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唱完,直到音乐停下来一阵儿了。台下还在那里摇头晃脑的跳了一阵儿,直到晃得没节奏了,这才明白人家已经不唱了。
邵姐看见这两个孩子唱的确实好,走上舞台拦住正要下去的两个人,对着下面问道:“他们唱的好不好?想不想再让他们唱一曲?”
“要!”回答声虽然凌乱,但是声音洪亮,人们确实喜欢听巴图他们唱的歌。
“来,一人一个花篮!”邵姐大气,直接用夜总会的名义送了花篮。
这叫抛砖引玉,很快一堆花篮就送了上来。巴图和远芳非常兴奋,这是在港岛啊,那个年代在普通内地人心中,还是比较高大上的地方,所以能在这里被人送花篮,自然高兴。
两个人商量了一下,决定来一首正宗的陕北歌曲,两个人在芭娜娜时候就经常在一起演出,所以会得歌都差不多。
说起来北疆普通话其实都带一部分甘陕口音,而陕北民歌最有代表性的无非就是那几首,其中远芳最喜欢的就是兰花花。
当远芳略微改变了一下发音方式,唱出原汁原味的陕北民歌的时候,全场静默。
“这东西好土啊!”这是所有人的第一感觉。要知道喜欢来迪吧的基本都是年轻人,而这一代人,大多都是出生在港岛的,对于内地那边的情况基本不了解。
要是换他们的父辈,爷爷辈,可能很多人都是出生在内地的,也行听过这个。可他们哪里听过啊?
港岛这地方属于经济和贸易中心,他们一出生接触的都是比较流行的东西,或者从父辈的唠叨里还零零碎碎知道一些故乡的东西,但是谁会往心里去?
可是这么土的东西,为啥就象小猫的爪子一样,挠的人心里痒痒呢?
“不行了,我的耳朵好像怀孕了!”一个少女尖叫了一声,随后就有人附和。
这倒不是夸张,虽然时代的发展让人们忘却了很多传统的东西,但有些东西却是忘不掉的,这里面就包括传唱了无数年的民歌。
而陕北民歌作为这其中的佼佼者之一,自然永远不会被泯灭。
于是,这个作为流行音乐代表的形式的夜总会,竟然在今晚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民歌演唱会,而且到了后来,完全失控了。
那种特别好听的酸曲,竟然被要求一遍又一遍的重唱,看着一个个打扮比较非主流的青年,却唱着那土的掉渣的民歌,咋看着都那么不和谐。
“都他妈闭嘴,你们这群衰老是不是疯啦!”一个尖锐的声音响起,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双臂满是刺青的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上了舞台,夺过麦克风对着下面狂喊。
邵姐赶紧走上台去,对着刺青男说道:“对不起杰哥,这两个孩子唱的好听,大家喜欢,所以都情不自禁的唱了起来,叨扰到你了吗?”
这个人是这条街上的混混,大家都喊他大哥杰,喝点酒之后总喜欢惹事,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没人招惹。
而邵姐作为夜总会经理,自然对这样的人也得客客气气的。不然他整天来找麻烦,也是个麻烦事。
远芳躲到了巴图身后,唱的正嗨呢,结果上来了这么个东西,真把她吓了一跳。
大哥杰根本没有给邵姐面子,不客气的问道:“你个三八,能不能干了?你这是开夜总会还是开殡仪馆?不好好的摇起来,嚎什么?”
邵姐的脸色一下子难看起来,要知道她在这一片也是个要面子的人,所有人见了她都得喊声邵姐,可是这个大哥杰明显喝多了,竟然不给她一点面子。
“大哥杰,这里是我的地盘,愿意怎么玩是我的事,你要干嘛?”邵姐自然也就开始不客气。
“靠,死三八,给你脸了是吧?劳资今天打死你!”大哥杰显然要借酒撒疯,竟然一巴掌朝邵姐打去。
站在他们身边的巴图手疾眼快,一把攥住大哥杰的手,使劲往旁边一甩,大哥杰站立不稳,趴在了地上,这时候夜总会的保安也冲了上来,七手八脚的把大哥杰抬了下去,直接扔到了夜总会门口。
玩的正嗨的时候,弄出来这么个插曲,远芳也就没了兴致,便拉着叶培文和邵姐告辞。
邵姐不好意思的一再道歉,并且赶紧结算了他们的花篮钱,加起来竟然也有一万多呢。
三个人拿着钱兴高采烈的出了舞厅,没想到这一晚上出来,竟然收入小五万,这港岛的钱挣得也太容易了。
三个人一边走,一边商量再去哪里宵夜?毕竟今晚也属于高收入人群了,不犒劳一下自己,都不好意思睡觉。
夜总会的这条街是条小巷,在这里打不到出租车,三个人说说笑笑的就往外走着。
突然,暗影里面窜出来几个人,其中一个拿着棍子就朝巴图脑袋上砸去。
巴图反应敏捷,往旁边一闪一闪,棍子落在他的肩膀上。而身后一个人也扬起棍子就要朝他头上抡。
突然,一道雪亮的车灯照了过来,一辆奔驰一个急刹车停在他们跟前,小苹果打开车门走了出来。
大哥杰看见是小苹果,混上哆嗦了一下。虽然小苹果他们早就转型老老实实做生意了,但是身为混混的他,咋可能不知道她的底细?赶紧跑过来问道:
“大小姐,您怎么来了?”
小苹果冷哼一声:“你是越来越有出息了,竟然连几个孩子都要打,我看你不吃几年牢饭是不甘心是吧?”
大杰哥赶紧告饶:“大小姐饶了我,我不知道这几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