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惊得坐起,眼睛瞪住温小柔:“你给我说清楚点,司千雪怎么会要嫁给龙发那个畜生的?”
“我一直犹豫,要不要告诉你,现在看来,你蒙在鼓里也许更好呢!”温小柔的语声中带着同情。
然而这种同情,只能勾起我的愤怒。
我咬牙切齿。
我十二岁起就认得龙漫天的大儿子龙发。
他刚刚摆脱了“见习”阶段,成为真正的魔法师。大家都说他是魔法天才,年纪轻轻却前途不可限量。
他很嚣张,从不把任括我在内。
我当时是受人追捧的王子,可是他对我爱理不理,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反倒是我,打心眼里崇拜他这股子冷酷劲。我认为,魔法师就应该这样,不把任何人看在眼里。
我有一匹很漂亮的枣红小马,是我十岁那年收到的生日礼物,我常常骑着它去找司千雪玩儿。
有一天,我照例骑着枣红小马儿,穿过我家的花园,沿着小径,去司千雪的家。
黑影一闪,小马儿受到惊吓,两个后腿都立了起来。
我吓得猛拉缰绳,差点从马儿背上掉下来。我好不容易才将马儿制住,就想破口大骂。
我那时候,少年得志,是很有些嚣张的。换成别的人,说不定我就会破口大骂,可我看清楚惊到马儿的人,正是我最崇拜的魔法师龙发,立刻就转怒为喜。
我十分高兴:“大魔法师,你好呀!”
“好什么好,你有病吗?没看见差点撞到我了!”
“那我跟你道歉!”我笑嘻嘻地跳下马儿,走近龙发。
想不到他一把扭住我的手臂,将我掼倒在地上。
他当时十七岁,而我只有十二岁,我怎么可能有反抗的余地。
他用脚使劲地踹我:“你个臭小子,仗着有个好老子,挺了不起是吗?骑马撞我是吗?”
“这是我家的花园,我怎么就不能骑马了?”我当时很生气,“再说,是你突然冒出来,差点将我吓得从马上掉下来,你也有责任!”
“哟,你还嘴硬?信不信我一把火烧了你家的花园?”他怒气冲冲,右手掌冒着森森燃烧的魔法火焰,“老子先杀了你的马儿!”
我那时还小,娇生惯养,哪见过这种阵仗?我生怕他真的一把火将我家的花园烧掉:“求求你,别杀我的马儿!”
“想要我饶了你,你给我磕头!”
“好,我给你磕头!”我的朋友很少,枣黄马儿、司千雪、魔法老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真的很害怕他那怒气冲冲的表情,便给他磕了三个头。
“哈哈哈哈!”他随手挥出大火球,枣红小马便在我的目瞪口呆之下颓然倒地。
“为了一匹马儿哭成这样,你真是孬种,和你老子一样!”
这件事情的后果,可能出乎诸位的想象。
那一架我就不详细说了,打得实在是惨烈。总之,我的胸膛、脖颈,大腿遭到重度烧伤,不得不在床上躺了三个月,现在我的皮肤上,仍隐约看得出那些烧伤痕迹。
而龙发也够呛。
他被我捅了一刀,差点死掉。
我被禁止再骑马,而龙发被他的父亲龙漫天赶回了法皇塔。
是的,就连道歉的话也没有一句。
我至今都都记得,我父王坐在我的床边,对我说的一番话。
他用手指在我的胸口画着图案。
他说我心里面住着一只野兽,有时候还挺可怕的。
也许每个人心里都藏着一头猛兽。
如果我心里真的住着一头老虎,那么龙发这个人,心里头一定藏着一条毒蛇。
我当时真的没有想到,心里藏着一条毒蛇的,还有温小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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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来想去,要阻止龙发娶司千雪的阴谋无非三条途径。
第一条,绑架司千雪。龙发找不到新娘,自然只有作罢。
第二条,干掉龙发。同样也结不成婚。
第三条,婚礼当天进行破坏。不过这一条基本不现实,龙漫天现在贵为一国之主,太子大婚一定会邀请各路高手,我现在是各方通缉,苟延残存与先祖密室,哪敢在那种情况下出现。
第二条,龙发本人是有名的高级魔法师,他的身边,有号称“具罗四杰”的护卫高手。分别是高级骑士高尔姆,中级猎人阿尔瓦、中级牧师蓝思、中级盗贼希尔曼。
除了这四大高手,他身边还有超过200人的普通士兵集团。
如果我手头有足够多的僵尸战士,就算是人海战术,堆也将他们堆死,可是我没有钱,没有钱也就生产不出足够数量的僵尸手下。
河滩的一战,光头圣骑士一个人打掉我二十几个僵尸这一幕,使我难以忘怀。
200普通士兵不足为畏,这五个人类中的杰出高手,每一个都有只身破开我的僵尸军团,送我归西的能力。
那么,可行的路,只有一条:绑架司千雪。
我的心开始热腾起来。
司千雪,盛开在在苦具罗贫瘠大地上的红玫瑰,我的未婚妻,我的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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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夜里,我像往常一样,用窥探魔法在苦具罗王城里游弋。
最后选定的传送点,是苦具罗王城内一家油灯厂的旧仓库。
这地方绝少人烟,工人们将生产的灯具堆放在仓库,每个月将它们装上大船,行销全国各地。
我躲藏在堆积如山的青铜灯具原料深处,与灰尘和蟑螂为伴。连大气都不敢喘。有时候隔着窗户,会听到工人们的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