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隽?你还是那么帅。”
这酒会上果然是各类人都有,这一句竟然是流利的英语。
虽然我学习成绩不怎么样,但从小爸爸就给我专门找了英语老师辅导,所以英语一直是我的强项,当这一句英语传到我耳朵里的时候,我根本不用思索就听得出是什么意思。
这样的场合,说话偶尔带一两个英语单词是很正常的,因为确实很多海归在国外生活得太久,会习惯性地带出一些英语单词,但是一整句都说英语,显然有卖弄的嫌疑。
眼光触及说英语的人,我也不仅暗喝了一声彩。
她应该是个混血儿,头发微黄,眼睛是棕色,身材很高,应该在一米七二的样子,加上极高的高跟鞋,比现场一些男士还要高出许多,五官秀美,身材丰腴,这样的混血美女,我以前也只在好莱坞大片中看到过。
凌隽对她笑了笑,伸出了手臂,他们两人拥抱在一起。 [
他们俩是什么关系?竟然当着这么多人拥抱?我心里暗想,不过转念一想,他们什么关系关我什么事?他们爱抱就抱呗。
“不介绍一下你身边的小孩吗?”混血美女改用中文说。
女人都喜欢别人夸自己年轻,但我本来就很年轻,所以不用别人夸我年轻,更不需要别人夸我年轻得像小孩,更何况她说我是小孩的本意并不是为了夸我年轻,而在贬我幼稚。
“我是他家女佣。”我没等凌隽说话,就自己先说了。
凌隽并不解释,只是简单介绍:“这是露妮,这是齐秋荻。”
他只是说了我和那个混血美女的名字,并不说明我们的身份,他显然是故意的。
“带着女佣来参加派对?隽你这是怎么了?”她继续用英语说。
凌隽还是没有解释,只是笑了笑。
“小妹妹,家里很穷吗?这么小不念书就出来当女佣了?”露妮用英语问。
我摇摇头,装出一副茫然的样子,“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她得意地笑起来,她笑的样子风情万种,别说男人了,连我看了都不得不赞她的确漂亮。
“你们聊,我去那边坐一会,我有些累。”我说完走开,向放甜点的地方走去。
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虽然对这样的场合我并不陌生,但我真心不喜欢这样的场合,每个人都装得彬彬有礼,脸上都挂着微笑,但其实内心各有各的煎熬,就如我一样,那么多的不幸让我的心千疮百孔,但我还得亲热地挽着那个混蛋的手,面带微笑地陪他应酬,我绝对有理由相信,这派对上面带微笑的人中,肯定不止我一个人其实心中悲苦。
不断地有土豪和美女走过去和凌隽打招呼,露妮一直跟着他,他走到哪跟到哪,看他们的样子应该很熟悉,到底是什么关系,我也无法猜测,也不想去猜。
坊间一直传凌隽低调神秘,以前没嫁给他之前还以为他是个老头,今天看来,其实还是有很多人认识他的,对于传他是老头的人,那肯定是没能融入他的圈子,所以从没见过他本人。因为他在投资方面作风老练,所以理所当然地被很多没有见过他的人判断为一个老头,真是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