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王杨坐拥巨额价值的专利,不去找耐克阿迪达斯这样的运动业巨头合作,反而去收购and1这样一家不起眼的小公司呢?
第一,王杨个人非常喜欢
and1是什么?
是一家美国的私人公司,以.注册
是一个专业篮球运动员与极度爱好者的专属品牌,产品包括篮球鞋篮球服热身服-shi
ts及其他配件等个性化的设计与咄咄逼人的语言是它的特色
是一种灵感的能量,是一种精神的联系没有五官的“tye
”,象征无种族的篮球形象,酷劲地传达个人尊严“tye
”就是最好的球员
1993年,芝加哥一个运动商品展上,三个二十多岁的大学生在耐克锐步和阿迪达斯的业务员间打转他们看完展出的商品得到一个结论:美国已经没有够酷的东西了于是,这三个大学生决定,自己来为“真正在打篮球的人”(他们称之为tye
々创造一个品牌在回家的路上,他们在餐巾纸上写下最早的几句t
a-shi
ts系列),并且立誓要“踢nike的屁股”他们说,从现在开始十年内,人们将会写一本关于我们的书,就像有人已经为nike写了一本h一样——and1就是这样开始的而这三个年轻人就是杰伊·科恩·吉尔伯托,赛思·伯格和汤姆·奥斯汀
三个人从五万美元起步,经过步履维艰的初创期,吃了五年的沙丁鱼罐头,阿尔斯通的一盘录像带给他们崛起的最佳契机,在推出and1ixtape第一集的1998年,在当时美国球鞋产业整体销售不佳的情况下,and1创下了百分之四百的增长额,到2003年,and1的年营业额超过两亿美元,旗下签约球员包括了加内特马布里斯普雷维尔这样的一线球星,简直是爆炸式的发展,一步登天爬上了国际大牌的宝座,甚至有人预言“后耐克时代”将是and1的时代
所以从一开始,and1就是一个骨子里流淌着自由精神的篮球品牌,朝气蓬勃的灵魂,在追求与众不同酷感十足的狂热中,在街球运动的热潮中成长,蜕变为街头篮球装备的先锋
你也许是乔丹的粉丝,是科比的拥趸,是詹姆斯的球迷,但是谁都不会排斥拥有一双and1,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and1代表着最纯粹的篮球
第二,因为惊人的市场和利润
其实从王杨拿到专利授权的一刻起,耐克阿迪达斯等体育巨头就已经上门商谈购买事宜,并且开出的价码都非常丰厚,但是王杨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非冲楚,交易专利权,顶多能够拿到几亿美元的专利转让费,可是立足于这些专利之上的庞大市场就从此与自己无缘了
很多重生者的选择都是电子数码娱乐资源金融,从来没有人关注到体育用品这一块其实体育用品才是真正的吸金大户年,美国体育产业的总值为亿美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2.4,位居十大支柱产业的第六位,前五名是房地产业(9350亿美元),零售业(7131亿美元),健康保险业(4600亿美元),银行业(2660亿美元),交通业(2560亿美元),后四位是通讯业(2120亿美元),汽车及设备业(2100亿美元),农业(1320亿美元),影视业(310亿美元)
不少人惊叹于一部《阿凡达》全球席卷27亿美元,一个视窗操作系统,成就比尔·盖茨的世界首富,一个脸谱网,造就了三百三十亿美元的网络神话,可是很少有人知道,仅仅在1999年,美国体育用品市场销售额就达到了465亿美元,比整个欧洲市场多出80亿美元,其中运动服装销售额为203.6亿美元,运动鞋为85.6亿美元,运动器材为176亿美元
截止王杨重生前的2012年,仅仅一个耐克公司,全年销售收入就高达241亿美元,其中净利润104亿美元
而且,体育用品业还有一个非常大的好处,就是消费者对单个产品认知的门槛非常低虽然从整个行业来看,这个领域存在较高的进入壁垒,可是只要能够做出一款足够出色的产品,整个市场就会被打开,例如,and1taihiid(太极)伴随着文斯·卡特夺得2000年扣篮大赛冠军,因为“半人半神”的上脚,taihiid(太极)一夜走红,成为小品牌中不多见的经典鞋款,至今已经复刻数次,热潮不减,成为and1最具代表性的篮球鞋再比如,2003-2004赛季,“狂人”斯普雷维尔上脚了一双dadaspee‘s,活塞式交换气囊推动两个银色的轮子“嗖嗖”地飞转着,炫爆了无数人眼球,这款dadaspee‘s立刻成为2004年十大经典鞋款,与复刻的乔丹十三代勒布朗二代和2k4同场竟fēng_liú,也让一直以来默默无闻的dada公司很是风光了一把
这就是体育用品行业的特点,只要有一款产品脱颖而出,就取得了在这个行业立足的资本只要有一款产品不被认可,原有的市场就会立即被后来者占领前世里,and1借着街球的热潮和文斯·卡特一举成名,五年时间将一个五万元起步的小公司发展成为年度纯利润超过两千万美元的世界大牌,但是,它的陨落也同样迅速,美国时间2005年5月16日,and1被北美运动器材公司(a)收购,这时候,距离and1公司2003年的巅峰期刚刚过去两年时间
and1之所以失败,除了核心技术的短板外,还有一个非常大的劣势就是它是一家以产品为导向的公司,这从它的口号“只有够酷的人才配穿and1”就能看出来的三个创始人对“酷”有着近乎偏执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