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最不紧张的,还是这个活财迷。
这时,一声炮响,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
一面巨型旗帜高高竖起,一群骑士簇拥着一名高头大马的将军从军营中出来。
这将军,全身重甲,果露在外的手臂、脖颈,和赵煜他们一样,是光滑的深绿色皮肤,长长的獠牙突出于嘴唇之外,黑色头发结成浓而光滑的辫子。
他的身体极为健壮,块头与忠孝和向洪亮这种超级壮汉有的一拼。
他冷峻的形象,非常有说服力,使人感到这种外貌的家伙,天生就该是战阵上的将军。
传说他胯下的骏马“赤龙”,周身绑着107颗骷髅头。
我仔细地打量,只觉得他的骏马果然如传说中那样彪悍,但却并没有类似骷髅头的玩意作为装饰。
骑着独角兽的司千雪,在天空中盘旋一圈。
她想要窥探敌人阵营中的虚实,但立刻遭到数只狮鹫骑士的拦截。
独角兽的速度超过狮鹫,可是寡不敌众,司千雪在空中兜了个圈便即返回城墙头。
“怎么样?”,我问。
司千雪为难地摇摇头,“奴隶兵,密密麻麻,数不胜数。”
我听了也有些头疼。
巨岩城的守军,训练有素的正规军只有五千,其中包括精灵女王艾琳友情赞助的一千精灵射手。
扎金花带的僵尸军团,加上我早晨拨给他们的,也不过是六千。
再加上巨岩城内,自发组织起来的一万民兵,也不过只有二万一千人。
“根据情报,血奥的军队,正规军五万,奴隶十五万。”刘安可说道,“而且听说血奥手下奇人异士众多……”
不像我们这些丰腴大陆的人,觉得血奥这个兽人横空出世,短时间内占据高位,很不可思议。
刘安可和忠孝这些血奥的同乡,对他的事迹可是知之甚详。
有道是,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血奥曾经是东方神奇大陆上著名起义军领袖,反抗朝廷,震动天下。
算起辈分来,他还是当今的风云人物曹法克、戴德豪斯、刘安可、孙破瓦等人的前辈。
血奥带着人杀官差、扒人皮的时候,刘安可还在织草鞋,曹法克当个小官吏,忠孝见义勇为杀死纨绔,不得不远走他乡,而莫天风是个杀猪的,据说生意还蛮好。赵煜成天混迹青楼、罗楼当年是个小扒手,向洪亮是个街头痞子,靠收保护费为生,十天里有八天在打架。
朝廷昏聩、吏治腐败,社会僵化,百姓生计艰难。
没本事的人,苟且偷生。
有本事的人,空怀抱负,报国无门。
是血奥,带着人搅动了死气沉沉的天下,也引出了这些英雄豪杰。
然而豪杰辈出的年代,总是不幸的年代。
短短数十年里,岌岌可危的兽人帝国便分崩离析。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血奥一度差点取得了整个兽人帝国。
然而胜利令他骄傲,一连串的胜利,更是令他冲昏了头脑。
终于,曹法克、刘安可、孙破瓦等豪强,联手将他击败,踩着他和他的兄弟的尸体爬上了权利的巅峰。
兵败之后,血奥不得不乘船渡海来到丰腴大陆。
没想到却又在这边,遇到了与曹法克争天下失利的晚辈刘安可。
神奇大陆未竟的的仇恨,以这样一种奇妙的方式,在丰腴大陆延续下来。
“吼吼吼吼!”,对面的奴隶兵团,开始移动。
对于冰蓝帝国,奴隶不是人,是畜生、是工具、是炮灰。
但有一种情况下,可以使他们成为具有公民权的冰蓝人。
那就是,冰蓝女皇敌人的头颅。
两个人头,就可以赦免一名奴隶。
三个人头,连妻子也可以得到赦免。
五个人头,子女均能得到公民权。
而公民权,在冰蓝帝国就意味着自由。
“自由……”,对于巨岩城下,这些陷入绝望的冰蓝奴隶来说,自由就是,城墙头的,我们这些人的头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