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星无月的夜色中,最闪亮处便是女子的眼睛。
男人其实早就留意到,这女子有一双跟她儿子一样好看的眼睛。只不过,远比她儿子神秘,也复杂得多。
师父说,太复杂的东西不要碰。万一着迷,就拔不出来了。
所以男人一直留意着不去看她的眼睛,就算明知再好看,他也不看。
但是现在,他却不得不迎着女子的眼睛问,“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叶秋笑了笑,眼睛也随之弯了弯,掩去大半光彩,轻轻的说,“在你去包子铺还钱的时候。”
上次下山,因小地瓜不放心小猪,闹着要回村,他们在山下没吃饭,就买了一袋包子当干粮。多给了一文钱不算什么,可这钱是男人给的,叶秋就留意到了。
男人装傻,她就没说。
男人默然,那就是说,他刚刚唤起回忆的第二天,这女人就知道了。
怪不得师父说,聪明女人没意思,要笨一点才可爱。
静默间,叶秋冲他行了一礼,“谢谢你这些天替我们家砍的树,还有教乡亲们劈柴。”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很诚恳,所以男人又觉得她聪明得没那么讨厌了,于是也抱了抱拳,“我也要谢谢你们这些天的收留。区区小事,不足挂齿。”
叶秋又福了一福还礼,“你救了我儿子,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用不着客气。珍重。”
她这么干脆就要再见?这么黑的天,也不说留他们到天明?最起码,也要送点干粮吧?
男人不知为何。有股莫名的气恼。再看女人一眼,忽地什么也不想说的翻身上了马。
只是在走之前,又停下居高临下的望着女人说,“告诉朱家二老,我叫李雍,驻扎在同州清水营。若我没记错,征和七年宁武县征的兵。很有可能进了清水营。若我打听到朱德全的消息,必使人回报。”
“多谢!”叶秋喜出望外。深深行了个蹲礼。
可看着她比方才更加真诚,更加明亮的眼睛,男人只觉更加气闷。
甩一甩鞭,疾驰而去。
身后两个小兵看叶秋一眼。迅速跟上走了。
叶秋起身,抬脚轻拍了拍小猪,一脸勉励,“干得不错,回马棚睡觉去吧。”
啥?
小猪震惊了。
赶走了大怪兽,它还是要睡马棚?
“人走了?”屋里,亮起了灯。朱长富披衣起来,站在门口问。
叶秋忙跟进屋去,“走了。不过那当兵的算是讲义气。临走前说,我虎子哥可能在他们军里,他回去就打听。”
“真的?”朱方氏也醒了。当即翻身跪在炕上,就拜了起来,“老天保护,我家虎子平平安安,早些给家里送个信来。”
“会的,我虎子哥肯定会吉人天相的。”
叶秋笑着闩了门。爬回炕上睡好,幸好儿子没惊动。仍睡得跟只小猪似的。
朱方氏拜完,又有些可惜,“原还想把大个子留下,撮合下你们,如今看来,却是没戏。”
“谁稀罕他啊?吃那么多,还顿顿要吃肉。一顿不见那脸就拉得八丈长,跟属狼似的。”人走了,叶秋吐槽得毫不留情。
老两口也呵呵笑了,朱长富道,“男人么?哪有不吃肉的?尤其当兵,就更离不得了。说来倒真是有些可惜,他才教了咱们村年轻人一回就走了,连个正经招式都没教呢。”
叶秋眼珠一转,“叔,你要信得过,我倒有几个训练人的法子。你若是信得过,就带着人练练,就算不能对敌,却能把身手训练得好些。”
今天男人让人劈柴也给了叶秋启发,要是用从前电视上看到训练士兵的那一套,应该可行吧?
可朱长富却摇了摇头,“就算我信得过你,咱们村人能信得过你?算了吧。我看大家学数数,都得学好一阵子了。”
叶秋听着也泄了气,她就是有再好的法子,可自身武力值不强,谁信服她?朱长富也不行。
男人劈了三根柴,就把全村老少爷们迷得找不着北了。连小地瓜睡前都说,明天他也要试试去。
接受吧,这就是一个胸肌大过脑的时代。
叶秋安慰了自己,就搂着儿子会周公去了。
至于那个大个子?谁耐烦记他?一听名字,就知道不会是他们这样乡村里的人,这样的偶遇,也只是偶遇。
将来?他们应该没有将来了。
※
一觉醒来,神清气爽。
虽然天气有些阴沉沉的象是要下雨,可八角镇上的金求盗心情却是不错,连近来公事上的不顺也短暂的抛开了。
说来还是媳妇懂事,看他最近心情不好,一早起来背着家人,悄悄给他炖了碗他最爱喝的鸡蛋羹,还是甜的。
虽说一个大男人好这一口说出去挺丢人,可在自己家里,自己媳妇关了门,炖好端到床头上来,那是多美的一件事?
金求盗美滋滋的喝了鸡蛋羹,吃了两只大馍,身上热乎乎,心里暖融融的就去衙门了。就算公事再不顺,上官的脸色再难看,可想想贤惠的妻子,听话的儿女,又有什么忍不下去的?
可无论他心理建设得再好,可一进公堂,还是被又一次打击到了。
“你速去仙人村,送上这份公文!”
※
仙人村。
昨晚山上下了一场雨,朱长富早起到地里看了看,觉得那施了几天底肥的地,可以把那些冬小麦种子播下去了。
只是这个活比较有技术含量。一般人干的老头瞧不中。
尤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