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了,指着冯岭说:“他有老婆。”
“名字叫徐晴,是个有钱人。”
“他和他老婆有一个一岁大的孩子,叫笑笑。”
“还有,他老婆怀孕了,肚子里的孩子三个月大了。”
“我,怎么可能是已婚人士的女朋友?我没那么贱!”
警察后来可怜冯岭,让他穿了条内裤才把他拖出去的。他被拖出去的时候,已经由不可置信变成慢慢接受事实,他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我想我永远忘不了那种眼神----
他恨我。
他恨我了。
滔天的恨意与愤怒相生相伴,在他恶毒的眼神中,我看不到一丝忏悔。从他对我说他只是利用徐晴起,我就知道,在他的心中,所有女人都不是人,只是他的玩物,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徐晴于他只是一个垫脚石,而我曾许诺于他,也不过是一个用来寄托“爱”的物件。就像我们小时候养小狗一样,喜欢把它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会喜欢和它玩,会亲切地称呼它为“宝贝儿”,但是狗依旧是狗。
冯岭最爱的还是他自己。
冯岭走了,警察走了,空荡的房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我感到很累,很伤,很痛。
房子是冯岭出钱租的,他说他养我一辈子,我只要安心让他养就好了。我欣然接受,不是因为我小气,而是我以他为荣,他需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证明他的越变越强,来满足他爱我的需求,所以我接受只是为了让他安心。
我想我也没有资格再在这个房间里呆下去了。
我回房间里收拾衣服,我的衣服不多,在冯岭创业初期,我把我的积蓄都搭给他了,甚至不告诉他,为此,我还欠银行一大笔贷款。我不舍得乱花钱,不是我节俭,而是我穷透了,时至今日,我依旧负债累累。
我拖着行李箱走出去,又见到要出门倒垃圾的对门小哥了,我很奇怪,他家里怎么有这么多垃圾要倒?难道他就没有看到过被人痛打的落水狗吗?
这一次,我拿他门口鞋架上的拖鞋砸了他的脑袋,然后趾高气昂地从他身边走过。
他没有追回来回敬我,甚至连骂声都没有,完全被吓住了。
我不停地走啊走,我记得附近有个公车牌,随便哪一部车,都可以把我带走。
但那个地方变得好远,我走了好久都没有走到。
有个人拍了拍我肩膀,对我说:“小姐,你流血了。”
“哦。”难怪我觉得双腿内侧那么黏糊呢。
“流这么多血,你不痛吗?”
我终于停下来,转过头去看搭话的人,我发现我的视野很模糊,这么近的距离,我居然看不清他的脸。
“你不痛吗?”他再次问。
在这一瞬间,我所有的防备全线崩溃,我感到自己变得好脆弱好脆弱,泪水止不住地冲了出来,我流着泪,好委屈地回答他:“痛,好痛啊……”说完,我眼前一黑,轻飘飘地摔了下去,摔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中。--6915+dc+2495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