以标上价格用以贩卖。至于死亡在最后是否也会屈从于资本的脚步,那又有谁知道呢?

盛崇一脚油门一脚刹车的出了交通最为拥堵的市三环,一路开回家。他每次回叶城,最先见的往往不是父亲,而是老爷子。盛家第三代的每一个人都清楚,老爷子才是整个家族的中心和支柱。至于盛淳德和盛镇川,盛崇心中其实一直都有着隐约的猜测,或许整个盛世集团的接班,是落不到这两个人肩膀上了。

如果老爷子愿意给他们放权,十多年前就该放权了,用不着等到现在。

拖到现在,只能说老爷子在等待,等待着第三代的盛家子孙们成长起来。

这也是盛崇无论如何也必须要回叶城,一争胜负的原因。因为决定结果的,或许不会是他爸,而是他自己。

当然,这也只是盛崇自己个人的猜测,而且是不可对人言的猜测,在一切还没有尘埃落定之前,他都只能将之埋在心里。

盛家的老爷子,今年已经快要八十岁了,却依旧是个十分健朗的老头子。他的生活作息十分规律,每天七点起床,打一套太极拳,然后早餐的主食是一碗小米粥,配上各类蔬菜和水果,然后再看一看当天的报纸,要是心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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