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都市现代>闺蜜的男人>108 一年的改变
。”

也不是真的说不上话,只是说话的成本太高了,为了我,没那个必要。

“什么时候走?”他问。

我说:“看他们安排。”

基本上,这场活动之后,就没什么事儿了,我等的只是经纪公司的一个准信。李拜天撇撇嘴,说:“那行,留下来陪哥哥玩儿两天吧。”

我瞅着李拜天,说:“天哥你今天看上去有点不对劲。”

“哪儿不对劲?”

“像失恋了,不精神。”

他微微一笑,特洒脱地说,“你天哥我只有让别人失恋的份儿。”

我就给黎华打了声招呼,在北京多呆了两天。自从得到了他妈的认可以后,黎华对我工作的事情完全爱管不管了,并且他现在也有自己的烦恼。

当初在工地上,也不过就是吃吃苦受受累,那些东西学起来并不困难。可是真的到了生意场上,黎华作为一个道德底线比较高,不爱装孙子耍心眼的人,深感有些吃不消。

他经常为工作的事情叹气。

李拜天很喜欢去德云社听相声,其实好多段子,都听过不止一次两次,有的时候,他就是守着舞台上的人发呆,偶尔跟着傻乐,美其名曰,放松。

李拜天每天都在想方设法地,为自己寻求放松。

从德云社出来,我们在小路上溜达,这个时候的天气刚刚好。这条路我曾经走过一回,就是那次黎华来北京找我的时候,那时候他可能还不喜欢我,但那时候我很喜欢他,我跟他一起走得很激动。

也许恋爱中,最磨人的不是关系敲定以后的相濡以沫,而是那种暧昧时期你猜我猜的拉拉扯扯。

我在曾经的路上,想念黎华。路过一盏又一盏红灯,想起一句古诗词,“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李拜天问我,“跟男朋友怎么样?”

我说:“就那样。”

他想了想,开了句玩笑话,“你都是当过一次妈的人了。”

一年的时间能改变很多,一年前我还是校园里一个活蹦乱跳的小雏鸟,一年后已经做过一次妈,一年前我喜欢黎华喜欢得心花怒放死去活来,一年后发现,没有黎华我可能活得更加轻松。

一年前,我怀着怯懦的心情,来到大北京城,一年后我跑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发现生活中的烦恼,在哪里都一样上演着。

李拜天带我去京城的夜店见世面,不过我们不喝酒,就感受下那种闪得让人头脑发昏的的灯光。

我给黎华发信息,我说:“我在京城最高端的夜店。”

他说:“哦,那你好好玩儿。”

然后我没有回他。我多希望,他像去年这个时候一样,用毫无立场的霸道,命令我马上离开,滚出这些笙歌喧闹。

与黎华相比,我的事业虽然一步一阶梯,但走得不算多么艰辛。经纪公司和我签约了,签约之后的第一个安排,就是暂时常驻北京,在这里接受为期一个月的艺人培训。

在我怀着无限憧憬,打包东西准备离开的时候,接到电话,我爸又脑溢血了。头一天他跟老酒友喝酒,第二天早上出去买菜,昏倒在马路上,好心人把他送进了医院。

我赶到医院,我爸以一副狰狞的表情躺在急诊床上,眼睛里浑然无光,我不知道他还认不认识我。

我只是尊重医生的指示,握着他在打针的那只手。我知道,北京之行,我不去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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