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更衣室,是专门为宾客预留的。宴会之上,如果有人换装,可以方便宾客,而如果礼服出现了问题,比如打湿了,弄脏了,可以在这里再挑选一件换上。
司马烈将礼服换上,对着镜子,仔仔细细的打量着自己。
他是司马烈,是司马家的幺孙,人人都说他骄纵冷傲,是因为,除了家人,他几乎从来不和人打交道,甚至,脸上很少露出表情。按照时下流行的话来说,他是面瘫男。
其实,并不是不会笑,不会哭,只是觉得,表情对于他来说,是一种累赘。没有可以令他开怀大笑的事情,也没有令他沮丧发愁痛哭的事情,表情,似乎很累赘呢。
直到多年以后,见到周怡宝的时候,他第一次,忽然的,很想,挤出一个笑容来。
是因为,很想给她留下一个好印象吧。
总觉得两个人能成为朋友,不要吓到她才是,当时,完完全全的抱着这样的情绪。
司马烈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唇角勾起,做了一个唇形,说着,加油。
是为了什么加油呢?为了,今晚见到周怡宝而给自己加油打气吧。心里很期待能够见到周怡宝,而不怀揣着什么别的目的,只是想简简单单的见一面,这样就足够了。更何况,能够看到周怡宝在连亦琛那里获得幸福,灿烂的笑着,他也觉得特别的开心。能够幸福就好啊,他想着,只要她能够幸福,比什么都好呢。
这样的想法,对于一个成年男人来说,的确是够奇怪的。
有多少人说,男人和女人之间,是不会有纯粹的友谊存在的。
其实,纯粹的友谊存在或是不存在,都要看动机。
一个男人审视一个女人,只需要三秒钟,感觉可以做情侣,那么,就绝对不会往朋友哪方面考虑。如果感觉,做朋友会更好,不管过多少年,都不会怀揣着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心思。
司马烈对于周怡宝的感觉,就是如此。
不管周怡宝长大以后,出落的如何好看,他如何的心动,但是他的心里,只是想和周怡宝,成为好朋友。也不管将来,会不会有人误会他对她的感情,他心底的感情,也不会变更。这样子,倒是有了点闺蜜的感觉呢。
……
此时此刻,诸葛家可算是翻了天。
诸葛御风的双眼,蒙着纱布,他虽然看不见,却在卧室里吵着说:“我要去司马家的宴会。”
诸葛老爷温和的说:“你这个样子,应该在家里好好休息。”哎,儿子生了病,做父亲的,只能温温柔柔的,安抚儿子了。
“我要去,和四弟一起去。”诸葛御风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声音更大的说着。
“那你给我一起要去的理由。”诸葛老爷温温和和的问着,实在,他对这个儿子多年以来,心存愧疚的很。
“爸,今晚,四弟如果没有我,肯定是不行的。”诸葛御风的表情,特别的认真。
“老四这么大的人了,怎么会没有你不行,这算是哪门子理由。”诸葛老爷看着三子的表情,微微的挑眉。
诸葛云河正从屋里换了礼服,敲了敲门,走进了三哥的房间里,对老爹说:“爸,我来和三哥说说话吧。”
诸葛老爷叹了一口气,说:“好吧,你们聊着,我去看书。”
“谢谢爸。”诸葛云河温温柔柔的说着,目送着老爹的背影远去,拉着三哥坐了下来。
诸葛御风刚坐下,便说:“你倒真是不紧不慢。”
“三哥什么意思?”
“哎,我的好四弟,今晚这样重要,我要去帮你。”
“帮我?帮我做什么?”
“哎,今晚连亦琛会去。”
“嗯,有什么问题。”
“你是猪头吗?”诸葛御风简直要抓狂,抓着四弟的手,说,“今天晚上,虽说大多邀请的,是单身的千金少爷,可是,连家,连家那么的少爷,诸葛家只给本家发了一张请帖,独独给连亦琛发了一张请帖,这不是落实了今晚,连亦琛一定会出席,而且带着周怡宝正式出席。”
“这本是应该的,连亦琛当得起司马家的单独邀请,也理应带夫人出席。”
“四弟,我不信你心里这般的淡定从容,今晚吧,就今晚,告诉她,你喜欢她。”
“三哥既然知道,我却也实实在在不能否认。”诸葛云河扶了扶眼镜架,继续说,“三哥,怡宝已经嫁作连亦琛,而且,还有了连家的孩子,我纵使喜欢她,也应该发乎情止乎礼。我并不希望怡宝知道我喜欢她,这对于幸福的她而言,是一种累赘。除非,连亦琛让她不幸福,我才会站出来。”
“好,既然你这样的坦白,你告诉我,你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
诸葛御风,他是故意吵着闹着,要去宴会,实则,是想知道四弟心中真正的想法。他才一点都不喜欢宴会呢,绕老绕去,只是想逼问现在的这个问题罢了。刚才四弟跟他坦白,他还有那么一小点的意外呢。
诸葛云河温柔的笑着说:“嗯,从念初中的时候,就开始喜欢她了呢。”
“那个时候,那个时候,你喜欢的女孩子,就是她啊。”
“你没有认出她来吗?”
“那个时候,你一直不肯跟我说过她的名字,拉着我去看,也只是偷偷的看了个侧脸,这么多年,谁还记得那个小姑娘长得什么样子啊。而且,你和她念的根本就不是一个初中啊。快和我说说看,你是怎么认识