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日上三竿后,我才幽幽地转醒。
身边早已没有了普尔菲斯的温暖,因为他离开了。留下的,只有他浓郁的男性气息而已。
我失望地爬下床,走到明亮的窗户前,慵懒地伸着懒腰。
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会有这种失落的感觉,我只知道自己的心有些沦陷了,沦陷在一个不懂温柔为何物的男人的怀里。
更可笑的是,我到现在还没见过他的真面目。
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吗?时时想念着对方,一看不到对方的人,就好像分离了十天半个月似的。
如果这就是爱情的话,我想我有可能爱上他了。
有时候爱或不爱,不需要任何理由不是吗?
我嘴角含笑,开始幻想我不切实际的幸福。
小姐,该吃早餐了!正当我徜徉在幸福的海洋之际,仆人的敲门声打碎了我所有的幻想。
我马上就去!我苦笑一声,溜进浴室内匆忙漱洗后,便跟随着仆人下楼吃早餐。
自从我不用在房间里关禁闭之后,我的三餐也转移到楼下的大厅,再也不用在房间里就地解决了。
小姐,你的早餐!仆人恭敬地递上一盘早已备下的早餐,然后识相地退了下去。
我吃完早餐后,又开始了我一天的游荡生活。
有时候我真觉得自己像一个游魂似的在这间屋子里游荡,没有了自由的我,真的成了一个不能自主的幽灵……
最近的感慨似乎颇多,也许人一遇上自己不如意的事,大抵都是如此吧?
让开,女人!正当我陷入沉思中不可自拔的时候,昨天见到的银少年正恶狠狠地瞪着自己。
你一个小孩子,不该这么没礼貌地对大人这样讲话!我笑着,及时纠正他不逊的行为。
本少爷的事,不需要你来管,笨女人!翠绿色的眸子里隐隐跳动着火光,隐在背后的右手也微微颤抖着。
我告诉你,我可不笨哦!我笑眯眯地斜睨着他,让我猜猜你为什么这样没礼貌,怎么样?
懒得理你!少年冷哼一声后,怒气冲冲地从我身边跑过。
站住,我的话还没说完呢!这个小孩是被骄纵惯了,还是没管教好,怎么半点平常的礼貌都不懂?
反正我被囚禁在这也没什么事干,这个没礼貌的少爷,我一定要好好改造他,让他变为一个人人喜欢的小孩子,而不是像现在傲慢无礼,像个倨傲的国王一样不可理喻!
我没让你走,你跑什么?我使出自己吃奶的力气才追上那个银少年,用手拽住他细弱的手臂,气喘吁吁地道。
笨女人,你放手!他用力挣扎,想要挣脱我的钳制逃跑。
你受伤了?用力挣扎的结果,使我终于现了他右手臂上一条长而深的伤口。
那应该是前几天才弄伤的,原本愈合的伤口因为他的用力挣扎而迸裂了,殷红的血液再次从他的伤口处流了出来,染红了他雪白的衬衫。
不用你管!少年恼羞成怒,也不管自己还在流血,死命地从我手里抽出他的右手,翠绿色的眸子里一片冰冷,小脸更是倨傲地在我面前扬起,不用你假好心!你想利用我去讨他的欢心吗?本少爷也告诉你,你别白费心机,他最讨厌的就是我!
我从他倔强的眼神中,看到了被遗弃的孤独感,还有那深深的恨意。
我怎么也无法想象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会有这么沧桑的眼眸!那个男人究竟是怎么教育孩子的?竟让他产生了这么浓的恨意?
不管你有多么的讨厌我,现在,你的伤口一定要尽快处理,跟我来!我使劲拉住他急欲想再次逃跑的身体,几乎是连拖带拽地把他带进了我住的房间里。
你这个不要脸的女人,赶快放了本少爷,否则本少爷一定会让你好看!我不顾他的大吵大闹,强行剥下了他那件沾血的白衬衫,仔细地查看着他手臂上的伤口。
等你伤好了再来找我算账,现在你只能听我的!我怒瞪他气红的脸,微恼地用沾了双氧水的棉球摁在他的伤口上清洗。
笨女人,好痛!他的大叫显然在我的意料之中。
小孩子,一般都是怕痛的!
忍忍,过会就好!我尽力地帮他清洗完伤口后,用干净的绷带缠上他的手臂,替他包扎起伤口来。
等我完成一切后,他正龇牙咧嘴地怒瞪着我,笨女人,本少爷不会让你好过的!
说完,便赤着上身跑了出去。
我看着那个逃窜的身影,无言地笑了。
这才是小孩子该有的可爱嘛!
自从那次之后,那个银少年在每次遇到我的时候,总是绕道走。
对此,我只是笑笑,认为小孩子闹别扭,没什么大不了的。
不过,令我感到十分奇怪的是,为什么这个屋子里没有女主人,为什么我在这里晃荡了这么久,也没见到普尔菲斯的夫人。
难道她不住在这里吗?还是怕她看见我这个见不得光的情人,所以普尔菲斯暂令她住到了别的地方?
不管是哪样,我的心只要一想起普尔菲斯有老婆的事实,就会无比的憋闷,甚至有一丝丝疼痛的感觉。
他不是属于我一个人的。这个想法令我嫉妒。
他有老婆,有孩子。而我和他之间,连情人都谈不上,自己充其量只是他的床伴,供他泄**的情妇。
我知道自己是何等的悲哀与低微,可是我还是对那个恶魔般的男人产生了心动的感觉。
女人,一旦爱上了一个已婚男人,就注定是一种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