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欢歌靠在他精致昂贵的红木桌沿儿上,淡淡的吐了一个烟圈:“从前有一个年轻人,他出生在一个衣食无忧,想要好吃好喝混一辈子,非常容易的家庭。他的祖父是将军,他的父亲是个政客,他自己仗着长辈们的面子和见识上天然的优势,很轻易的就成了一个成功的商人。但是他当时以为,那是他自己的优秀,并且洋洋自得,游戏人生……”
杨夕歪歪头:“这年轻人是你?”
百里欢歌用没夹烟的那只手,撸了一把杨夕的脑瓜顶:“你这丫头,这样让我怎么讲故事?”
杨夕耸了耸肩:“好吧,那个年轻人游戏人生,然后呢?”
百里欢歌笑了笑,目光穿过朦朦烟雾,看不清悲喜:
“他那时候狂妄极了,常常觉得自己是天底下唯一的明白人,所有的其他人都是那么平庸,可以轻易用权力和金钱拨弄……好吧,其实他到现在也依然狂得没边儿,让所有刚见面的人恨不能咬死他。”
杨夕微妙的挑了一下眉头,为百里阁主的自知之明感到意外。
“他一生未婚,但是在十七的时候,有过一个女儿。他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他这辈子最爱的女人应该就是他的女儿,尽管这个女儿叛逆得出奇,常常气得他七窍生烟。但他总觉得,那是小姑娘的小玩闹,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直到四十五岁那年,
她的女儿死了……”
杨夕想了想:“白发人送黑发人,这一定很悲伤。尤其那么傲慢的人。”
百里欢歌却道:“杨夕,你跟他的女儿,几乎长得一模一样。”
杨夕顿时愣住了,消化了半天,那些莫名其妙的凝视,那些不能理解的关照,这样一来,就全部说得通了。
原来,人家真的不图她什么……
人家对她的这份好,跟她杨夕本身的关系并不大。
杨夕怔怔的:“怪不得云中子说,你第一次看见我,就说我好看……”
百里欢歌笑出来,摇摇头:
“他?他第一次见面就被你暴捶了一顿,你问他记得么?”
杨夕一惊:“我?”
百里欢歌没接这个话茬儿,继续讲自己的故事,有些话匣子从来没有跟人说过,但好像是在心底的黑匣子里尘封了很久,一旦打开,就关不上了。
“整整十五年,他后面的人生都在致力于慈善,全国的老百姓都说他是个大善人。父亲也终于欣慰他的改邪归正。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觉得女儿的死是他的过错,是他前半辈子嬉戏人生的报应……他只是想,心里能好过一点。”
杨夕想了半晌,安慰人的方式也特别的毒鸡汤:“我觉得这世上,从来没有报应。”
百里欢歌摇摇头:“不,还是有报应的。只是当时他以为的报应,其实还远远不是。六十岁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有着慈善家名声的老人了,感谢年轻时积累的财富,他的身体保养得还算硬朗。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夜晚,他在私人海滩上夜潜的时候,直接游进了另一个世界。”
杨夕有点懵登:“淹死了?下地狱了?”
百里欢歌看了看她,很认真的说道:“对当时的他来讲,也和地狱没有差别了。南疆十六州的海滩上,整片大陆最野蛮贫瘠的地方,无名无姓没有身份的被抓住,除了做奴隶,根本没有其他的下场。而他已经六十岁了,却恍然发现,剥开原有的名字和身份,自己连狗都不如,甚至连身体也不如这个世界上的人强健,只是看起来还是年轻。所以更要常常挨打……”
杨夕:“额……”
百里欢歌注意到了他的异样:“你说。”
杨夕斟酌了一下词句:“我觉得,如果他一直狂妄了六十年,挨点打,也没什么不好。就当长记性了。”
百里欢歌闭上了眼:“也许吧……他当时被打得实在活不下去了,又不甘心没出息的自我了断,于是他找到了一个机会,把打他的主人给杀了。干等着被抓就死的时候,居然他震惊的发现,这竟然是一个有神仙的世界,那他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再甘心就死的了。”
杨夕皱了皱眉:“这世上是没有什么神的。”
百里欢歌笑笑:“你们修士,在当时的他看来,就已经是神仙一样的存在了。他吃掉了主人费尽财帛,刚刚跟神仙换来的仙露,平白多了一百年寿命,又恢复成了年轻人,然后他带着整个棉花种植园的奴隶,暴动逃了出来。又过了三千年,才有了现在的多宝阁……”
百里欢歌睁开眼,摊开手,道,“所以你看,我能活到今天完全是凭了运气。要没有那瓶仙露,我还没搞清这世界什么样,就已经死了。而多宝阁的庞大,也并没有多么神奇。”
他眯起眼,用一种明显是来自旁人的语调,复述着:“我是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挨过打之后,杀了人之后,才渐渐的明白了爷爷小时候教给我的道理――只要有足够的决心,把时间拉得足够漫长,把人数扩张到足够众多,有些理想,总归是要实现的。”
说这话的时候,杨夕好像终于从他的身上,看到了属于一个活过了世事变迁的老人的沧桑。狂态褪去,然豪情不改,子子孙孙,无无穷匮也的倔强。
……
从多宝阁出来,
杨夕在楼下的太阳地里站了一会儿,心里头有点失落。
年轻姑娘看见一个男人对她好,要说心里头没点什么期待,那真是有愧于一颗年轻骚燥的心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