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二猛把孩子们的风筝一一放上天,然后交到他们的手里,天上飞满了各式各样的风筝,余二猛让他们站开一些,免得风筝的线缠到了一起。
余五猛被他哥嫌弃了,竟然不会挂吊床。
“那你去生火吧。”
“生火干什么?”
“在野外吃东西,怎么能够不偷点菜来煮着吃烤着吃呢?”余二猛一脸理所当然,在部队这么多年,没有改掉一身的痞气,反而越修炼越精进了一样。
余五猛也想起了小时候的那些趣事儿,道:“这个主意好!我之前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余二猛毫不留情得打击道:“那是因为你不会玩,会玩的人才会生活。”
玩的意义很广泛,说白了其实也就是放松自己,如果一个人的生活只有工作学习之类的,那就太单调无味了,玩也应该是很重要的一个部分。没有了玩,生活没了乐趣,一个人生活,没了乐趣,没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没时间沉浸在一件事情里面,那是一件可悲的事情。
甚至有人说,没有爱好的人不值得交往。你爱好什么,就去玩什么吧。
余五猛被他二哥说的反驳不得,只得老老实实去山上拣柴挖洞生火,幸亏这些技能都没有丢掉,不然余五猛会被他二哥笑死去的。
余五猛的女朋友名字叫胡玉娇,带点儿魅惑味道的名字,但是其实是个开朗又有些单纯的女孩,才大学毕业没多久,可以说是社会小新人。胡玉娇这样的人很常见,很普通,但是相处起来很舒服,虽然她知道了宋慕雯是个大老板,那个广州有名的商业中心就是她名下的,但是她也只是羡慕了一下,并没有怎么刻意讨好。在发现宋慕雯并不是那种高高在上生人勿进的性格之后,就更加没那么多顾忌了。
胡玉娇在城里长大,父母都是工人,家里的兄弟姐妹也是不多不少,家庭情况一般,不需要她负担家里什么,家里也不可能给她很大的支持,背景经历都纯白得很。
此时胡玉娇跟在余五猛身后,跟着他一起弄柴火,对森林里的一切都新奇的很。
“真没看出来,你干这个活还是一把好手。”
余五猛一边将一根枯枝扯下来,一边道:“嗯,农村的孩子都这样,就算家里情况好,但是家里能干活的都会主动做,三岁的娃娃都会学着烧火扫地了。”
胡玉娇将柴火拢在一起,但是显然因为她没有做过这种活儿,所以放的有些散乱,余五猛默默地调整了。
“难怪都说农村人能干,我看这附近的人,从三岁到一百零三岁都在干活。”城里当然也要干活,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人,天天无所事事,不管是有钱人还是没钱人,都有。
余五猛道:“没办法,不干活就没饭吃,现在是好年景,要是赶上老天爷不给饭吃,那也就惨了,干了活也没饭吃。”
三年困难时期对于每一个中国人来说都还记忆鲜明,所以胡玉娇也感叹了两声。
胡玉娇家庭一般,所以从来都没有生出过作为城里人的优越感,但是来一趟农村,不仅仅是觉得农村生活很新鲜,也感觉到了农村人和城里人的很大不同,没有了那些娱乐,农村人的生活简单却不单调,像一道清清爽爽滋味十足的小菜,对,就是自家菜园里种出来的青菜一样,农家柴火炒了,色香味俱全。
宋慕雯大病初愈,余二猛也不要她干什么,手脚麻利地绑了几个吊床之后,就将野餐垫铺开,拿了垫子给媳妇坐下,又给媳妇撑开伞,倒了茶。
宋慕雯玩笑道:“要是生在古代,你还能做个贴身小童,肯定将主人家伺候的舒舒服服的。”
余二猛道:“那是,我贴身伺候你就行了。”
宋慕雯微微昂头,露出洁白优雅的脖子,道:“我是深宅大院的贵夫人,哪里会要男人贴身伺候?小心我让你去住马棚。”
余二猛嘿嘿道:“你舍不得,你是贵夫人我肯定是当官的。好了,你别胡思乱想了,不管到了哪里,我都是你男*人,你都是我女*人。”
宋慕雯白了他一眼,还真是会占便宜。
余二猛乐颠乐颠地在伺候媳妇,顺便还要看着小羊一般的孩子们。
过了一两个小时,孩子们放风筝玩厌了,就开始上吊床,到处翻滚攀爬,还有的趴在地上捉虫子,有的则爬过来要吃的,真是比放羊还辛苦,偏生余二猛还能照看到每一个。
等到余五猛回来之后,看着堆积如山的柴火,宋慕雯颇有些感叹,当初三年困难时期的时候,大家连草根树皮都不放过,那野外的草是被刮了一层又一层,别说找吃的了,柴火都很难弄到,现在农村里也慢慢地普及使用煤炭了,上山打柴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余二猛带着余五猛去偷东西,其实就是去人家菜园子里摸一些菜,现在刚开春没多久,地里的菜也不多,红薯是更没有,所以资源比较匮乏。
胡玉娇想跟着去的,她想体验一下那种感觉,鲁迅先生在《社戏》里面描写的晚上偷菜的场景让许多人都心向往之。但是余二猛拒绝了,口头上的理由是宋慕雯病刚好,没有那么多精力去照顾孩子,所以胡玉娇要留下来看着孩子们,不能让他们随便乱跑,更不能有危险。
实际上的理由是,两个大男人办事很方便,带个女人就要麻烦很多。
胡玉娇毫无怨言地留下来了。
孩子们虽然玩的热闹,但也还好,余宝宝作为家里的大哥,一直很有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