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终身,全部家产充公,刑期的话,似乎是监禁二十年。其实原本的刑期应该是无期徒刑,但权子墨硬是帮那人找了最优秀的律师,帮他争取减少到了二十年。

对此,她特别好奇,他那般记仇之人,也会网开一面?所以她曾经问过他。这人是怎么回答的?

他说:“让他一辈子蹲在监狱里,岂不是便宜了他?他不是最爱财么,陷害老子不就是为了那点钱么?那老子废了他的双手双脚,再关他二十年,到时候再放他出来,老婆儿子也跟别人跑了,身上一分钱也没有,那时候他才叫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灵色眨了眨眼睛。哦,对了,他后来还补充了一句话。

“算计我之前,就该想到自己的下场是什么。我手上从不沾血。我啊,就喜欢看人从云端跌落到泥塘,而且这辈子都只能在泥潭打滚求生挣扎的模样了。”


状态提示:132 手不沾血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