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意想不到的来信,几乎解决了秦泰等人心中大部分的疑惑,也让秦泰对于这里的事情有了重新的打算和安排。
“云翔升”,是一个并不起眼的小商号,从事行商买卖。所谓“行商”,在古代就是流动商号的意思。也就是说这种商号基本没有固定的地盘或者生意类型。他们靠贩卖当地的特产到外地,赚取地方差价为生。什么生意好做,什么样的生意赚钱,他们就做什么生意。
虽然比较让地方老百姓有点记不住,但是朝廷和地方经济因为他们的存在有了大的发展。没有他们货物不会流通,南北经济不会交流,朝廷更加不可能获得巨大的税收收入。对于朝廷来说,已经好多年没有改变的农业税收已经承担不起国家的开支。要是加重农业税收的话,不光老百姓要造|反,就连地方豪强也会反对。所以朝廷不得不开发新的赚钱项目。从商人身上收取高额的税收,这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商人能赚钱当然也能支付得起比农业税高出不少的商业税。一旦税收太重了,商人无法承担只好关门歇业。那就由朝廷或者地方官员的家属借机把商人打下来的江山和地盘吞并下来。不但对朝廷有利而且对地方各级官员自己也有利,所以大家都喜欢这么做。商人为了赚钱,为了不放弃辛苦打下来的基础不得不缴纳重税的同时,还要私下“孝敬”各级官员。这让官员们更加觉得商人们有钱,做生意虽然没面子但是有钱途。
因为商人没有地位,又有做生意的风险,再加上各地风俗不同路上不太平,所以商人们不敢单独行动。为了整合资金,也为了商人们的安全,这些商人们不得不成群结队出发。既可以减少各种风险,也可以相互照顾,免得路上发生各种意外。当然了商人们不会无缘无故相信别人,更加不会把自己和一家人的未来交付给不认识的人。所以这些商人会邀请比较熟悉的人加入,同时通过熟人聘请一些孔武有力的人沿途保护。有了一定经济基础的商人更加会私下培养和豢养一批对自己比较忠心的手下,充当自己的保镖兼伙计。但是更多商人雇佣不起保镖,更加不可能培养一批手下,只好拉来自己家的亲戚一起做生意。渐渐地形成了北方商团的固有模式,一个商团里面很少有没有亲戚关系的成员或者伙计。一般都是父亲带着自己家的儿子侄子外甥和兄弟们组团出发。这些人不光是亲戚,更是合伙人,遇上麻烦和危险的时候才会拼尽全力维护商团的安全和利益。
商团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存在了,但是规模和数量都不算很多。原因有多方面的,第一是因为商人地位低下。一旦有了钱的商人,都不愿意再继续干下去,免得被人看不起。第二是因为行商时风险太大。这种风险可以归纳为五点。
第一是本钱问题。商人要做生意就需要做生意的本钱,有钱的人不会愿意自己去做生意。想做生意的人大多数都需要向有钱人借钱做生意。所以这个本钱就成为了一个问题,商人不是要卖房子卖地才有本钱,就是需要把自己家的田地抵押给有钱的大户。这笔钱要是赚不来钱的话,这户人家就会家破人亡了。所以商人们除非有大把握,都不会拿自己家人的安危赌博。就算成功回来了,也不愿意再去经历。
第二的问题是生意类型。商人特别是行商,没有自己固定的行业类型。所以决定做什么生意很重要。有无数的商人因为选错了生意行业,导致永远翻不了身,生意彻底失败。生意不好做,这是一个千古不变的道理。所以不是任何人都适合当商人的,也不是任何一个行业都可以赚钱的。真的绝对赚钱的行业不时被朝廷官府垄断了,就是需要大量资金需要冒大风险才可以。一般的商人没有这个能力也没有这个胆量做这种大生意的。商人只好做一些本小利大,比较没有风险的小生意。但是就因为这样,生意的利润就不会很高,承担的风险却不会减少多少。商人们每一次做生意都需要十分的小心,做到将本求利,只要不亏本就算不错的心态做生意。所以时间久了,都会有厌倦的心态,不愿意在干下去了。
第三个问题是税收问题。商人做生意需要当地衙门开具证明,不然就不能轻易地越过各地的关卡,更加不能和当地人交易了。没有衙门开具的行商资格,就不能公开收购或者贩卖货物。这是朝廷和各地衙门定下的规矩,也是商人不能逾越的一道封锁线。
要是商人私下干的话,不但风险很大而且随时有被衙门的人没收所有货物和金钱的可能。衙门对于这种不遵守规矩的商人处罚特别严重,一般没收所有货物和金钱之外,还有更加严重的处罚。
相传在战国后期宋国人因为地方贫瘠,所以许多的宋人都出去经商,最出名的商人就是后来赫赫有名的“奇货可居”的吕不韦。但是更多的宋人因为非法行商被各地的官府抓捕。他们不但失去了所有的收入,而且沦落为奴隶或者战俘。赵国因为“长平战役”,一下子少了近四十万的男丁,不但国家生存出了问题,而且防御也成为了大问题。为了解决这个大问题,为了不被敌对的秦国马上消灭。赵国想出来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就是向其他的国家买男**隶。这些人不但可以帮赵国人防御,也可以为赵国人延续香火。历史上就出现了一个比较另类的现象,赵国人出大价钱买回近一半的宋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