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香啊!”
马香秀端着刚出锅的白面馒头从他们面前经过,杨安国几人忍不住发出感叹。
“安国,你要是不踢了,就把筒套收起来,免得下雨淋湿了。”
“听预告说,今晚有雨呐。”
“哦,知道了。”ν
杨安国闷声闷气的应了一声,把钢桩上的棉套取下,送到杂货间。
筒套是马香秀连夜缝的,就像棉袄一样,立面夹了一层厚厚的棉花,套在钢桩上,能减少腿部的疼痛感。
即使是这样,杨安国马驹子他们也是受不了。
要不是嫌木桩不结实,杨军也不会弄这个钢桩了,那腿踢上面确实很疼。
早上踢桩的时候,实力确实比以前下降,以前能连续踢四五十腿都没问题,现在踢个十几腿就受不了了。
要想恢复到以前的水平,只能慢慢来。
杨军也没想到转业回来这么短的时间,自己整体实力下降的这么厉害。
瞅了瞅客厅中正在嗑瓜子的伊秋水一眼,杨军直感叹,
“女人真费身子。”
几个女人在厨房忙活半天,终于整了一桌像样的饭菜。
三荤三素,四热两凉。
热菜两炒两炖,山西人喜欢汤汤水水的饭食,马香秀只要做菜,必定有炖菜。
杨军倒是对那两道凉菜感兴趣,蒜泥黄瓜,和凉拌西红柿。
这么热的天,吃凉菜最爽口了。
伊秋水也比较喜欢吃这种清淡的饭菜,所以每次吃饭,马香秀就会把这类的菜放在他们面前。
除了杨军和伊秋水不太喜欢吃那种大荤饭菜,其他的人就没有不喜欢的,拿着馒头,热菜往上一夹,特别带劲。
没过一会儿,杨安国他们就吃的满头冒热汗。
瞅了瞅伊秋水,最终也没好意思把t恤脱了。
不过,他们在家就不一样了,女人再多,他们该光膀子的照样光膀子,只是她们在伊秋水面前收敛点罢了。
“哥,今晚我在粮店那边住没事吧?”杨安邦担忧的问道。
今天一天,杨安邦都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
昨晚上,那六个贼人进店抢钱的事给他留下了很大心理阴影,所以,今天他一直担心住在店里还安不安全。
“贼人不是抓住了吗?有什么好担心的?”杨军皱眉道。
杨安邦是个老实巴交的人,胆子也小,如果这事放在杨安国身上,人家该吃就吃,该睡就睡,就跟没事人似的。
“那个姓花的不是还没抓到吗?”
“呵,他现在躲都来不及,你觉得他还会再打粮店的注意吗?”
杨安邦闻言,似乎神情放松了一些。
不过,他的眉头还是皱着,似乎花海天一天不抓住,他就不敢放心大胆的睡觉。
杨安国见自己的哥哥一副担惊受怕的样子,觉得挺丢人的,于是说道,
“哥,要不然这样吧,这两天,让嫂子和孩子住在这边,我和马驹子去粮店陪你。”…杨安国回头对马驹子道:“驹子,把家伙带上。”
昨晚事情结束后,杨军把那把收了回来,而杨安国对此念念不忘,总想着什么时候拥有一把属于自己的短枪。
他非常眼馋马驹子整天把短枪戴在身上,也非常后悔当初的选择,如果他继续留下给杨军当司机的话,那么整天配枪的人就是他了。
马驹子翻了翻白眼道:“我不去,我们都去了,这个院子就没个男人守着了,要是出事了怎么办?”
众人一听,还是马驹子想得挺周到。
要是他们三个都去粮店那边,那个院子就全是女人和孩子了,而杨军又在隔壁院子,要是真有什么事,他也顾不上那边。
杨安国想了想,觉得马驹子说得也有道理。
“你不去也行,能不能……”
他说话的时候,瞟了马驹子腰间一眼。
马驹子装作没看见,继续低头吃饭。
保卫科给他配枪,就是用来保护杨军的,此时杨安国借枪,要是没有杨军的同意,他是不能擅自做主的。
“先借他用一晚上吧。”
杨军点点头,示意马驹子把家伙借他用一晚上,然后又接着对杨安国道,
“你现在是保卫科的治安股的股长了,有资格申请佩戴枪支了,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你明天写一份神情,主动请缨看守粮店,这样就顺理成章了。”
保卫科对枪支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非执勤出任务期间,一律不准配枪,交接班或者完成任务后,枪支要上交统一保管。
不过,对于股长以上的人,可以配枪,不过,每隔一段时间去管理员那里报备一下,查看枪支是否丢失,或者子弹有无使用,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
就像马驹子一样,他每隔几天都会去管理员那里签字确认。
“哥,真的?”
杨安国一听,以后他也能每天配枪了,高兴地站起来,差点把桌子掀了。
大家手忙脚乱起来,有人双手按着桌子,也有的人端着盘子。
毫无意外,杨安国遭到集体白眼。
一顿饭吃了一个多小时才结束。
基本上,只要在杨军这里聚餐,饭菜绝不会剩下。
他这里的饭菜好,有鱼有肉,而且还舍得放油,即使吃不完,他们也都打包回去了,因为他们都知道,他和伊秋水都不吃剩饭剩菜。
吃完饭后,大家又坐下聊了一个多小时的天,谁也不提回去休息的事,原因是,杨军这里装有风扇,他们想多呆一会,等凉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