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青春校园>花都之窃梦偷香>第十二章 利诱

“啊……”听到老板娘的招呼,刘旭不由得一愣,明显是孙林要和老板娘出去,老板娘怎么还把自己叫上来。虽然不知道什么事,但他还是马上站了起来,跟着老板娘出了店门。

孙林见到老板娘让刘旭跟着,那是纳闷,等店门关上,才故作从容地说道:“刘总,咱们去看鱼,你怎么还把刘旭叫上了。”

看似随意,但多少也能看出点其中的不满。

“我这不是寻思着,我家里也没有养鱼的东西呀,如果买鱼的话,就还得买个鱼缸。总不能鱼也让你拿,鱼缸也让你拿,而且就你一个人的话,也不一定能搬得动鱼缸,所以就让刘旭跟着过去帮忙搬鱼缸。”这就是刘韵诗想出的权宜之计。她绝不会让孙林单独跟自己回家,必须再拽上一个。

今早孙林提出要炒掉刘旭,显然是两个人之间多少有点矛盾,既然如此,那刘旭绝对可以充当挡箭牌。有刘旭跟着,孙林就算有什么不轨的想法,也无法实施。

孙林哪能看不出刘韵诗的心思,不过刘韵诗的话,也有道理,他不便回驳。但孙林马上计上心来,笑着说道:“刘总说得对,是我忽略了这事,还是你心细。”

刘韵诗没有车,三个人都上了孙林的别克君威,刘韵诗没有在副驾驶坐,叫刘旭坐在前面,她一个人坐在后面。

车子发动,只用了十分钟,就来到鱼市街。孙林将车停在一家最大的门面前停下,三人下车,鱼贯走了进去。店里面摆着许多鱼缸,鱼缸内有各种各样的鱼,什么观赏鱼、风水鱼,基本上应有尽有。

孙林带刘韵诗参观了一番,然后向她推荐一种红龙鱼的风水鱼。这种鱼的价格可不便宜,每条在3000到5000块钱之间。

刘旭看到这鱼的价格,不禁暗自唏嘘,“好家伙,就这么一条鱼得这么多钱,这要是去菜市场的话,能买多少鱼呀。估计够吃两年的吧。”

对于他来说,鱼就是用来吃的,买这么条鱼回家养,那不是糟蹋钱么。

刘韵诗看到这价格,也微微皱眉,这鱼有点太贵了,有点让人肉疼,虽说孙林一定会抢着付账,可自己怎能收人家这么贵的东西,如果收了,以后可怎么办。

旋即,她想到刚刚看到的一种叫作血鹦鹉的风水鱼,标价在100到170之间,这个价位倒是不贵,可以买上几条。于是,刘韵诗说道:“这个红龙鱼太大了,我不喜欢,还是刚刚看到的那个血鹦鹉好,不仅漂亮,名字还好听。我喜欢那个。”

说完,她转身走到装血鹦鹉的鱼缸处。见刘韵诗选择便宜的血鹦鹉,孙林怎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但他也是无奈,只好跟了过去。

刘韵诗向鱼店老板进行了寻问,了解了一些关于饲养血鹦鹉的知识,得知这种鱼最好买七条,血鹦鹉鱼虽然能够产卵,但是不会孵化,因为血鹦鱼是两个种类的鱼杂交而来,就好像是驴和马交配后产生的后代,如果想要想要繁殖,就得添几条别的品种,老板向刘韵诗推荐了寿星和紫红火口。

刘韵诗当即拍板,就买这个了,买了三条血鹦鹉,两条寿星,两条紫红火口,因为都是没长成的,一共才花了1000来块钱。顺便又买了一个大鱼缸。

孙林当然想要付账,结果刘韵诗没用,直接掏钱交给老板。带着鱼和鱼缸出门,在后车厢内放好。这时,孙林从手包里拿出一百块钱,看向刘旭,说道:“刘旭,你去前面的超市给我买盒烟。”

“好。”刘旭连忙答应,接过钱之后,便朝前面不远处的小超市走去。

虽说今天早上刘旭没有去买咖啡,下午孙林又抢了他的客户,可是眼下在老板娘和孙林面前,他就是一个打下手、跑腿的,倒也不能直接顶撞。孙林一向抽玉溪,刘旭以前给他买过n次,并不必多言。

在刘旭走后,快到超市的时候,孙林突然说道:“哎呀,我竟然忘了让刘旭再给他自己买一盒,今天搬鱼缸全靠他了,要是我的话,肯定搬不动。刘总,我现在就过去,让他再买一盒。”

言罢,便追了过去。

进到超市的时候,刘旭已经买了烟,正打算出门。见到孙林过来,好奇地问道:“你怎么也过来了。”

孙林直接说道:“烟和钱你都揣着,等会把鱼缸送到刘总家里之后,你就说家里有事,要赶紧回家,不准在刘总家里逗留,知道么。只要你听我的,哪怕你卖不出去房子,也不会被炒鱿鱼。”

这是赤裸裸的利诱,在孙林看来,刘旭一定会答应。

如果是以前的刘旭,肯定是会答应的,因为他知道孙林喜欢老板娘,老板娘似乎也很器重孙林,两个人应该算是珠联璧合,自己没有理由当电灯泡。可是,因为早上张半仙的话,还有孙林的要挟,刘旭怎么可能答应。要知道,刘韵诗很有可能是自己命中的贵人,如果让孙林弄到手,他自己这辈子恐怕就别想翻身了。不过,他也不便直接拒绝孙林,只是点头说道:“是。”

但他心中已经拿定主意,一定要想办法予以破坏。刘旭不笨,旋即就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老板娘真有意思和孙林在一起的话,孙林就不会叫自己来了。在买鱼的时候,老板娘也不会自己付账了。看来,老板娘对孙林的态度并不是他以前想象的那样。

二人回到车上,孙林驾车,前往家完美中介。老板娘的家就在中介楼上,距离中介不远是小区的入口,车子直接开了进去,来到老板娘家


状态提示:第十二章 利诱--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