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霍尔斯帝国之后,乐乐并没有准备直接回到月乐城,而是沿途走着很多很多城市。看着每个城市的样子,看着每个城市的风景,品尝每个城市的美食,寻找着每个城市的宝贝。用某乐的一句话说就是,她在到处打劫!看看那一软轿的东西就知道她到底打劫了多少东西。
而一路上,冬梅却发现秀对于凌轩的依赖比任何人都来得大,秀太过依赖凌轩了啊。
一个二流城市,身穿带有欧阳世家本家族徽长衫的几个人被这个城市里,欧阳世家势力迎进了醉风楼内。因为逛得很累,所以某乐一沾到枕头就睡得死死的,无论多大的响动,就算你地震了,房塌了,她也不会醒。
“轩哥,秀对你的依赖很大,比天焰少爷多了很多。”
“是么?也许吧。怎么了?”
“只是很好奇。你跟秀认识多久了?听煜说,你们认识了好长好长时间。”
“刚认识秀的时候,她只有13岁,算一算,已经快11年了。”
“11年啊,真的好长。”
“天焰跟我一样,也认识乐乐11年了。”
“不过,轩不是一直跟在乐乐身边么。”
“啊,从认识的那天起。”
凌轩喝着茶,回想起了11年前,苍茫森林的那次相遇。直到今天,他都在庆幸,那个时候遇见了丫头。
要说爱情,其实凌轩心里也不是很明白,真正的爱情到底是什么。
有人说爱情是撕心裂肺的,有人说爱情是甜蜜的,有人说爱情一定要轰轰烈烈的,有人说爱情一定是要荡气回肠的。可是爱情到底是什么,谁也不知道。
对于爱情,凌轩则是跟乐乐一样的想法,平平淡淡,相濡以沫这才是爱情的真谛。即使轰轰烈烈过,也依旧会变成平淡浮水,而人就是水上的一叶舟。你平淡度过,安安静静就一直活着。你灿烂度过,轰轰烈烈了却有可能跌入水中溺水身亡。
不想赌上那一半的几率,轰轰烈烈的爱一场,只想在生活中慢慢渗透,直到再也离不开。默默相守,一直到白发苍苍,然后,看着爱着的人无病无灾的离开,这,才是凌轩理解的爱情。
是什么时候爱上乐乐的?凌轩自己都不知道了,开始的时候乐乐只是自己的秀,自己则是一个称职的骑士。那个时候的自己一直认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好的主子。可是渐渐的,他发现,秀很胆小,不,不是胆小,而是太过小心翼翼,是因为从来没有接触过人类么?
他开始一点儿一点儿照顾秀,大到保护她的安危,小到照顾她的生活起居,可以说无微不至。而每次,凌轩都会怀疑他家秀是不是从来都不会穿衣服?因为每次都是早上叫醒她,然后自己再帮她整理好,完全就跟在照顾一个孝儿一样。
而后来,凌轩发现,在人类的世界里,她,真的就是一个刚刚出生的小婴儿,什么都不懂,什么都好奇,但是却又全身是刺儿,将自己保护的严严实实。
也许就是因为一点儿一点儿渗透了吧,所以,习惯了她在身边,习惯了每天早上第一件事情就是叫她起床,然后替迷糊的她穿上衣服。一点儿一点儿将她带出前一天的状态,一点儿一点儿看着她慢慢适应这个世界,然后慢慢长大,慢慢的成为大陆上赫赫有名的人物。
凌轩认为,这是最适合他们之间的方式,属于他们的爱情的方式。
之前,秀问过,没有信任的爱情为什么会存在。他认为,就是因为没有习惯彼此,所以才会不信任。就像他跟乐乐一样,彼此之间渗透的太过彻底所以才会彼此信任。所以,在爱情的路上他们少了爱的轰轰烈烈,多的是爱的平淡,但是他们收获的是相互之间的守护和幸福的生活。
说完这些,凌轩看了看外面的天空,放下茶杯,起身,方向,乐乐的房间。冬梅看着走远的凌轩,她有一点点明白了秀的爱情。明白了,秀选择的一种她认为人世间最幸福的爱情。
爱情很美,很让人向往,而人世间最美的幸福便是平平淡淡,每天开开心心的跟着自己身边的那个人一点点变老,一点点活过一世。然后转世轮回的路上彼此相望一眼,喝过孟婆汤,投身轮回,然后再度相遇。这,便是人世间最幸福的爱情。
“冬梅,明白了?”
“天焰少爷没有轰轰烈烈的爱过秀么?”
“没有轰轰烈烈,我们的爱情都是平淡的,那种平淡中的最幸福。”
秦天焰喝着茶水,这个时候,乐乐应该醒了吧,但是,最敏感的还是那个在乐乐身边时间最久,最了解乐乐的凌轩呢,这一点,他们都不得不承认。但是,轩,我,不会输给你呢。
冬梅喝着热茶,她明白了,她彻底的明白了秀的爱情,明白了,欧阳世家少爷们的爱情。同时也明白了为何欧阳家会发展的如此之快,如此团结。因为,不知不觉之中,他们都被秀的那股淡淡的气息吸引。
即使秀经常贪吃,经常贪睡,偶尔抽抽小疯,折磨折磨兽兽,以看戏为乐趣。但是,就是这样的秀收留了他们,照顾了他们,让他们渐渐成长,站在世界巅峰,然后她却深居幕后。这样的秀是最深层次的,不是表面的。如果,不是因为今天的突发奇想,她,也不会知道,不知道什么时候,秀在她心里已经太过重要,重过一切,包括她自己。
冬梅起身准备去吩咐厨房做晚饭,看见的那个场景却让她嫣然一笑,这才是时间最幸福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