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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市中心,商场。

夕把黑风衣的领子高高竖起来挡着脸,还带了副墨镜,被轩辕玉拉着,走进家发型屋。

汪律师说,现在夕也属于公众人物了,想要媒体和民众对夕有好印象,就必须打造一下形象,弄得美一点帅一点,亲民一点,这样才能赢得更多的舆论支持,也有利于找到证人。

因此轩辕玉拉着夕出来打造形象了。弄了个帅的美的掉渣的发型,染的是自然间变的亚麻色,短发还打着很漂亮的层次。然后轩辕玉又拉着她又去买衣服。

“这件怎么样?”轩辕玉拿着一件卡其色的风衣往夕身上比了比。

“我要黑色。”夕一张俊脸酷酷的说。

“汪律师说了,你现在的形象要亲民一点,不要老穿黑色。”说着又拿了件蓝色的,在夕身上比了比。夕的皮肤白,头发又刚弄了个亚麻色,穿什么颜色都显得很好看。

夕一脸无奈别开头。有别人进了店里,夕马上拿出墨镜带上。

轩辕玉看到笑了笑,夕转过脸来,虽然带着墨镜,不过那冷峻的表情显示,她正透过墨镜瞪着轩辕玉呢,轩辕玉马上咳了一声,仔细端详起夕,“啊,这个墨镜也太酷了点,待会儿陪你去买一副新的款式哈。”

于是买好衣服,两个人又去了眼镜店,轩辕玉突然发现一个蝙蝠样式的墨镜,笑着拿起来戴在了夕脸上。

夕皱了皱眉头,看了眼镜子里,顿时有点哭笑不得的表情,自己被轩辕玉打扮成什么样了,亚麻色的时尚头发,卡其色的风衣,还戴着一副蝙蝠花样的大墨镜,简直就是变了一个人,夕觉得自己都不认得自己了。

不过还好,还是挺帅的哈,而且,看起来,换个形象,似乎也不坏呢。夕冰冷了大半天的表情,终于和缓下来,转来转去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突然旁边闪光灯啪的一闪,夕和轩辕玉一回头,看到有人拿着相机在店门口拍照。

夕的脸马上又冰冷了下来,转过头去。

“汪律师说了,遇到记者跟拍好正常的,不要紧张啦。” 轩辕玉笑笑说,“来啊,回过头去跟人家笑一个嘛,这样对你的形象比较有利啦。”

夕一脸“我才不干”的表情,僵着脸生闷气。

“那对我笑一个吧,来啊,求你了。”轩辕玉不依不饶的,夕于是扯起嘴角,僵硬的笑了一下,轩辕玉马上拍了下手笑着说,“哇,好帅啊!”

夕被她那夸张样子,逗得居然真的笑了一下。

“对了,就是这样,快,跟人家笑一个啦。”轩辕玉推着夕转过身。

夕也就对着外面的记者笑了笑,闪光灯又啪啦啪啦闪了几下。

其实夕带着墨镜,人家记者也看不到到底她是不是看着自己,只不过一看到她终于转过身,就马上按下相机抓拍了几张而已。

于是,亚麻色的渐层短发,卡其色的风衣,白皙的皮肤,微笑的嘴角,可爱的蝙蝠造型的大墨镜。夕童鞋刚刚被轩辕玉打造的亲民美型造型,就这么定格在了报纸上。

而报纸一经刊印,就惹的无数男女老少被夕童鞋的又美又帅气的样子给迷倒了,纷纷没有了是非观念的觉得夕童鞋这么漂亮的家伙,怎么可能杀人呢?纷纷表示呜呜呜…… 她肯定是被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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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紫星穿着干练的职业西装,坐在自己律师楼的办公桌前,满意的看着报纸上夕的照片,端起瓷杯喝了一口咖啡。

“小姐对不起!你不能进去的!小姐……”突然门口一阵吵声,有人不打招呼就推门走了进来。

汪律师摘下眼镜抬头一看,是那天那个反应迅速、第一个提问的记者小妹,助理显然是拦不住她的样子,无奈又无辜的看着汪紫星,“对不起啊,汪律师,我拦不住她。”

“我只是来问几个问题,说几句就走了。”记者小妹不依不饶的样子,手里还拿着录音笔,显然一副时刻准备着的样子。

汪紫星像助理挥了挥手,“没事,你去忙吧。”

助理看了她一眼,又看了记者小妹一眼,转身出去了。

“有什么问题,问吧。”汪紫星翘起优雅的二郎腿,双手环抱,好整以暇的看着她。

记者小妹走到她办公桌前,看见了桌上的报纸,“汪律师也看到报纸了。那么我想请问,为何孟夕突然改变了她一贯的形象,请问是不是你们故意打造的?想要通过改变形象这一招,欺骗民众,得到更多舆论支持?”

这小丫头倒挺犀利的嘛,汪紫星笑了笑,“这个问题我根本不必回答,你们每一家媒体,不是都会给出自己的版本吗?”

记者小妹被她顶了一下,愣了愣,不过仍然不放弃,继续言语犀利,“上次你说,警方没有掌握足够的有力证据,证明孟夕杀人,但是,没有证据不代表她没有杀人,对吗?”

汪紫星看着她笑了笑,“小妹妹,难道没有前辈跟你说过,做记者,不能只凭一腔热血,你这么横冲直撞的冲进我的办公室,我凭什么要回答你?”

“因为民众有知道真相的权利!”记者小妹掐着腰义正言辞,“还有,我不是什么小妹妹,我的名字叫方讯!”

“哟,好名字,”汪紫星调侃的笑笑,“这名字听着就是个天生的记者,反过来还叫寻访,正正反反都在追求真相啊。”

律师的嘴不饶人,记者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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