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在游街的过程中,河北、山东等部分地区会使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录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强迫其高喊:淫妇某氏,于某月某日犯淫,于此木驴游街示众,警示众人,莫如妾身之下场!,其余大部分地区则会在游街时以水火棍鞭打女犯的**和臀部,以增加其羞辱感和痛苦。
而这次被凶手杀死的也确实是个女的,但是貌似跟奸夫淫妇之类的无关系,因为事实证明她是个寡妇,老公早就死了,虽然可能有姘头,或者第二任男人,但是既然没有家室,这也就不算犯下**罪行,所以凶手用这种刑罚,倒是有些让人诧异。
事后我跟童梁要过死亡现场的照片,看到那血腥淋漓,内脏横流的场景,着实恶心了好一阵子。
“对于这几个受害人我们调查过,都有犯罪前科,但是跟那两个十七岁的少年不同,这五个人好像也没杀过人,只是因为盗窃,诈骗被拘留过,不知道凶手杀他们是不是有别的原因。”童梁说道。
“这个凶手,也真特么有创意。”我苦笑道:“依然没有留下任何线索么?”
“是,让我们头疼的也是这个原因。”童梁说道:“案发现场就算一团血腥,也依然没有留下任何受害者之外的痕迹,简直就像是鬼做的案子。不过有一件事很奇怪。何胖子验尸的时候,发现有几个人的后背上被挖下去一块肉,就在心脏的位置。”
“被挖走心头肉?”我吃惊道:“为什么呢?”
“不知道,何胖子说,这肉是用来养蛊的引子。所以我怀疑,这案子还是跟蛊术等等东西有关系。”童梁沉吟道:“会不会是戚月那些人做的?但是有时候我又觉得不像,眼睛邪教做事没有这么高调,生怕别人不知道是谁做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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