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都市现代>禽迷婚骨>史兰番外 (为天涯20万点击加更)
,不依不饶的上手打人。

满屋子的姐妹只是嘴里说着算了,真正敢站出来的没有,谁都怕砸了自己的饭碗。

林乐怡突然站出来对我说:“老板,你先别生气。都是出来玩的,就是图个开心,莫名其妙吵一架算什么?史兰姐,你陪着老板出去一趟,就算是不方便,聊天喝酒也是行的。再说,像王老板这样的人,就图个雅致,那些有的没的事儿,他也不感兴趣,对吧。”

林乐怡把他的面子抬得高高的,他自然不好拒绝。我听到这儿也明白她的意思了,于是忙道歉说:“都是我不对,惹王老板生气,今天晚上您想去哪儿,我都舍命陪君子。”

这场误会倒是解了,那男人也圆了面子,倒是皆大欢喜。

我慢慢发现,林乐怡能够在这种场所里独善其身是有原因的,她不管多通过多不愿意,从不当着众人的面儿驳任何人的面子。人漂亮,嘴巴会说话,处理有分寸。没多久,紫金台上下都知道了林乐怡,她也博了不少好人缘。有些分明很挣钱的活儿,她都分给其她人。自己除了卖酒的提成,客人给的小费,其它的钱一概不挣。

从那以后,我们才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对她了解越多,我越觉得她的性格讨喜。做事有分寸,底线分明,行事坚决。不管多大的诱惑,碰了她的底线,一点商量的余地也没有。

我想她大概会干几个月就从紫金台走,没想到她在这一待就是小两年,慢慢混得风声水起。

我做这个行业久了,不是人逼我的,我选择这个行业是自愿的。说来简单,刚开始时,我就是为了钱,到了后来我也忘记了自己是为了什么,只是机械的重重每天的生活而已。

家里的经济问题解决了,我在全家人眼里成了累赘,成了多余的人,成了污点,于是不再回家,自己挣的钱倒是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可整个人的感觉是浮着的,感觉不到自己还活着。

那个时候我就羡慕乐怡,要是像她一样有目标有奔头多好啊。

就在我无聊透顶的时候,有次陪客人,他们酒足饱以后,关好包厢的门,拿出了一些白色粉末来。我一下就明白这是什么了,毒品。

听人说过这东西不能碰,碰了就死路一条。也见人上瘾过,身边的人都是我这类人,每天除了醉生梦死,就是醉生梦死。毒品在我们之间传播得很快,我只是没敢尝试过。

客人递到我手里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接了过来,刚准备吸一口,门被推开了林乐怡托着果盘过来,看到屋子里的情形怔了一下,笑着说我是替服务生送果盘的。

这种情况时常有,有时候客人酒喝到酣畅的时候,不乐意服务生进来,都是看谁有时间帮忙从门口接过来端进来。

被她这么一打断,我停住了动作,她向我笑了笑不动声色的说:“史兰姐姐,领班叫你。”

领班很少在这个时候找人,除非有特别紧急的事,我忙向大家道了个歉走出去。

到了外面吹了一下夜风,我脑子一下清醒了,问:“你叫我出来的吧。”

“嗯,别迷糊了,那东西不能沾的。”她冷冷静静的说,语气里没有责怪,也没有看不起。但是她这样说话的语气让我觉得安定,就像是有某种力量一下流到心里,我心神安定下来。

“和你不一样,我的人生没啥奔头儿了,活一天少一天了。”我说。

“怎么没奔头了,任何一个行业都是有职业规划的,你要是想做这一行一辈子,那就一路领班妈妈桑往上爬,等你到了一定位置,以后不用陪酒,全拿别人卖酒的提成,对不?”她说得漫不经心。

她的话很简单,却忽闪一下在我眼前打开了一扇窗子。我这是在干嘛,都干了这一行,还期期艾艾的当自己是林妹妹么?

从那以后,这个简单的小目标是我人生的动力了,终于在一年以后成了三层的领班,三层是来钱最多的一个楼层。

林乐怡,她是我生命中出现的贵人,每一次的谈话,都能我点什么提示。终于,我性格慢慢转换成我喜欢的样子,敢想敢做,想做就做。人生一共就几十年,放手折腾的,反正来了这世上就没打算活着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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