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青春校园>永恒蓬莱>第224章 分开走(下)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浮空城既不是*裸的白,也不是幽暗的黑。

“既然你们跟我做的事情不一样,那么便分开行动。”十年前,他制住凌云,阻止其追捕慕渊,就得罪了他们。而现在,他根本不想再插手他们的事情,他唯一想找到的,便是辛紫陌。

那是他一直等待的幸福,虽然那般渺然微弱,也寄托了他全部的柔情。

“歇息一夜,明天出发。”

汪明月的话,凌云一般不会反对。但这次他还是提出了自己的担心,“你就这么放心依依?”

她当然不放心,但又能怎么样,“你了解云麓书院嘛,这件事情,父亲去,比我们都有用。”

汪阁主到了修行者的层次,能与浮空城,摘星楼说上话,不知道与云麓书院有没有联系。凌依依想要拜入云麓书院,首先需要有人引荐,然后自身还要有天赋。

凌依依的天赋,自然出类拔萃,修习武功,一点就通。要是能说的上话,除了汪阁主,他们夫妇二人还真不认识其他人。

见凌云实在不想去中碧,汪明月有些严厉地道,“云哥,这次找慕渊算账之后,我一切都听你的。”

一个深爱自己的人,远比自己爱的人,更加贴心。但某些时候,都是要固执地得到所爱,而不屈就于爱己之人。在年少之时,汪明月是帮想的,而现实却是,嫁给了深爱她的凌云。

凌云虽然万般迁就她,却也是一个极有原则和主见的人。不然,他也不会私下嘱咐齐风,去找汪阁主,累得他们不得不返回。但即便是汪阁主,也不能扭转倔强女儿的性子,任其所为。

“明月,我知道了。”

汪明月不再过分*迫,她认为自己,始终欠着凌云的。而慕渊,从来都是欠着他的。所以,她要让慕渊把欠他的一切,都还给他。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他欠的,可是比钱更为珍贵的情。钱或许能买到情,那只是一夜一夜的,没有任何意义。

风过无痕,绝没有爱的死去活来后的痛苦伤心。

在要出沂州的时候,凌云碰到了一个故人。

故人,许是以前认识的,很久不曾联系,突然碰面后的称谓。这个词带着浓浓地怀旧气息,只是这次去中碧,不知道还要遇到多少故人。故人叫铁千足,他并非有千只足,也不会日行千里路。就连蜈蚣,都没有千只足,更何况一个人。

江湖上都叫他“千足蜈蚣”,凌云以为这名字不好,蜈蚣有剧毒,但这个人,毒倒是有,却也算侠骨正心,是蒙国有名的好汉。是以,他觉得,这名字配不上他,他见一次就说一次。

铁千足便笑着说,“为了不至于让你觉得讨厌,我还是改个外号。蜈蚣不好,却属于虫类,干脆就叫“千足虫”好了。”

这个名字简直比“千足蜈蚣”还要逊色,管你有多少只足,虫就是虫,哪里能成龙。铁千足却满不在乎,“不就是个名字,只是个代号,没什么好在意的。”

江湖传言,一向强势的铁盟主,也面临年老功衰的困境,所以不得不降低自己的名号,以表示归隐的意思。“千足蜈蚣”可比“千足虫”要狠厉危险得多。

但你若要小瞧这位略显老态,且有白发参杂的汉子,你一定是花了眼,失了心。

“当年,不过赠了你一瓶金疮药,你却是念念不忘报恩。”

铁千足很是正经地道,“虽然只是一瓶金疮药,没有它,我早就丢了命。”

凌云初见这位故人的时候,他浑身中了三十二刀,刀刀见血、露骨,几乎看到他的人都以为他必死无疑。但他却奇迹般地站了起来,挣扎着,缓慢着行走。

这一幕触动了灰败逃离中碧的凌云,他赠了他一瓶金疮药,交了一个很了不得的朋友。这是千足盟的盟主,十年前一个几近被灭门的小门派,经过十年,已经发展成为梦国数一数二的大联盟。

千足盟对不漏阁十分友好,不漏阁办案之时,多有千足盟的帮衬。武林中都知道,千足盟是不漏阁的兄弟联盟。

这所有的一切,都是来源于那一瓶小小的金疮药。

凌云实在想不到,铁千足会在这里等他,“你这个忙碌的大盟主,怎么有空来赌我的路。”

“千足盟虽然忙,但忙的都是下属。若是一个领袖,都那般忙碌,这个组织便没有任何生存的本事。”这就是铁千足独特的领导方式,他几乎将权利都下发下去,真正忙的,乃是千足盟的三架马车,前足首领胡灵灵,中足首领向前行,后足首领万朝金。千足盟,没有千足,只有前中后三只脚,就走得很稳,很平。

不少人都担心,这样的下发权利,岂不是要让千足盟随时分裂。但铁千足丝毫不担心,他在的时候,千足盟绝不会分裂,他就是千足盟的定海神针。“有本事,让他们分裂给我看看,老夫虽然老了,也想试试骨头还硬不硬朗。”

铁千足在千足盟的威信太高,人望太盛,爪牙太厉,没人敢反他。

“倒是云阁下,贤伉俪走得如此急,可是发生了什么大案子。”

铁千足可不会无聊到,无缘无故在这里等他。这个人,十年后变得很懒,不是钓鱼,就是养花,似乎他自己都成了千足盟的花瓶。但即便是花瓶,他也不会随意闲放,他来这里,必然有万分紧急的事情。

“如果不急的话,不妨去寒舍喝一杯雨后花茶,那滋味,一般人可是尝不到。”

汪明月却不想耽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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